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预计金额(含税)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含税)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鑫元”) | 150,000 | 13,958.84 | 报告期内,光伏行业材料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实际成交价格低于预期价格较多。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含税)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含税)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内蒙古鑫元 | 12,000 | 4,905.06 | 13,958.84 | 5.64 | 不适用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3MA0R5BGB0L
3、法定代表人:李力
4、成立日期:2021年4月2日
5、注册资本:376,750万元
6、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管委会办公楼402室
7、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8、主要股东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7,187.50 | 54.99% |
2 |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02,000.00 | 27.07% |
3 | 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58,000.00 | 15.39% |
4 | 高佳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9,562.50 | 2.55% |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蒙古鑫元总资产123.24亿元,净资产35.23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47.92亿元,净利润-4.77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内蒙古鑫元系公司参股公司,且公司副总经理庄柯杰先生同时担任内蒙古鑫元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内蒙古鑫元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
内蒙古鑫元是一家专业从事硅料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相关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
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