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15,752,571.19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144,163,863.84元。经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399,553,571股,以此计算2024年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982,142.8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年度预计现金分红(包括已实施完成的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共计人民币23,973,214.26元(含税))总额39,955,357.1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88%。
2.如在利润分配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9,955,357.10 | 50,743,303.52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5,311,875.28 | 168,308,121.61 | -5,989,962.60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315,752,571.1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0,698,660.6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95,876,678.1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94.60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以下前提下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实施。
(一)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当进行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公司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九届四次监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董 | 事 | 会 |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