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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大催化: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5-005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8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洪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姚洪、谭志伟、郑刚、唐向红、朱建林、史莉佳和彭兵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4年度实际情况编写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运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动。根据2024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朱建林先生、史莉佳女士、彭兵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工作做出了总结,编制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建林)》(公告编号:2025-009)《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莉佳)》(公告编号:2025-010)《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兵)》(公告编号:2025-0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建林先生、史莉佳女士、彭兵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其2024年度履职情况编制了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9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的展期),具体商业银行、公司实际融资额度、融资方式、融资利率及融资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综合授信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期限内,各银行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公告编号:2025-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鉴证与核查,分别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5-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因独立董事对薪酬方案均需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了监督职责,并编制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形成《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分配。根据《公司章程》及为了保障公司健康发展,决定2024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二、留存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利润将主要用于2025年度业务拓展、技术研发、人才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方面,以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三、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利润分配的情况:

根据各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业绩情况,各控股子公司为保障2025年度生产经营,暂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一)优化经营管理,强化内部控制

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通过精细化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运营效率。加强对各项业务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规范公司运营流程,严格把控各项风险环节。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监控,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公司资金链的安全稳定,保障公司的稳健发展。

(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稳定股东回报预期。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清晰、易懂的公告,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同时,公司将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稳定股东回报预期,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5]5058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述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

2025-024)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中汇会审[2025]5058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进行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情况编写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须经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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