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5-017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1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4号),同意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
公司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本次初始发行价格为6.26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000.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150.00万股,合计发行1,150.00万股。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验[2023]052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60.00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543.36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保荐费用141.51万元(已于发行前支付),实际募集到账金额人民币5,858.15万元,针对公司行使超额配售权部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验[2023]267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4月7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39.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85.04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到账金额人民币853.96万元,此外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其他发行费用535.39万元(不含增值税),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5.2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总额7,199.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为1,163.7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035.2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将用于支付杭政工出[2020]31号地块工业厂房项目中同步建设的其他两个子项目新能源环保材料生产中心项目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相关资金及利息2,089.79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115.12万元。公司相关人员已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除前述“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已及时完成整改和披露。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60,352,084.9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60,557.7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648,016.1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杭政工出[2020]31 号地块工业厂房项目 | 否 | 49,999,177.45 | 2,660,557.70 | 30,295,108.64 | 60.59%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352,907.46 | 10,352,907.46 | 100%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60,352,084.91 | 2,660,557.70 | 40,648,016.10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募投项目“杭政工出[2020]31号地块工业厂房项目”在竣工验收备案过程中的审批流程周期较长,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并取得相关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在募投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前,公司无法如期开展内部精装修及设备设施的采购交付、安装调试工作,进而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在2024年12月31日投入使用。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审慎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