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
(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层薪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领取薪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2)根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并参考其他地区上市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津贴的相关标准,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7.5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领取薪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层薪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计发标准执行有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