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张鹏、董事肖波、张范对议案《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均投弃权票。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以邮件、通讯方式于2025年4月25日发出,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学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3票。董事张鹏、肖波、张范投弃权票。理由附后。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04月30日
附件一:董事张鹏投弃权票。意见如下:独立董事张鹏无法保证公司2025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由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中,会计数据和财务之指标处的“上年同期数据”,“上年度末”数据,合并资产负债表中“2024年
月
日”的数据,经由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鹏博士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的是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加之该报告交付本人审阅和核实的时间有限,鉴于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无法确定财务报表初期及其对期末数的影响等,本人对此基础上的2025年一季报财务数据本着全面、准确、真实,以及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无法出具肯定的表态。
附件二:董事肖波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财报投弃权意见的说明:
、该季度财报“上年同期”“上年度末”数均是以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调整后数据为基础。由于该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故无法依据该基础数据发表肯定性意见。
、虽经向财务负责人问询编制依据和内审程序,但该报告交付审议和核实的时间有限,审慎发表意见。
附件三:董事张范关于2025年第一季财报投弃票的说明:由于2025年一季度财报主要财务数据是基于“上年同期”“上年度末”的数据而编制的,由于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度财报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的非标意见,因此本人对2025年一季报存疑,无法确立其可靠性,因此投弃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