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资质条件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于1980年筹建,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是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目前已在全国各地设有26家分所,截至2024年末,上会合伙人人数1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5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人。
上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3亿元;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79亿元;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04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72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2、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2024年末,上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相关职业保
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执业记录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上会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上会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上会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上会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上会就宣泰医药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经审计,上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进场前,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并提出了意见及要求。
3、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就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及审计结果、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过程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