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在2024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芮丹萍女士(独立董事)、毛亚斌先生(独立董事)、叶学俊先生(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芮丹萍女士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1/2,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均参加了会议,并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会议主要事项 | 审议结果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月29日 |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4月16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4月23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6月19日 | 《关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7月2日 |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8月27日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0月27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2月27日 |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政策及
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与评价。与会计师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认真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情况,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证监会及北交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
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