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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楠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注:2024年8月22日,公司在招商银行泰兴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523901250610718)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办理完成销户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

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泰兴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便保荐机构监督并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1,156,603.77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3300124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全部置换完毕。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名称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产品名称委托理财金额(万元)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收益类型预计年化收益率
南京银行泰州分行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6,000.002023年12月21日2024年6月18日保本浮动收益≥1.60
南京银行泰州分行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4,000.002023年12月21日2024年3月20日保本浮动收益≥1.55
南京银行泰州分行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4,000.002024年4月17日2024年7月23日保本浮动收益≥1.60
南京银行泰州分行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6,000.002024年6月21日2024年9月19日保本浮动收益≥1.55
南京银行泰州分行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4,000.002024年7月31日2024年11月4日保本浮动收益≥1.60
南京银行泰州分行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5,000.002024年9月23日2024年12月23日保本浮动收益≥1.50
南京银行泰州分行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4,000.002024年11月6日2024年12月9日保本浮动收益≥1.15
南京银行泰州银行理财结构性存4,000.002024年12月112025年1月13保本浮动收益≥1.15
分行
南京银行泰州分行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5,000.00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4日保本浮动收益≥1.00

注:1、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截至本年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金额为9,000.00万元,未超过审议额度及有效期限。

4、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质押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对本年度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晟楠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对本年度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

八、备查文件

(一)《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四)《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174,669,246.29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900,815.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2,974,433.3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募投项目: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83,112,830.8620,497,341.7023,440,689.9528.202026年8月30日不适用
募投项目:研发试验中心41,556,415.438,046,527.659,941,614.0523.922026年12月30日不适用
升级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5,356,946.5549,592,129.3799.18不适用
合计-174,669,246.2933,900,815.9082,974,433.37----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于公司的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购进设备需要安装、调试,尚未达到完全使用状态,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布局及生产计划,并根据整体生产计划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预计较计划将会有所延后。 截至目前,“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涉及的厂房升级改造正在进行中、相关重要设备的招标工作已基本完成,部分设备已采购进厂。因部分设备及工业自动化软件的定制、安装调试所需的时间周期较长,项目整体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现状,为审慎起见,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8月30日。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不适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2023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1,156,603.77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3300124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全部置换完毕。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不适用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1、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截至本年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金额为9,000.00万元,未超过审议额度及有效期限。 4、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质押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9,000.00万元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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