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二五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二五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在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赵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均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四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五年第一次会议,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二○二四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谨慎审核,认为:(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年报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报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四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二○二四年度内部控制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五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五年第一次会议,对董事会编制
的《公司二○二五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谨慎审核,认为:(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2)季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季报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相关的制度相应废止,其他内控制度涉及的相关条款作相应修改。
上述第一至四项、第七项、第八项及第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