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天奈科技 股票代码:688116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债券代码:118005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Cnano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青龙山路113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独家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TAO ZHENG (郑 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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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严 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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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蔡永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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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MEIJIE ZHANG (张美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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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张 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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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姚月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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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于成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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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杨永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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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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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何 灏 |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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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签名: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蓝 茵 |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孙 敏 |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孙志斌 |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叶亚文 |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岳帮贤 |
目 录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
释 义 ...... 19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0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20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20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 21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21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 22
三、本次发行概要 ...... 22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2
(二)发行价格 ...... 22
(三)发行对象 ...... 23
(四)发行数量 ...... 24
(五)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 24
(六)限售期安排 ...... 25
(七)上市地点 ...... 25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5
(九)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 25
四、本次发行对象情况 ...... 30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30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 37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 37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 37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 39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 40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 40
(一)独家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 ...... 40
(二)联席主承销商 ...... 41
(三)副主承销商 ...... 41
(四)发行人律师 ...... 41
(五)审计机构 ...... 41
(六)验资机构 ...... 42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4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43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4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4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44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 44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 44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 44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 45
(五)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 45
(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 45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46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47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4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49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50
发行人律师声明 ...... 51
审计机构声明 ...... 52
验资机构声明 ...... 5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54
释 义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天奈科技 | 指 |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郑涛 | 指 | TAO ZHENG,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
张美杰 | 指 | MEIJIE ZHANG,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计师、天健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中伦律师 | 指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A股 | 指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 指 |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行为 |
公司章程或章程 | 指 |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指 |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碳纳米管/纳米碳管 | 指 | 英文Carbon Nanotube,缩写CNT,是单层或多层石墨片围绕中心轴并按一定的螺旋角卷曲而成的无缝纳米级管,是一种新型材料 |
锂电池 | 指 | 锂离子电池,是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它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 |
特别说明: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Jiangsu Cnano Technology Co., Ltd. |
注册资本: | 344,741,494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
法定代表人: | TAO ZHENG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股票简称: | 天奈科技 |
股票代码: | 688116.SH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青龙山路113号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青龙山路113号 |
邮政编码: | 212132 |
电话: | 0511-81989986 |
传真: | 0511-85588822 |
电子信箱: | stock@cnanotechnology.com |
公司网址: | www.cnanotechnology.com |
经营范围: | 纳米材料(纳米碳管、石墨烯)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提供本公司技术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12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1月12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3年11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12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4年3月1日,基于公司整体规划、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将原募投项目“天奈科技锂电材料眉山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项目”、“锂电池用高效单壁纳米导电材料生产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调整为“锂电池用高效单壁纳米导电材料生产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锂电池用高效单壁纳米导电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12月13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2025年9月2日)。
2025年1月8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决议有效期。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4年8月5日,本次发行经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4 年9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1237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5年4月2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获配投资者申购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92号)。截至2025年4月22日16时止,公司收到获配投资者缴存的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币柒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叁元贰角贰分(?799,999,963.22)。上述款项均缴存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燕莎支行开立的账号为0200012729201870481的申购专户内。
2025年4月23日,中信证券向天奈科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认股款。2025年4月2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信证券划转的认股款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96号)。截至2025年4月23日止,天奈科技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799,999,963.2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883,655.0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116,308.19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21,674,342.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765,441,966.19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发行人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5年4月15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33.73元/股。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
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6.9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1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 认购对象全称 | 获配股份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1 |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709,292 | 99,999,967.72 |
2 | 湖北省长江新动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新活力上市高质量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96,505 | 69,999,999.55 |
