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0股票简称:四创电子编号:临2025-009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214,750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2.57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1.80元/股;
2025年4月28日,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创电子”)召开八届七次董事会和八届六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首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2021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七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2年4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首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和七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8日公司在内部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5月2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7日公告了《关于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
6.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七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48人调整为30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8.74万股调整为365.85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7.16万股调整为91.46万股;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26日。关联董事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6月27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缴纳股权激励款项过程中,由于个人资金原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0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99,820股。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00人,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58,680股。
8.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共208,83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和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5月24日为预留授予日,向98名激励对象授予118.74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为每股15.44元。关联董事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年6月22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3人,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46,200股,公司总股本从211,429,127股增加至212,475,327股。
11.2023年8月3日,公司因存在极少量零碎股处理,将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8,830股调整为实际登记数量208,833股。
12.2023年8月15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8月17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76,217,925股变更为276,009,092股。
13.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和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共2,719,280股。
14.2024年7月20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7月24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76,009,092股变更为273,289,812股。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其他说明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说明
1、根据《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使的权益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不得行使,其中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原则进行回购注销,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的,授予的权益当年已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的部分可以在情况发生之日起半年内行使,半年后权益失效;尚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权益不再行使,其中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鉴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等原因而
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对应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213,105股限制性股票。
2、根据《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的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回购价格为不高于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较低者。鉴于2024年度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而不得解除限售的,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对应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2,001,645股。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调整说明
根据《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
-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已经实施完毕,其中,2021年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7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3股,2022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4元(含税),每10股转增3股。因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参与了2021年度及2022年度的权益分派,本次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21.71元/股(含税)调整为12.57元/股(含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与了2022年度的权益分派,本次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15.44元/股(含税)调整为11.80元/股(含税)。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总股份数为2,214,750股,回购总金额共计27,527,839.40元。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14,750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277,116 | -2,214,750 | 2,062,366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9,012,696 | 0 | 269,012,696 |
总计 | 273,289,812 | -2,214,750 | 271,075,062 |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73,289,812股减至271,075,062股。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相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修订《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退休等原因以及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14,75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2,214,7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本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九、上网公告附件
1.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八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创电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