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805#电话:010-62267688邮编:100000传真:62267682
关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中瑞诚鉴字[2025]第502748号 |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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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第1-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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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第3-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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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附送资料 |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中瑞诚鉴字[2025]第502748号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士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鹏博士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瑞诚审字[2025]第502788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鹏博士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鹏博士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除了对鹏博士公司实施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鹏博士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由于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所述事项的影响,我们无法对鹏博士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汇总表发表审核意见。
本专项说明仅供鹏博士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页以下无正文)
关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中瑞诚鉴字[2025]第502748号报告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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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