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807,098 | 66,699,987.18 |
4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35,925 | 52,999,991.75 |
5 | 深圳安鹏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1,354,646 | 49,999,983.86 |
6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51,937 | 49,899,994.67 |
7 | 海南文泰润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1,219,181 | 44,999,970.71 |
8 | 上海国赞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赞长期价值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948,252 | 34,999,981.32 |
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21,159 | 33,999,978.69 |
10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18,206 | 30,199,983.46 |
11 | 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12,787 | 29,999,968.17 |
12 | 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58,602 | 27,999,999.82 |
13 | 苏州明善泓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7,323 | 24,999,991.93 |
14 | 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7,323 | 24,999,991.93 |
15 | 中节能(湖北)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7,323 | 24,999,991.93 |
16 |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7,323 | 24,999,991.93 |
17 | 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南高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77,323 | 24,999,991.93 |
18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77,323 | 24,999,991.93 |
19 | 济宁盈泰开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7,323 | 24,999,991.93 |
20 | 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77,323 | 24,999,991.93 |
21 |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22,168 | 8,200,220.88 |
合计 | 21,674,342 | 799,999,963.22 |
(四)发行数量
经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发行人”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奈科技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103,422,448股,含本数)的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
根据《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3,717,758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确定方式为: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对于不足1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且不超过103,422,448股)。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按照股东大会授权,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103,422,448股,含本数),同时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底价”所计算的股数,即不超过23,717,758股(本次拟募集资金金额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21,674,342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23,717,758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63.2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883,655.0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116,308.19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21,674,342.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765,441,966.1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80,000.00万元。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九)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公司及主承销商于2025年4月14日向上交所报送《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中伦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保荐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5年4月14日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426名投资者(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发出了《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相关认购附件,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名单包括截至2025年4月10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中的20名股东、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0家、证券公司24家、保险机构投资者14家、其他投资者338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自启动发行后(2025年4月14日)至申购日(2025年4月17日)上午9:00期间内,因6名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主承销商向上述投资者补充
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序号 | 新增投资者名单 |
1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 | 深圳安鹏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4 | 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 | 济宁盈泰开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 | 汕头市和盛昌投资有限公司 |
上述6名新增意向投资者均于2025年4月17日(T日)参与询价,其中深圳安鹏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济宁盈泰开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家获得配售。
经核查,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竞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00-12:00,本次中伦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37个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相关文件。
经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37个认购对象中36个认购对象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为有效报价。1个认购对象未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申购附件,其报价无效。
有效时间内全部有效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序号 | 认购对象全称 | 申购价格(元/股) | 各档累计认购金额(万元)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否有效报价 |
1 | 苏州明善泓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00 | 2,500.00 | 是 | 是 |
2 | 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00 | 2,500.00 | 是 | 是 |
3 | 深圳安鹏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38.40 | 5,000.00 | 是 | 是 |
4 | 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5.83 | 2,500.00 | 是 | 是 |
5 |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银共同基金 | 33.73 | 3,000.00 | 是 | 是 |
6 | 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9.55 | 2,500.00 | 是 | 是 |
37.62 | 3,000.00 | ||||
7 |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 35.64 | 5,000.00 | 是 | 是 |
34.00 | 7,000.00 | ||||
8 | 中节能(湖北)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16 | 2,500.00 | 是 | 是 |
9 |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60 | 2,500.00 | 是 | 是 |
10 | 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南高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9.60 | 2,500.00 | 是 | 是 |
11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5.00 | 2,500.00 | 不适用 | 是 |
12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7.95 | 2,500.00 | 是 | 是 |
13 | 湖北省长江新动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新活力上市高质量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5 | 6,000.00 | 是 | 是 |
37.95 | 7,000.00 | ||||
14 |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7.10 | 10,000.00 | 是 | 是 |
15 | 台州城投沣收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80 | 2,500.00 | 是 | 是 |
16 | 汕头市和盛昌投资有限公司 | 35.30 | 2,500.00 | 是 | 是 |
17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8.61 | 4,980.00 | 是 | 是 |
37.62 | 4,990.00 | ||||
33.73 | 5,000.00 | ||||
18 | 上海国赞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赞长期价值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7.45 | 3,500.00 | 是 | 是 |
35.75 | 4,500.00 | ||||
34.55 | 5,000.00 | ||||
19 | 济宁盈泰开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30 | 2,500.00 | 是 | 是 |
20 | 西南证券安诚财险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34.00 | 2,500.00 | 是 | 是 |
21 | 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1.58 | 2,800.00 | 是 | 是 |
序号 | 认购对象全称 | 申购价格(元/股) | 各档累计认购金额(万元)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否有效报价 |
22 | 胡丽敏 | 36.50 | 5,000.00 | 是 | 是 |
23 | 海南文泰润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38.50 | 4,500.00 | 是 | 是 |
24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4.73 | 2,500.00 | 不适用 | 是 |
25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6.28 | 8,500.00 | 是 | 是 |
34.68 | 11,250.00 | ||||
26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6.95 | 3,020.00 | 是 | 是 |
35.15 | 3,770.00 | ||||
27 |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60 | 4,000.00 | 是 | 是 |
28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11 | 4,640.00 | 是 | 是 |
29 |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3.75 | 2,500.00 | 不适用 | 是 |
30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9.60 | 3,520.00 | 不适用 | 是 |
37.96 | 6,670.00 | ||||
36.09 | 12,160.00 | ||||
3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08 | 2,800.00 | 是 | 是 |
37.18 | 3,400.00 | ||||
36.08 | 7,600.00 | ||||
32 |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6.91 | 6,380.00 | 是 | 是 |
35.26 | 7,370.00 | ||||
33 | 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7.00 | 2,500.00 | 是 | 是 |
34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6.13 | 2,500.00 | 是 | 是 |
35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9.21 | 5,300.00 | 不适用 | 是 |
36.89 | 9,400.00 | ||||
35.09 | 21,850.00 | ||||
36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36.38 | 4,500.00 | 是 | 是 |
34.00 | 8,500.00 | ||||
33.88 | 13,000.00 |
无效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序号 | 认购对象全称 | 申购价格(元/股) | 各档累计认购金额(万元)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否有效报价 |
