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04证券简称:
*ST鹏博编号:临2025-046债券代码:
143606债券简称: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五)审议情况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