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2025Z00348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邮编:100062电话:010-67085873传真:010-67084147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中中喜喜会会计计师师事事务务所所((特特殊殊普普通通合合伙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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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关于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2025Z00348号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能电力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亿能电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亿能电力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亿能电力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亿能电力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与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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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HHOONNGGXXII
CCPPAAssSSPPEECCIIAALL
GGEENNEERRAALL
PPAARRTTNNEERRSSHHIIPP
11A11010-67085873 010-67084147 100062
2024
2022
2024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2日《关于同意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2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7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自同意注册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1,7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截至2022年9月29日止,公司通过战略配售和网上发行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75,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1月14日止,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后,本次发行的发行股数为225.00万,累计最终发行股数为1,725.00万股,总募集资金86,250,000.00元,经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8,790,221.9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459,778.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分别于2022年9月29日、2022年11月14日出具苏亚苏验[2022]35号、苏亚苏验[2022]3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704,217.3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A1 | 79,929,245.28 |
发行费用 | A2 | 922,748.59 |
募集资金置换(发行费用) | A3 | 1,543,906.11 | |
募集资金净额 | A=A1-A2-A3 | 77,462,590.5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8,088,158.42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229,423.93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833,499.50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933,860.8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8,921,657.92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162,762.92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40,704,217.39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40,704,217.39 | |
其中:闲置资金购买理财 | F1 | 35,000,000.00 | |
差异 | G=E-F | - |
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净额77,462,590.58元与募集资金净额77,459,778.08元差异为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缴纳的印花税2,812.50元通过自有资金支付,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也未进行资金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已于2022年1月12日经公司2O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2022年1月12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三方权利、责任和义务。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为本次股份公开发行分别于2022年8月17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工博园支行开立了“变压器和电抗器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账号为1103057419100068772)、2022年8月23日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梅村支行开立了“变压
器和电抗器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账号为20750188000144345)、2023年8月23日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立了“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账号为0401210000002344),上述专户并未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2022年9月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用途、专户资料查询、出具对账单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工博园支行 | 1103057419100068772 | 已注销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梅村支行 | 20750188000144345 | 3,630,891.53 |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0401210000002344 | 2,073,325.86 | |
合 计 | 5,704,217.39 |
注:2023年8月17日,公司完成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工博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3057419100068772)的注销手续。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自动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变压器和电抗器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于2024年在公司现有厂房内(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19号)建设,结合目前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方面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了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的张公路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XDG(XQ)-2023-39号地块),拟将上述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实施地点由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 219 号变更为张公路地块,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12月。2024
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计划进度的议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5,704,217.39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7,882.29元,累计理财产品收益905,978.51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35,000,000.00元,合计占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45.18%。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变压器和电抗器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支出。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704,217.39元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日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万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3,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及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 3,8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及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编制单位: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 77,459,778.0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33,499.5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921,657.9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变压器和电抗器改扩建项目 | 否 | 36,621,100.00 | 2026年12月 | 否 | 否 | ||||
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5,171,800.00 | 833,499.50 | 3,254,779.84 | 62.93 | 2026年12月 | 否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5,666,878.08 | 35,666,878.08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77,459,778.08 | 833,499.50 | 38,921,657.92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募投项目“变压器和电抗器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于2024年在公司现有厂房内(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19号)建设,结合目前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方面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了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的张公路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XDG(XQ)-2023-39号地块),拟将上述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实施地点由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19号变更为张公路地块,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12月。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43,906.11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主办券商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为人民币800,000.00元。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3,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及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期末理财余额为人民币35,000,000.00元。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