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本着客观独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现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2022]26号文件要求,我们对公司2024年度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核,认为:
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担保事项,也没有报告期前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担保事项。符合证监会[2022]26号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