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046 证券简称: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6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易平
作为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本人(陈易平)基本情况
陈易平,男,1971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12月获得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大专;2002年7月毕业于苏州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05年12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硕士;2008年1月毕业于美国Dominican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访问学者)。1995年4月~1996年12月任无锡东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1997年1月~1997年12月任无锡天柱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年1月~2002年3月任江苏英特尔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4月-2003年6月任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年7月-2006年1月任江苏沁园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6年2月至今任江苏瑞莱律师事务所律师,管理合伙人,主任;2007年12月陈易平在美国Katten律师事务所芝加哥总部实习;2015年2月-2021年6月兼任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0月在美国FoxRothchild律师事务所费城总部实习;2016年9月至今任无锡市国际商会副会长;2020年12月至今任无锡律协副会长;2022年
12月起担任全国律协涉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2023年12月起担任江苏律协副监事长;2022年3月至今兼任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至今兼任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应出席董事 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陈易平 | 6 | 6 | 0 | 0 | 均为赞成票 |
公司 2024 年共计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陈易平 | 5 | 5 | 0 | 0 |
三、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现场履职情况
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内容、审议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4年2月26日 | 2024年第一次会议 | 审阅2023年度快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状况 | 同意 |
2024年4月22日 | 2024年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预案》 《关于续聘苏亚金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8月22日 | 2024年第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赋予的监督职责,累计现场履职16个工作日。本人通过公司现场工作,深入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内部控制等情况,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了解是否存在资金占用,了解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情况,积极建言献策,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财务及审计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数据及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公司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内容、审议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4年10月25日 | 2024年第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12月5日 | 2024年第五次会议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12月26日 | 2024年第六次会议 | 《聘任公司内审部主任的议案》 | 同意 |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或发表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4年4月22日 | 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5月16日 | 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12月5日 | 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上市公司协会及北交所的有关培训课程,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4、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及公司官网投资者服务平台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六、 其他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正,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未发生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苏亚金诚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在2024年任职期间,我们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陈易平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