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汉商集团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认为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年审工作。提议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壹年,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十一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评估,近一年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审众环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