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时间:2013年12月09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5.首席合伙人:童益恭
截至2024年末,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2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7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0亿元,审计业务中证券业务收入2.45
亿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服务收费总额1.19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2024年9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4年10月2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2025年1月24日,在2024年度未审财务报表等事项沟通会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组部分成员的汇报。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变动,同意
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组项目合伙人调整为杨晓荣,签字注册会计师调整为郑卫刚。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要求,审计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等。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独立、审慎,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原聘任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达到《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需要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确定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聘年报审计机构,并将采购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024年8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选聘审计机构工作方案的议案》,核查了公司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相关文件,确定了选聘的资格条件、评价要素标准、审计范围、评分细则、服务内容及要求等,认为公司本次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提出后续应根据招标采购结果履行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完成新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及披露相关工作。
2024年9月1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较好,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能够提供完备的审计工作方案,派遣经验丰富的审计团队,符合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公司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2024年12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独立董事、相关职能部门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度会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计划等事宜召开沟通会,对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等进行沟通。
2025年1月2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组部分成员的议案》,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同意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组项目合伙人调整为杨晓荣,签字注册会计师调整为郑卫刚。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审阅了公司计划财务部提交的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负责人就收入确认、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5年4月8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交了2024年度审计初审意见,并就审计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2025年4月1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审计情况》《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本页无正文,仅为2025年4月17日会议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张俊瑞李成王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