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0974证券简称:凯大催化公告编号:
2025-027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对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大催化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中汇会审[2025]5058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中汇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情况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所述,凯大催化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50008号)。因凯大催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凯大催化公司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凯大催化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我们在执行凯大催化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8号——重要性及评价错报》,以凯大催化公司近三年
利润总额平均值的5%计算得出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182.03万元,重要性水平的确认方法较上年无变化。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在审计报告中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是必要的,无保留意见不因强调事项而改变。
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或情况对凯大催化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于上述事项,公司与中汇就审计情况和审计意见及理由进行多次充分沟通、了解,为维护年报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我们尊重年审会计机构的独立判断和发表的审计意见。同时,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长久的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针对上述导致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将同管理层积极展开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尽快解决上述事项带给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在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强化内部控制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使内部控制真正为公司发展提供监督保障作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