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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华海药业股票代码:600521公告编号:临2025-050号债券简称:华海转债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656,753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07,907,834股变更为1,497,251,08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507,907,834元变更为1,497,251,081元。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概述及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1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1-049号)。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4.80元/股(含)(公司原定回购价格上限为2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25元/股调整为24.8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9日、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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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1-028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1-040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1-049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1-056号)。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规定的回购期限内完成了股份回购,共回购股份10,656,753股,回购均价
18.771元/股,回购总金额200,011,616.5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情况说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对于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应当在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按照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予以转让,如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转让的,尚未转让部分应依法予以注销。因此,为更好地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656,753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507,907,834股变更为1,497,251,08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注销前 | 本次注销后 | ||
股份数(股) | 比例(%) | 股份数(股) | 比例(%) | |
1、有限售股份 | 41,152,263 | 2.73 | 41,152,263 | 2.75 |
2、无限售股份 | 1,466,755,571 | 97.27 | 1,456,098,818 | 97.25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7,680,353 | 1.17 | 7,023,600 | 0.47 |
3、股份总数 | 1,507,907,834 | 100 | 1,497,251,081 | 100 |
注:本次注销前的股本结构为截至2025年4月20日的数据。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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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决策程序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根据注销结果具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至所有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