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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隆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始终坚持认真、规范、有效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现将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叶建木先生、谭金可先生和刘启明先生三位独立董事组成,并由具有专业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叶建木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委员们均充分发表意见,对所审议的议案均赞成,未提出异议。

1、2024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7)《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更新稿)的议案》。

2、2024年5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2024年8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4年10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4年12月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4)《关于新增关联方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6、2024年12月3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计过程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及其实施情况,认真做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加强海外公司审计的管理,全面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审查监督。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2月与年审会计师及公司管理层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确定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并明确了年度审计工作重点。

2025年4月,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第二次沟通会,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审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完整,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对于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对公司进行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经会议讨论,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2025年4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效果,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提高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认真审阅议案和资料,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履行了合法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七)现场履职情况报告期内,为更好地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更深入地了解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除了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外,2024年7月,全体委员现场参加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交流并听取了公司合规建设汇报,前往宁国园区进行现场考察,听取了公司精益改善专题汇报并发表相关意见;2024年8月,全体委员前往高邮工厂进行现场考察,听取了高邮工厂改善计划专题汇报及项目获取汇报并发表相关意见;2024年12月,全体委员现场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证券合规培训,听取保荐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主讲的可转债专题培训与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专题讲解。

四、总体评价2024年,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恪尽职守、规范履职,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委员:叶建木、刘启明、谭金可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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