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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爱众: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俊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俊勇)

本人作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刘俊勇,男,61岁,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2013年至今任四川大学电气工程专业教授,2023年至今兼任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于2024年

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2024年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报告期末,亦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履职过程中能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从2024年

日至今,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次,本人列席

次;召开董事会

次,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次,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情形。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动态的基础上,对履职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所讨论的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参与讨论、独立判断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还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4年度,本人应出席审计委员会

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详细听取了相关人员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阅,并提供专业意见及建议。2024年,通过审计委员会主要审议了《2024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项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

本人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经营目标及经营方针、解除增资扩股合同等事项进行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同意的意见。2024年,通过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要审计了《2025年度经营目标及经营方针的议案》《关于解除爱众新能源增资扩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爱众资本退出拉萨金鼎及所涉水电站项目公司的议案》3项议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同意的意见。2024年,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计了《关于爱众能源工程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解除爱众新能源增资扩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项议案。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参加了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讨论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回复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本人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审计计划、审计重大事项及审计过程中应关注的重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进行沟通,认真履行在年报审核中的监督作用。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加深了本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认识和了解,有助于本人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六)与管理层沟通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管理层沟通,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变动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对公司水电业务、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

公司也全力支持配合本人的工作,在各项会议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资料、规范送达,使本人能提前了解审议事项相关情况;董事会秘书也定期汇报相关决策事项进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进展等;针对本人相关疑问,公司能积极沟通、反馈。公司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不存在妨碍本人履职的情况。

(七)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本人通过线上方式参加了3次培训,主要课程为《〈关于强化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培育打假防假合规意识〉主题学习活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市值管理》《2024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合规培训》。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履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2024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众能源工程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解除爱众新能源增资扩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本人认为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所讨论的事项提供独立的判断和意见、建议,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工作,认真、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俊勇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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