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西安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2024年,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4年末,安永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本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和2024年6月2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安永华明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查阅了安永华明关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相关资料,在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审计性质及服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和商定程序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督促安永华明进一步充实审计力量,保持审计团队的稳定性;加强数据质量复核管理,确保审计工作质量;保持独立性,发挥专业价值。综合认为安永华明能够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及《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性,保持职业怀疑,客观公允表达意见。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