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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晓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杨晓蔚)本人作为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2024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守诚信,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2024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以独立、公正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杨晓蔚,男,汉族,195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机械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999年7月至2003年12月,合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1982年7月至1985年11月,任陕西飞机制造公司25车间工艺员;1985年11月至1996年1月,历任洛阳轴承研究所三室(产品部)工程师、高工、教授级高工、副部长、部长;

1996年1月至2002年8月,任洛阳轴承研究所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02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01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工程师;

2017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河南科技大学高端轴承技术与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副主任。现任襄阳轴承独立董事;

2023年11月至今,任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经过自查,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九届四次董事会共9次会议,4次股东大会。其中,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九届一次董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其他7次董事会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相关会议,审慎行使表决权。

2024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专门委员会次数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以现场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本年度应参与次数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杨晓蔚699720044

(二)会议相关议案审议情况

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尽力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重要决策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和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专业能力及工作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为董事会的专业化履职及高效决策起到了支撑作

用。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组织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4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对补选董事候选人、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进行讨论与审议。

2.本人在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4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针对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职工股权及增资的事项以及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提案进行讨论与审议。

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参与预算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4年,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对选举董事会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进行讨论与审议。

5.2024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实施龙轴高端机械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事前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就相关事项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和探讨。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决恪守独立董事职业道德,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针对关联交易事项、董监高人选的提名及董事长、经理班子年薪收入等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审慎的判断和决策。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会议,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总结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定期召开年报沟通会议,对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安排提出建议,并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确保公司2023年度报告按照计划及时披露。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敦促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

时、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期间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并参与调研公司重要权属企业永轴公司及三齿公司,前往漳州市高新区了解龙轴高端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的筹建进展情况;按时出席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持续跟踪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前均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发出通知并向本人提供相应材料,本人在会前对公司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阅读、审核,同时发挥自身业务专长,提出各项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项培训,及时了解掌握行业新规与监管政策,提高规范履职的意识及能力。报告期,本人线上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第14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并积极参与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福建辖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题培训班”。

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建设、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及业务发展等,本人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通过电话、邮件、会议、实地考察等形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年报审计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潜在风险,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媒体报道等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影响,切实督促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关联交易情况、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2023年度公司董事长及经理班子成员业绩考核及年薪结算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信息披露与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提名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对相关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审慎的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龙轴高端机械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就相关事项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和探讨,认

为:本次关联交易以资产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有偿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建议董事会予以通过。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2024年,本人在审阅公司2023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及2024年季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期间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2024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的议案》,本人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条件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聘期为一年。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健全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公司完成第九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相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查。经审查与讨论,本人认为:各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及影响其任职的不良记录,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同意提名董事候

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收入情况2024年,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及九届三次董事会,审议《2023年度公司董事长、经理班子业绩考核及年薪结算方案》及《关于董事长及经理班子2023年度薪酬结算方案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长、经理班子的考核结果实事求是,年薪报酬能客观、真实地反映相关人员的工作业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此本人无异议。建议将公司董事长及经理班子年薪基数适当给予调整,以鼓励董事长及经理班子不断创造佳绩,带领公司实现高质量持续发展。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控股股东严格履行了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4份定期报告及48份临时公告,确保信息对称、公平,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内控审计及评价过程的发现,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控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能够有效控制经营活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在内控自我评价及内控审计工作中均未发现涉及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的内控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维护公司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充分利用自己在轴承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建设性意见与建议,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对各项议案及事项进行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述职报告请予以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晓蔚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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