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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自控: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东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31832 证券简称:科达自控 公告编号:2025-044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年度,本人王东升作为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 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忠实、勤勉义务。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本人并提供足够的资料。本人会前认真研读议案材料,就相关问题积极向公司深入了解情况,会上认真听取汇报,日常通过邮件、电话、网络等形式与公司保持联系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和思考判断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的情况。本人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开完全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出席方式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投票情况应列席次数实际列席次数
王东升现场88全部同意44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2024年度,本人参加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4年4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董专门会议《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同意
《关于提名宋建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同意
2024年8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董专门会议《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和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
2024年10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董专门会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同意
《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
《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024年12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董专门会议《关于预计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三)参加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4年1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
2024年2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的议案》同意
2024年4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
《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议案》
《关于2023年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8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
2024年10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024年10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山西科达信创科技有限公司固定资产采购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4年12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2024年2月27日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启动内部审计工作的议题》同意
《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构建创新体系和运营体系建设的议题》
《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构建过程管理的运营体系的议题》
《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启动锁价定向增发股票事项的说明》
2024年8第四届战略委员《关于拟与国控数字(太原)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成立
月2日会第七次会议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拟将海南科达羽辰变更为全资孙公司发展海南全域充换电业务的议案》
2024年10月7日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科达自控战略规划(草案)>的议案》同意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

1、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不存在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五)与内部、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方案的汇报,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对审计风险事项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在行业技术领域的特长和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3、报告期内,本人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现场办公情况

2024年度,本人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现场工作时间21天,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沟通次数超过10次,关注董事会建设、运行及会议决策落实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持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总体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为公司各项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以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的沟通和交流,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实际,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提高,为公司可持续和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东升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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