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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通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丰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谢丰)本人作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独立董事期间(2024年2月27日离任)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经理、荟才环球企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总监、趣游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触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乐道互动(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财务官、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SNK Corporation上席执行役员、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起至2024年2月27日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任期期间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本人出席参会。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
谢丰10100

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各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充分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其他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姓名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谢丰00001100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参加了该委员会召开的历次日常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在2024年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本人任期内,我们召

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鲸鱼微电子”)拟与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米”) 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由鲸鱼微电子向安徽华米销售心率传感器模组和芯片,合同金额为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税)。公司全资子公司鲸鱼微电子下属深圳分公司拟与华米(深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米”)签订《房屋许可使用合同》,向深圳华米承租办公用房。

(五)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除了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中做到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七)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除了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经营状况、管理层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履

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八)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司拟与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由鲸鱼微电子向安徽华米销售心率传感器模组和芯片。公司全资子公司鲸鱼微电子下属深圳分公司拟与华米(深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许可使用合同》,向深圳华米承租办公用房。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所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王汇联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 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补选王汇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其担任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已于2024年2月27日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谢丰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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