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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大催化: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830974证券简称:凯大催化公告编号:

2025-021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2月19日,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16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94人,2024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9人。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0家,涉及的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为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审计与本公司同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0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3、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信息、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等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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