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航空”或“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做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若山、郑培敏、金铭组成,李若山担任召集人。
报告期内,上述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财会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审计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李若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4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毕业于厦门大学。1989年7月-1997年9月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1997年10月至今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博士生导师、教授,现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还兼任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郑培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年出生,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MBA)。曾任职于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现任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独立董事。
金铭: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男,1971年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海通证券(现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高盛高华证券(现名为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现名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投资
银行部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铭耀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还兼任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 出席委员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年1月11日 | 李若山、郑培敏、金铭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春秋航空2023年度审计服务计划》 2、《春秋航空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春秋航空2023年度财务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建设》 | 1、委员们认可审计团队工作的专业性,对管理建议书和现场审计提出要求,提示审计团队加强对信息技术的安全检查,谨防风险; 2、关注货币资金的存放管理与数据资产问题; 3、将航空收入作为关键审计事项;4、对于内审的工作汇报,建议借助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以提高内审效率; 5、对于内控的工作汇报,建议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不定期轮换。 |
2024年4月25日 | 李若山、郑培敏、金铭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总结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 | 1、同意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对于分子公司、各基地外站重大资产的盘点,不仅需关注资产的存在性,还需关注资产的完整性; 3、建议公司加强舆情管理与举报应对措施; 4、关注机队扩张、飞机涨价、供需关系等问题。 |
召开日期 | 出席委员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年8月27日 | 李若山、郑培敏、金铭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控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内部审计部2024年上半年审计检查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意见的议案 | 1、同意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注飞机日利用率恢复情况与飞行员结构问题; 3、对于内审,要求在结果整改的基础上追求程序的整改。 |
2024年10月11日 | 李若山、郑培敏、金铭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取消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2、关于变更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 同意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4年10月29日 | 李若山、郑培敏、金铭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制定《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同意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变更聘任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鉴于公开信息,基于审慎原则,并综合考虑春秋航空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同意取消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审议了选聘文件并审慎确定了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德勤华永及拟签字会计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
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普华永道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确定了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讨论审计中的重大事项与处理办法等,同时对普华永道执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通过与普华永道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方面,认为普华永道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于半年度和年度结束时,认真听取公司内审部门所作内部审计检查报告,认为公司内审部门能够按照内审计划执行内部审计工作,针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确保整改结果的同时注重对程序实现全面优化与规范。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适当性和执行有效性问题,通过审阅内部控制工作报告,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和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广泛收集各方意见,积极搭建沟通桥梁,推动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交流协作,有力促进了审计工作的高效开展。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除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机会于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与董事会秘书兼首席财务官等管理层就公司经营情况、重大项目投资、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讨论外,还分别前往公司国内外多个基地及航点进行现场调研,境外方面,例如泰国曼谷、日本福冈、越南胡志明市等地,与负责相关地区业务的管理人员就财务管理线上控制流程、海外线上支付与收单平台、海外线下现金收款监督问题等进行深入细致的交流与评估;境内方面,例如深圳分公司、大连基地与重庆、泉州等地,对公司各分支机构的管理方法、运营模式进行深入了解,均未发现违规行为与潜在风险点。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发挥监督、指导职能,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和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