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
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董事、副总裁何元杰女士、特定股东韩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创”)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本比例1%,何元杰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本比例0.132%,韩强先生(董事、副总裁何元杰女士之配偶)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本比例
0.021%。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科创出具的《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何元杰女士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韩强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科创、何元杰女士、韩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广东科创于2025年4月,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持有公司的股份1%,减持的价格区间为9.85元/股-12.29元/股,减持均价10.64元/股,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实施2016、2019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何元杰女士于2025年4月,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持有公司的股
份0.132%,减持的价格区间为10.99元/股-11.83元/股,减持均价10.99元/股,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获授期权行权所得的股份、公司实施2016年和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的股份。韩强先生于2025年4月,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持有公司的股份
0.021%,减持的价格为12.85元/股,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获授期权行权所得的股份及公司实施2016年和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4,019,488 | 6.67% | 11,917,388 | 5.67% |
其中: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019,488 | 6.67% | 11,917,388 | 5.6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韩强 | 合计持有股份 | 176,715 | 0.08% | 132,715 | 0.06% |
其中: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76,715 | 0.08% | 132,715 | 0.0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何元杰 | 合计持有股份 | 1,111,090 | 0.529% | 833,317 | 0.396% |
其中: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77,773 | 0.132%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33,317 | 0.396% | 833,317 | 0.396%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广东科创、何元杰女士、韩强先生严格遵守预
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上述股东均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何元杰女士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3、《韩强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