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此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在2024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成员会同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与年审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了年审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重点关注问题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对于年审过程中重点关注问题及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2024年度公司经营概况、审计基本结论、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及其他重点事项进行了关注,同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3、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