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9证券简称:成都华微公告编号:2025-009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0.43%,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需要留存资金来加快重点研发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全体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2)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和产能建设;(3)公司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169,852.8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09,881,285.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36,847,0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736,940.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43%。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12,736,940.52 |
回购注销总额 | 0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2,169,852.80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509,881,285.8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12,736,940.5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122,169,852.8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12,736,940.5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0.43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6) | 153,743,035.9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 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7) | 603,889,863.5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8)=(6)/(7) | 25.4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在15%以上 | 是 |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年均净利润金额、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营业收入为2024年数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169,852.80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2,736,940.5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主要客户为特种领域的大型集团化客户,受行业特性影响,客户会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进行付款,且较多地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进行结算,付款周期一般较长。因此,公司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公司需保留较为充足的营运资金,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主要面向特种领域客户,提供高可靠性的集成电路产品。公司销售产品存在多批次、小批量的特点,研发产品的种类繁多,同时特种领域客户对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及保障性要求较高。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投入、市场开拓和产能建设。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3,889,863.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169,852.80元。2025年,公司将持续加大对研发的投入,不断开拓市场,加快重点研发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全体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2024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
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综合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来看,公司自上市以来已累计现金分红84,063,807.43元(含税)。其中于2024年派发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现金红利71,326,866.91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22.93%。未来公司将努力做好业务经营,争取更高的盈利水平,争取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基于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等综合判断,考虑到自身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和产能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发展特点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