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中兴财光华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2、人员信息中兴财光华首席合伙人:姚庚春;截至2024年末,中兴财光华拥有合伙人183人;注册会计师8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9人。
3、业务规模2023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10,263.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6,15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1,142.94万元。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1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0,133.00万元,资产均值
159.39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年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8,849.05万元,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1.16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4年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中兴财光华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财光华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经审计,中兴财光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中兴财光华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和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3月15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在年审前的第一次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4月14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在年审前的第二次沟通会议,对年审进展情况进行了沟通,并确定了后续工作的重点关注事项。
(四)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的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公司认为中兴财光华在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声明。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