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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559证券简称:海目星公告编号:2025-018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盛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如下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履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运作的规范性尽到了应尽的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总经理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依据经济和行业发展形势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2024年经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25年工作安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赵盛宇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宇超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罗筱溪女士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由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范运作,《公

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负责,

审议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议案,指导了公司审计工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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