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富乐德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2号)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4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84.2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256.5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42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序 号 | 金 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3,256.58 |
项 目 | 序 号 | 金 额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6,464.59 |
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 | B2 | 804.42 | |
手续费 | B3 | 0.08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7,540.72 |
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 | C2 | 764.33 | |
手续费 | C3 | 0.06 | |
补充流动资金[注1] | C4 | 9,688.87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4,005.31 |
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 | D2=B2+C2 | 1,568.75 | |
手续费 | D3=B3+C3 | 0.14 | |
补充流动资金 | D4=C4 | 9,688.87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 | 21,131.01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0,031.01 | |
差异[注2] | G=E-F | 11,100.00 |
[注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9,688.8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注2] 差异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的本年度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以及收益凭证款项11,1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23年1月1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义安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顺安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2023年1月17日,公司与四川富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四川富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上海富乐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安徽富乐德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 | 11510078801100001823 | 66,319,947.03 | 陶瓷熔射及研发中心项目 |
安徽富乐德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121941199810809 | 10,395,804.83 | 研发及分析检测中心扩建项目 |
上海富乐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121942586010110 | - | 研发及分析检测中心扩建项目 |
安徽富乐德公司 | 工行铜陵百大支行营业室 | 1308020029200250752 | 1,730,628.06 | 超募项目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安徽富乐德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义安支行 | 34050166570800001051 | 10,104,638.89 | 超募项目 |
安徽富乐德公司 | 徽商银行铜陵顺安支行 | 225008601781000006 | 1,279,663.21 | 超募项目 |
安徽富乐德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义安区支行 | 12649101040005764 | 10,479,414.34 | 超募项目 |
上海微纳精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121955160310008 | - | 研发及分析检测中心扩建项目 |
合 计 | 100,310,096.36 |
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变动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由于该项目共有四个募集资金账户,分别为(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H10715300054)、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账号:H1071530006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账号:57000180800839228及57000180807392958),本期已全部注销并将上述账户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微纳精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及分析检测中心扩建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因此,本期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开立了一个新账户(账户名称上海微纳精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账号:12195516031000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对方单位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4/12/23 | 2025/3/24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保盈系列640期收益凭证 | 10,000,000.00 | 2024/11/15 | 2025/11/1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收安享系列396期收益凭证 | 10,000,000.00 | 2024/11/19 | 2025/11/13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睿享增盈60期浮动收益凭证 | 30,000,000.00 | 2024/11/5 | 2025/5/12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金牛定制1874期 | 12,000,000.00 | 2024/8/20 | 2025/2/17 |
对方单位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182天)收益凭证产品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金牛定制2025期(159天)收益凭证 | 19,000,000.00 | 2024/10/10 | 2025/3/17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金牛 SMARTGDS 系列定制55期(188天)收益凭证 | 10,000,000.00 | 2024/10/10 | 2025/4/15 |
合 计 | 111,000,00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2024年5月23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 “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9,485.17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扣除手续费支出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该事项已于2024年5月23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实施以来,主要完成了建设用地平场、工程询价,完成主体基建工程的建设和施工,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宿舍楼及设备附属用房等建设,同时完成了少部分生产设备的购置。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终止主要原因如下:
(1)近年来,国内显示面板下游市场需求下降,我国大陆LCD、OLED厂商产能扩张明显放缓,相关面板制造领域精密洗净与再生处理行业产品价格不断回落,终
端市场波动较大。“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四川富乐德公司,其业务区域辐射西南地区,主要客户为区域内显示面板企业。因面板显示市场景气度未明显回升,下游客户需求乏力,“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不足。(2)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为显示面板制造客户的生产设备提供全面的清洗再生及增值服务的前提下,为保障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不再继续投资建设“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
2、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陶瓷熔射及研发中心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 | 研发及分析检测中心扩建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及分析检测中心扩建项目属于研发类型项目并不直接产生新增收入和利润,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获取资料、实地查看、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富乐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实施情况进行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及相关支付凭证、使用明细表,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
及中介机构报告,审阅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以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与公司相关人员及会计师沟通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富乐德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富乐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宇翔 刘丽敏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3,256.5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540.7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005.3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陶瓷熔射及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12,000.00 | 12,000.00 | 281.31 | 3,743.71 | 31.20 | 2025-12-31 | -59.45 | 否 | 否 |
2.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 | 否 | 15,615.74 | 6,311.20 | 6,311.20 | 100.00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3.研发及分析检测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5,781.43 | 5,781.43 | 759.41 | 2,882.54 | 49.86 | 2025-12-31 | 不适用 [注2]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 | 8,000.00 | 8,067.86 | 100.85[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41,397.17 | 32,092.63 | 1,040.72 | 21,005.31 | 50.74 | -59.45 |
超募资金投向 | ||||||||||
1.补充流动资金 | 13,000.00 | 6,500.00 | 13,0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
2.未明确投向 | 21,859.41 | 8,859.41 | -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1,859.41 | 21,859.41 | 6,500.00 | 13,000.00 | 59.47 | - | ||||
合 计 | - | 63,256.58 | 53,952.04 | 7,540.72 | 34,005.31 | - | - | -59.4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陶瓷熔射及研发中心项目: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收入3,272.76万元,净利润-59.45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因项目延期且处于投产初期,所以项目部分产线虽已产生经济效益,但未达预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之说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256.58万元,超募资金为21,859.41万元。经2023年2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5月23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9,459.43万元(含理财收益),其中7,10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微纳精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及分析检测中心扩建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除此之外,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3,188,708.00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227,426.2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9亿元,含本数)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 |
[注1]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之说明[注2]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注3]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系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及其理财收益和利息收益
(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细情况见二(二)。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投项目之“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本期终止,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9,688.8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或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