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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金锋)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32471 证券简称:美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期间,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情况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出席股东会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林金锋770330

2、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亲自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4年3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
2024年4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23年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4年8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4年10月29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4年12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2024年4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2024年4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管理层交流、审阅材料等形式,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持续保持沟通,听取管理层汇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同时,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情况,利用自身所处行业相关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依据。2024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16天。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六、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各类培训课程,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履职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形;

2、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3、报告期内,不存在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金锋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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