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ST迪威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
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4月28日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深永信会审证字[2025第0006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迪威 | 股票代码 | 30016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季刚 | 吴璧茵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琼宇路10号澳特科兴科学园D栋2201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琼宇路10号澳特科兴科学园D栋2201 | ||
传真 | 0755-26727234 | 0755-26727234 | ||
电话 | 0755-26727722 | 0755-26727722 | ||
电子信箱 | ir@dvision.cn | ir@dvision.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专注于信息数据服务领域,具体为软件外包和算力系统解决方案。
软件外包:公司下属公司持续开展为大型客户提供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该业务近些年持续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优化业务结构,提升管理效率从而提高竞争力和经营效益,营业收入和利润比上一年度有所提升。算力解决方案:人工智能算力系统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报告期内,公司延续去年的任务开展态势,继续专注业务的开展,在自身资源有限,外部环境多变,竞争更加激烈的环境下取得了一定的经营绩效。同时积极尝试业务形态的深化延伸,报告期内除系统集成交付外,在硬件集成深度和系统服务范畴方面都进行了铺垫,为今后业务的发展进行了储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597,138,940.17 | 631,658,600.00 | -5.46% | 708,209,463.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5,783,786.78 | -29,040,600.00 | 223.22% | 68,186,772.48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416,062,267.31 | 435,934,924.55 | -4.56% | 458,498,848.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342,996.08 | -231,008,053.74 | 96.39% | -283,234,432.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4,638,497.41 | -224,230,762.02 | 75.63% | -238,284,876.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65,922.23 | 4,816,554.32 | 260.55% | -83,794,112.6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31 | -0.6407 | 96.39% | -0.851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31 | -0.6407 | 96.39% | -0.851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12% | -488.21% | 513.33% | -232.04%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0,742.17 | 11,358.10 | 10,633.49 | 8,872.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98.62 | -1,652.48 | -337.67 | 2,054.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94.96 | -1,677.65 | -215.87 | -2,675.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9.50 | -686.33 | 558.18 | 835.2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14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71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飒哟港企业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7.81% | 28,156,613.00 | 0.00 | 冻结 | 6,710,000.00 | ||||
王俊华 | 境内自然人 | 2.15% | 7,737,7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薛超伟 | 境内自然人 | 1.76% | 6,360,515.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李艳梅 | 境内自然人 | 1.43% | 5,142,4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余宏海 | 境内自然人 | 1.33% | 4,792,8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鞠建 | 境内自然人 | 1.18% | 4,272,3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杨国辉 | 境内自然人 | 1.14% | 4,120,359.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深圳易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1.00% | 3,605,5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陈荣萍 | 境内自然人 | 0.94% | 3,385,475.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易志高 | 境内自然人 | 0.88% | 3,159,3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经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深永信会审证字[2025]第0006号)确认,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5,783,786.78元。同时,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深永信会专审字[2025]第0063号),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7条“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正值,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可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退市风险警示。
2、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事项涉及的影响尚未消除。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永信瑞和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7条“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正值,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可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