1 |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83 | 2,500.00 | 是 | 否 |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6.91元/股。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21名投资者获得配售,成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名称及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 认购对象全称 | 获配股份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1 |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709,292 | 99,999,967.72 |
2 | 湖北省长江新动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新活力上市高质量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96,505 | 69,999,999.55 |
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807,098 | 66,699,987.18 |
4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35,925 | 52,999,991.75 |
5 | 深圳安鹏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1,354,646 | 49,999,983.86 |
6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51,937 | 49,899,994.67 |
7 | 海南文泰润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1,219,181 | 44,999,970.71 |
8 | 上海国赞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赞长期价值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948,252 | 34,999,981.32 |
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21,159 | 33,999,978.69 |
10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18,206 | 30,199,983.46 |
11 | 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12,787 | 29,999,968.17 |
12 | 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58,602 | 27,999,999.82 |
13 | 苏州明善泓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7,323 | 24,999,991.93 |
14 | 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7,323 | 24,999,991.93 |
15 | 中节能(湖北)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7,323 | 24,999,991.93 |
16 |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7,323 | 24,999,991.93 |
17 | 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南高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77,323 | 24,999,991.93 |
18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77,323 | 24,999,991.93 |
19 | 济宁盈泰开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7,323 | 24,999,991.93 |
20 | 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77,323 | 24,999,991.93 |
21 |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22,168 | 8,200,220.88 |
合计 | 21,674,342 | 799,999,963.22 |
经核查, 保荐人(主承销商) 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424943972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赵立军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000.00万元 |
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2,709,292股。
2、湖北省新活力上市高质量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湖北省新活力上市高质量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MAEE1E930W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湖北省长江新动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出资额: | 人民币7,101.00万元 |
住所: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一号光谷资本大厦二楼2017-20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湖北省新活力上市高质量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1,896,505股。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0,000.00万元 |
住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807,098股。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潘福祥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0.00万元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435,925股。
5、深圳安鹏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深圳安鹏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598005141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出资额: | 人民币83,048.00万元 |
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深圳安鹏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1,354,646股。
6、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MA4UU4583C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张大伟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0,000.00万元 |
住所: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楼)X1301-G4974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与管理,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351,937股。
7、海南文泰日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海南文泰日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200MAA912PK7U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胡晓丽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00万元 |
住所: |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岛1号楼A座403号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海南文泰日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219,181股。
8、上海国赞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国赞长期价值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 上海国赞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3327987929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国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邱世才) |
出资额: | 人民币1,000.00万元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四平公路468弄14幢17号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上海国赞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948,252股。
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3159284XQ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法定代表人: | 朱健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762,970.87万元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921,159股。10、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32MA6U0N1G53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万程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0.00万元 |
住所: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66号西安工业设计产业园凯瑞B座A2402-3室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投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投资咨询(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
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812,787股。
11、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D7TEBR46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唐泳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60,000.00万元 |
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A座506号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818,206股。
12、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2NY493XT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吴彤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0.00万元 |
住所: |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856室 |
经营范围: |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投资业务、资产经营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758,602股。
13、苏州明善泓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苏州明善泓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5MA27MMCM31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共青城诚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张小冬) |
出资额: | 人民币17,800.00万元 |
住所: | 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26幢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苏州明善泓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677,323股。
14、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明善泓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677,323股。
企业名称: | 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5MACAXTFQ53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小冬) |
出资额: | 人民币12,300.00万元 |
住所: | 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26幢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5、中节能(湖北)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中节能(湖北)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MA49L86D3C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外商投资)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节能(翼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鹏翔) |
出资额: | 人民币100,000.00万元 |
住所: | 洪山区珞狮北路3号学府鑫苑2号楼19层1号 |
经营范围: | 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中节能(湖北)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677,323股。
16、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2MA2H2RNX76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杭州杰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出资额: | 人民币17,810.00万元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1号696室-1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677,323股。
17、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指南高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 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342210163H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王军国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00万元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叠桥路456弄137-138号四层411室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677,323股。
