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在审议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时,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议案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杨昊先生、季富华先生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
1、独立董事: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8万元(税前);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监事公司监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
(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既定方针,各位董事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均予以回避。
2、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