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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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96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7.48亿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6.72亿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5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家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