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5-030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15:00—2025年5月21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0974 | 凯大催化 | 2025年5月14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度实际情况编写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
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运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工作做出了总结,编制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建林)》(公告编号:2025-009)《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莉佳)》(公告编号:2025-010)《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兵)》(公告编号:2025-011)。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9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的展期),具体商业银行、公司实际融资额度、融资方式、融资利率及融资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综合授信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期限内,各银行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
审议《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公告编号:2025-016)。
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监事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告。”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中汇会审[2025]5058号),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三项(一)之规定,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章程》及为了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决定2024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二、留存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利润将主要用于2025年度业务拓展、技术研发、人才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方面,以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三、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利润分配的情况:
根据各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业绩情况,各控股子公司为保障2025年度生产经营,暂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一)优化经营管理,强化内部控制
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通过精细化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运营效率。加强对各项业务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规范公司运营流程,严格把控各项风险环节。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监控,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公司资金链的安全稳定,保障公司的稳健发展。
(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稳定股东回报预期。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清晰、易懂的信息披露,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同时,公司将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稳定股东回报预期,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二);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十一);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5、其他组织股东由其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主要负责人持个人身份证、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证明书;由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6、办理登记手续,可用邮件、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9:00-11: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鱼海容先生 0571-86999694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五、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