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银行”或“公司”)董事会在独立董事对其独立性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对本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西安银行现任独立董事共三名,分别是李晓、于春玲、曹慧涛。经核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人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履职的相关情况。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