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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绿能: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末,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的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

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吉正山,201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5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恺琳,2021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6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4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数3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鹏练,200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北京德皓国际按照其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审计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

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19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45万元),较2023年审计费用增加25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北京德皓国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北京德皓国际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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