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监事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四、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董事长徐广福先生为每年80万元(税前)、副董事长徐翔先生为每年60万元(税前)、葛飞先生薪酬为每年60万元(税前)、施大峰先生薪酬为每年60万元(税前);董事朱文刚先生、孙逸铖先生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
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曹炼生先生、姚毅先生、袁渊先生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20万元(税前)。
3、监事:监事阚桂兵先生、何光进先生及徐益女士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薪酬每半年发放一次,监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薪酬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监事若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或监事薪酬。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2025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