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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绿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绿能”、“公司”或“发行人”)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对弘元绿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9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2020年6月9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6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期限为

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6,5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4,535,377.36元。

截至2020年6月15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27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以前年度金额本期金额累计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期初余额)654,535,377.36-654,535,377.36
减:购买理财产品365,000,000.00110,000,000.00475,000,000.00
加:理财产品到期赎回365,000,000.00-365,000,000.00
项目以前年度金额本期金额累计金额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2,843,608.97-2,843,608.97
减:置换自筹资金150,104,857.78-150,104,857.78
减: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资金239,857,969.29-239,857,969.29
减:使用募集资金137,510,779.80-137,510,779.80
加: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5,199,571.291,588,528.366,788,099.65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5,104,950.7526,693,479.1126,693,479.11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2021年

日,公司向获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2,900,763.00股,发行价格为131.0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999,999,953.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6,226,461.72元。截至2021年2月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07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以前年度金额本期金额累计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期初余额)2,976,226,461.72-2,976,226,461.72
减:购买理财产品7,201,300,000.0030,000,000.007,231,300,000.00
加:理财产品到期赎回6,971,300,000.0030,000,000.007,001,300,000.00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42,396,190.43173,600.0042,569,790.43
减:置换自筹资金369,295,952.39-369,295,952.39
减: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资金1,877,160,755.00-1,877,160,755.00
减:使用募集资金545,647,386.83-545,647,386.83
加: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7,500,233.9737,960.197,538,194.16
项目以前年度金额本期金额累计金额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018,791.904,230,352.094,230,352.09

(三)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2022年3月1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47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期限为

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47,0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46,537,264.16元。截至2022年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12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以前年度金额本期金额累计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期初余额)2,446,537,264.16-2,446,537,264.16
减:购买理财产品3,094,000,000.00-3,094,000,000.00
加:理财产品到期赎回3,094,000,000.00-3,094,000,000.00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18,945,561.16-18,945,561.16
减:置换自筹资金1,327,597,647.56-1,327,597,647.56
减: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资金1,128,004,162.529,625,308.461,137,629,470.98
减:使用募集资金1,803,662.15149,356.771,953,018.92
加: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1,650,128.2347,183.911,697,312.14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727,481.32--

(四)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79号”文核准,于2024年

月采用网下向特定投资者竞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7,057,89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2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99,999,985.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22,127,237.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7,872,748.42元。

截止2024年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4]00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金额累计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期初余额)2,677,872,748.422,677,872,748.42
减:购买理财产品
加: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减:置换自筹资金2,677,872,748.422,677,872,748.42
减: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资金
减:使用募集资金638,630.96638,630.96
加: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638,630.96638,630.96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2020年,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以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

日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公司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6月28日与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2024年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84010078801700001076356,700,000.00-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滨湖支行10655001040235729150,000,000.00-已销户
南京银行无锡分行0401290000001091150,000,000.00-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头分行49010078801400001361-655,460.15活期
华夏银行包头分行14650000000759934-26,038,018.96活期
合计656,700,000.0026,693,479.11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公司在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南京银行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无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滨湖支行以及宁波银行无锡洛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2月18日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公司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包头分行高新支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于2021年

日、2021年

日与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备注
招商银行无锡分行510902427110605600,000,000.001,175,738.63活期
南京银行无锡分行0401240000001282550,000,000.00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84010078801100001264650,000,000.00已销户
中国光大银行无锡分行39920188000657086427,999,953.006,927.14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滨湖支行10655001040237220400,000,000.002,476,384.63活期
宁波银行无锡洛社支行78150122000034683350,000,000.00已销户
兴业银行包头高新支行593030100100072749-570,483.75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包头分行632982762-817.94活期
合计2,977,999,953.004,230,352.09

(三)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公司在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工商银行滨湖支行、中国银行太湖新城支行、交通银行无锡分行、宁波银行洛社支行、华夏银行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3月8日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公司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包百大楼支行、兴业银行高新支行、中国银行包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4月20日与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

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8110501011901921912828,000,000.00-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湖支行1103021129201150435350,000,000.00-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484577426554400,000,000.00-已销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营业部322000600013000903369300,000,000.00-已销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洛社支行78150122000089230400,000,000.00-已销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12550000001838118171,000,000.00-已销户
交通银行包百大楼支行152000241013000191924--已销户
兴业银行高新支行593030100100081912--已销户
中国银行包头分行150873770815--已销户
合计2,449,000,000.00-