18、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2NK1R138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储军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50,000.00万元 |
住所: | 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26层 |
经营范围: | 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677,323股。
19、济宁盈泰开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济宁盈泰开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11MACLLHU77Q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山东盈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出资额: | 人民币20,200.00万元 |
住所: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金融大厦2层203室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济宁盈泰开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677,323股。20、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35373343P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丁佳珍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00万元 |
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
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677,323股。
21、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轻盐智选3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5676619268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任颜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97,882.30万元 |
住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188号滨江基金产业园2栋204 |
经营范围: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222,168股。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 保荐人(主承销商) 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苏州明善泓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节能(湖北)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指南高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国赞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的“国赞长期价值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济宁盈泰开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文泰日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海南文泰润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轻盐智选3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华宝万盈战投领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为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其管理人已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其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无需履行相关产品备案登记手续。
3、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和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该等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公募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4、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参与本次发行的产品均属于保险公司自有资金或保险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5、深圳安鹏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新活力上市高质量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综上,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序号 | 认购对象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等级是否匹配 |
1 | 苏州明善泓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2 | 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3 | 深圳安鹏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投资者 | 是 |
4 | 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5 | 中节能(湖北)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6 |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投资者 | 是 |
7 | 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8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9 | 湖北省长江新动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新活力上市高质量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投资者 | 是 |
10 |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1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B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2 | 上海国赞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3 | 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投资者 | 是 |
14 | 济宁盈泰开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5 | 海南文泰日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6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7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9 |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20 | 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2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天奈科技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承诺“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接受前述主体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一)独家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保荐代表人:刘纯钦、王家骥项目协办人:马凯项目组成员:胡洋、徐利成、吴力健、金钊联系电话:010-60833040传真:010-60836029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法定代表人:陈亮经办人员:陈晔、黄国鑫、王业涵、李佳欣联系电话:010-65051166传真:010-65051166
(三)副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法定代表人:朱健联系电话:021-38676666传真:021-38909062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31负责人:张学兵经办律师:宋晓明、刘涛、郑裕丰电话:010-59572288传真:010-65681022
(五)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世纪城润奥商务中心(T2)负责人:王越豪
签字会计师:余建耀、翁志刚、彭敏电话:0571-88216888传真:0571-88216999
(六)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世纪城润奥商务中心(T2)负责人:王越豪签字会计师:余建耀、方丽英电话:0571-88216888传真:0571-88216999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全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1 | TAO ZHENG | 境外自然人 | 31,829,562 | 9.23 | 0 |
2 | 共青城新奈共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270,250 | 3.85 | 0 |
3 | 镇江新奈智汇科技服务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772,959 | 3.42 | 0 |
4 | MEIJIE ZHANG | 境外自然人 | 6,500,671 | 1.89 | 0 |
5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95,774 | 1.39 | 0 |
6 | 江西裕润立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立达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33,584 | 1.37 | 0 |
7 | 王铁 | 境内自然人 | 4,100,340 | 1.19 | 0 |
8 | 镇江新奈众诚科技服务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59,971 | 1.15 | 0 |
9 | 江苏今创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06,446 | 1.02 | 0 |
1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其他 | 3,286,518 | 0.95 | 0 |
合计 | 87,756,075 | 25.46 | 0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序号 | 股东全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1 | TAO ZHENG | 境外自然人 | 31,829,562 | 8.69 | 0 |
2 | 共青城新奈共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270,250 | 3.62 | 0 |
3 | 镇江新奈智汇科技服务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772,959 | 3.21 | 0 |
序号 | 股东全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4 | MEIJIE ZHANG | 境外自然人 | 6,500,671 | 1.77 | 0 |
5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95,774 | 1.31 | 0 |
6 | 江西裕润立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立达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33,584 | 1.29 | 0 |
7 | 王铁 | 境内自然人 | 4,100,340 | 1.12 | 0 |
8 | 镇江新奈众诚科技服务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59,971 | 1.08 | 0 |
9 | 江苏今创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06,446 | 0.96 | 0 |
1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其他 | 3,286,518 | 0.90 | 0 |
合计 | 87,756,075 | 23.95 | 0 |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21,674,34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郑涛、严燕、蔡永略、张美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
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经
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联系紧密,是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的情形。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限售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竞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要求,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查验,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书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 |||||
刘纯钦 | 王家骥 |
项目协办人: | ||||
马 凯 |
法定代表人: | ||||
张佑君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 ||||
陈 亮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 宋晓明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刘 涛_______________
郑裕丰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3803号)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余建耀 | 翁志刚 | ||
彭 敏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
王越豪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92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96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余建耀 | 方丽英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
王越豪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4、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申报材料;
7、中国证监会注册文件;
8、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9、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名: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TAO ZHENG (郑 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