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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爱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年5月21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及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重点、风险判断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信永中和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

3.信永中和出具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2024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5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地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过程有序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做好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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