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并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了职能。现就公司监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1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1/12 | 逐项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2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3/8 |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3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4/29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调整的议案》; 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11.《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13.《关于对外担保事项调整的议案》; 1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第五届监事会第 | 2024/5/20 | 1.《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
十二次会议 |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2.《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 ||
5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6/11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6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7/24 | 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7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8/28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8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9/3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9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10/24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0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12/2 | 1.《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借款及向孙公司提供借款、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会议,列席了董事会会议,依法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
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三会运作规范,程序合法,决策合理。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运行良好,财务报告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监督,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监督,认为公司的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对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如实、完整记录了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切实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6、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贯彻公司的经营计划,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