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2年12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9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1月19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10号)通知,公司股票于2023年2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3.60元/股,初始发行股数5,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4,991,502.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008,497.39元。截至2023年1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2023】010004号)。
2、行使超额配售权
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3月3日行使完毕。2023年3月6日,公司收到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730.40万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26,294,400.00元,扣除新增发行费用944,085.29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350,314.71元。2023年3月6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2023】010016号)。
注: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和议案二《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的议案》, 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和“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延至2026年12月31日和2025年3月31日,将 “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工厂建设项目”。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 |||||
项目 | 金额(元) | ||||
1、募集资金总额 | 206,294,400.00 | ||||
减: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 | 9,433,962.27 | ||||
等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 196,860,437.73 | ||||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 4,258,256.21 | ||||
减:置换发行费用(不含税) | 6,229,710.14 | ||||
减:支付银行手续费、账户维护费 | 1,938.35 | ||||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149,566,840.00 | ||||
其中: | |
(1)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工厂建设项目 | 29,566,840.00 |
(2)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 | 120,000,000.00 |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45,320,205.45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负责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海南达川于2024年8月28日申请办理并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子公司海南达川与公司、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即随之终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负责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海南达川于2024年8月28日申请办理并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子公司海南达川与公司、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即随之终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如下: | ||||||
公司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2024年12月31 日余额(元) | 存储 方式 | ||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营业部 | 660000016490000020 | 45,310,481.91 | 活期 | ||
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 2201021519200390097 | 9,723.54 | 活期 |
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 | 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981280120000105198 | 0.00 | 已注销 |
合计 | 45,320,205.45 | -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募投项目: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0,450,107.77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50,450,107.77元,具体情况如下:(1)海南自由贸易港智能工厂(一期)10,591,100.00元,(2)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39,859,007.77元。
截至报告期末,该募集资金置换已完成。
2、发行费用: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6,229,710.14元,拟置换发行费用金额为6,229,710.14元。
截至报告期末,该募集资金置换已完成。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达川”)增加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具体方式为公司将以借款方式投入到海南达川扩产项目募集资金12,000万元,转入对其增资,增资完成后,海南达川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3,5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和议案二《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和“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延至2026年12月31日和2025年3月31日,将“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工厂建设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不适用。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金使用金额的准确性”之外, 田野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4年度公司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注意相关风险。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由于田野股份前期财务报表存在未更正的会计差错,截至报告日,田野股份管理层尚未完成自查工作,可能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准确性。我们认为除前述事项的影响外,后附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
八、备查文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由于田野股份前期财务报表存在未更正的会计差错,截至报告日,田野股份管理层尚未完成自查工作,可能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准确性。
我们认为除前述事项的影响外,后附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
1、《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田野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田野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90,358,812.1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975,74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9,566,84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募投项目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工厂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70,358,800.00 | 18,975,740.00 | 29,566,840.00 | 42.02% | 2026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募投项目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 | 不适用 | 120,000,000.00 | 0 | 120,000,000.00 | 100% | 2025年3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扩产项目 | ||||||||
合计 | - | 190,358,800.00 | 18,975,740.00 | 149,566,840.00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1、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计划用地60亩,项目总体计划用地面积134.405亩,2022年10月取得项目用地50亩(权证编号:琼【2022】琼中县不动产第0006349号);2024年2月19日取得第二期用地56,269.98平方(折合84.40亩)(权证编号:琼【2024】琼中县不动产第0000615号)。公司取得项目全部用地后,已启动项目设计,建设周期18个月。 2、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实际进展未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募投项目: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0,450,107.77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50,450,107.77元,具体情况如下:(1)海南自由贸易港智能工厂(一期)10,591,100.00元,(2)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39,859,007.77元。 截至报告期末,该募集资金置换已完成。 |
2、发行费用: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6,229,710.14元,拟置换发行费用金额为6,229,710.14元。 截至报告期末,该募集资金置换已完成。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