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治军)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治军,在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任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治军,195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获理学博士学位。河南省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于2013年12月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担任龙佰集团(002601)独立董事。现任河南大学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总工程师、济源轩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济源鸿辛金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共4项,2020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 | 现场出席 | 以通讯方 | 委托出席 | 缺席董 | 是否连续两次 | 出席股 |
董事会次数 | 董事会次数 | 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 董事会次数 | 事会次数 | 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东会次数 |
6 | 4 | 2 | 0 | 0 | 否 | 4 |
本人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征求了独立董事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对所有非关联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召开5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审计工作总结、审计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报告编制、评估和监督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事项进行审查,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发展规划的议案》,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了研究,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建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参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日常沟通,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财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等进行了会议探讨和交流,并建议监察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关注公司2023年度非标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严谨科学地完成对以往年度会计差错的更正及追溯调整工作;同时,本人注重促进公司监察审计部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提升和加强审计技能培训,重点关注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独立性以及工作计划、风险判断等,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投资者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满足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的要求,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报告中相关的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开展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公司的高度配合。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例如企业合规培训、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专题培训、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题培训等,同时认真学习公司审议事项涉及的相关法规,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审
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及相关人员履职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以及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五)其他
2024年12月,我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提交了《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督促整改意见函》。针对公司需要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事项,督促公司尽快完成更正工作。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强调管理层应依法依规披露真实、准确及完整的年度报告。我将持续关注公司内控执行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报告。(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治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