(四)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2024年,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4年

日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备注
农业银行无锡滨湖支行10655001040249332500,000,000.00-已销户
招商银行无锡分行510902427110000380,699,985.80-已销户
交通银行无锡扬名支行322000624013001389257500,000,000.00-已销户
中国银行无锡太湖新城支行496280237291600,000,000.00-已销户
浦发银行无锡分行84010078801900002141700,000,000.00-已销户
合计2,680,699,985.80-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2024年度,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万元。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0.00万元。

3、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77.47万元。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7,787.27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情况

2020年6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104,857.7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0,104,857.78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6094号)。公司已于2020年6月29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情况

2021年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9,295,952.3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69,295,952.39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

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354号)。公司已于2021年

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3、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2022年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27,597,647.56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27,597,647.56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2715号)。公司已于2022年

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4、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情况2024年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677,872,748.42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0283号)。公司已于2024年1月30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250,000.00万元(含),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除前述调整外,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确定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包括但不限于期限、循环滚动使用方式、投资品种、实施方式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3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签约方产品名称收益类型投资日期投资金额投资期限(天)投资收益期末金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保本固定收益2021/4-1480,000,000.00以实际赎回日为准173,6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保本浮动收益2023/9/8160,000,000.00以实际赎回日为准160,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保本浮动收益2023/10/840,000,000.00以实际赎回日为准40,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保本浮动收益2024/2/1930,000,000.00以实际赎回日为准86,8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头分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2024/11/27110,000,000.0034110,000,000.00
合计420,000,000.00260,400.00310,000,000.00

注:公司各时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投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

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5GW单晶硅拉晶生产(二期)项目所需资金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239,857,969.29元。2021年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投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8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所需资金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1,877,160,755.00元。

2022年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包头年产10GW单晶硅拉晶生产及配套生产项目所需资金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1,137,629,470.98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4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弘元绿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弘元绿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谢正阳

姚文良

姚文良保荐机构董事长:

保荐机构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1-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5,453.5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747.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3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5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二期)同承诺投资项目65,453.5465,453.5465,453.54-52,747.36-12,706.1880.59%2020年7月-9,310.45注4是注4
合计65,453.5465,453.5465,453.54-52,747.36-12,706.18-9,310.4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募投项目部分尾款尚未支付,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付款进度的监督,使募投项目按计划进行付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2024年度,受光伏行业整体供需失衡影响,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导致该项目2024年度出现暂时性亏损,但本项目累计效益已达到预期。

附表1-2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7,622.6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9,210.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3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8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同承诺投资项目207,622.65207,622.65207,622.65-188,925.44-18,697.2190.99%2021年12月-10,073.28注4是注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同承诺投资项目90,000.0090,000.0090,000.00-90,284.97284.96100.32%
合计297,622.65297,622.65297,622.65-279,210.41-18,412.24-10,073.2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募投项目部分尾款尚未支付,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付款进度的监督,使募投项目按计划进行付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2024年度,受光伏行业整体供需失衡影响,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导致该项目2024年度出现暂时性亏损,但本项目累计效益已达到预期。

附表1-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44,653.7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977.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6,718.0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3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包头年产10GW单晶硅拉晶及配套生产项目同承诺投资项目244,653.73244,653.73244,653.73977.47246,718.022,064.29100.84%2022年9月-28,779.14注4否注4
合计244,653.73244,653.73244,653.73977.47246,718.022,064.29-28,779.1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募投项目部分尾款尚未支付,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付款进度的监督,使募投项目按计划进行付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2024年度,受光伏行业整体供需失衡影响,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导致本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附表1-4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67,787.2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267,787.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7,787.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3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5万吨高纯晶硅项目同承诺投资项目267,787.27267,787.27267,787.27267,787.27267,787.27100.00%2023年12月-41,748.02注4否注4
合计267,787.27267,787.27267,787.27267,787.27267,787.27-41,748.0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募投项目部分尾款尚未支付,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付款进度的监督,使募投项目按计划进行付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2024年度,受光伏行业整体供需失衡影响,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导致本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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