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08公司简称:安泰集团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王风斌 | 出差 | 郭全虎 |
独立董事 | 孙水泉 | 出差 | 邓蜀平 |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杨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安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安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因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故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发展战略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是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等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29
第六节重要事项 ...... 3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4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43
第十节财务报告 ...... 4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董事长签名并盖章的年度报告正本 |
载有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
载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 |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安泰集团 | 指 |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李安民 |
宏安焦化 | 指 |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
安泰型钢 | 指 | 山西安泰型钢有限公司 |
国贸公司 | 指 | 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安泰能源 | 指 | 山西安泰集团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安泰云商 | 指 | 山西安泰集团云商有限公司 |
安泰恩懿 | 指 | 山西安泰恩懿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龙泰公司 | 指 | 漳州龙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泰钢铁 | 指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冶炼公司 | 指 | 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 |
富安新材 | 指 | 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安泰集团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XIANTAIGROUP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ANTAIGROUP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杨锦龙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郭全虎 | 刘明燕 |
联系地址 | 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 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
电话 | 0354-7531034 | 0354-7531666 |
传真 | 0354-7536786 | 0354-7536786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_dpt@antaigroup.com | securities_dpt@antaigroup.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义安村义安镇政府西100米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义安村安泰集团办公大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32002 |
公司网址 | http://www.antaigroup.com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_dpt@antaigroup.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安泰集团 | 600408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1、2、3室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杨爱斌、董新明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6,675,578,251.15 | 10,006,400,153.61 | -33.29 | 12,696,313,469.85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6,670,750,504.27 | 9,997,581,180.62 | -33.28 | 12,695,950,106.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4,961,420.70 | -677,711,800.43 | 不适用 | -297,083,626.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50,760,630.11 | -687,294,756.76 | 不适用 | -294,636,246.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8,605,112.37 | 320,558,935.54 | -28.69 | 20,267,359.82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13,398,340.10 | 1,840,255,977.71 | -17.76 | 2,519,255,860.67 |
总资产 | 4,594,981,000.17 | 4,966,623,798.16 | -7.48 | 5,208,231,699.74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27 | -0.6731 | 不适用 | -0.295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27 | -0.6731 | 不适用 | -0.295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84 | -0.6827 | 不适用 | -0.29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98 | -31.09 | 增加11.11个百分点 | -11.1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02 | -31.60 | 增加10.58个百分点 | -11.05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805,710,852.45 | 1,888,606,886.82 | 1,457,867,454.02 | 1,523,393,057.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4,371,758.53 | -58,737,045.28 | -117,604,466.21 | -34,248,150.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26,438,014.83 | -58,740,325.60 | -118,745,908.59 | -46,836,381.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521,809.61 | 202,843,362.91 | 100,077,804.37 | -124,837,864.5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002,969.01 | 119,733.53 | 157,137.3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983,670.78 | 7,633,501.02 | 6,720,758.4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14,731.1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800,000.00 | 1,674,543.19 | 242,256.64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65,406.39 | ||
债务重组损益 | 300,884.96 | 157,760.76 | 3,111.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052,640.73 | 74,497.22 | -9,457,778.80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9,514.22 | 5,963.15 | 13,775.8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5,503.83 | 71,116.24 | -50,236.16 |
合计 | 15,799,209.41 | 9,582,956.33 | -2,447,379.8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0 | 0 | 0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0,620,000.00 | 120,620,000.00 | 0 | / |
合计 | 120,620,000.00 | 120,620,000.00 | 0 | /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煤焦钢市场持续震荡下行,市场供需失衡,行业竞争加剧,企业生产经营压力进一步加大,行业健康发展受到严峻挑战。
面对市场“寒冬”,公司上下坚定信心,谋定而动,承压前行,按照“稳住大盘,灵活经营,开源节流,稳定收益”的总体工作思路,在全行业普遍亏损的大环境下,公司审时度势、多措并举,千方百计保住了企业生产经营大盘。通过积极采取焦炭受托加工模式、能源集中管控、继续深入三项管理、全员开展降本增效、加强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推动数智化建设等经营改善措施,避风险、补短板、夯实持续发展根基,全力以赴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了公司2024年度整体业绩大幅减亏的目标。内部管理提升方面,一是完成了能源集中管控改革,合并了在电、水、煤气等与能源介质相关的生产运行、储存、输配和保供等管理职能,使能源管理核心能力更加突出;二是全方位开展环保节能工作,确保了公司全年污染物排放浓度、总量符合标准要求。同时通过管理节能、技术节能、智能化节能等手段,完成了多项节能项目;三是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利用上海国际冶金展览会、首届钢结构建筑产业链展览会等活动平台,扩大公司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安泰型钢荣获“2023-2024年度全国型钢钢厂主导品牌”和“兰格钢铁网2024年度金牌供应商型钢十大优质品牌”;四是加快企业数智化建设,建成了物流管控平台,实现了物流业务的信息化、集中化管理。另外,焦化安全管控数字化系统上线,实现了人员定位及聚集风险报警等功能,安全管理步入信息化阶段;五是强化算账经营,对标行业一流和先进一流,以降本增效为主线,全面推进精益成本管理;六是将科技创新置于核心位置,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围绕工艺技术质量基础管理提升,建立并完善了标准管理体系,规范了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试用管理,不断深化现场标准作业,狠抓关键质量控制点,为提升产品质量、稳定生产保驾护航。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4年,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国内需求不足,经济运行出现分化,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增多。从公司所处的钢铁焦化行业来讲,国内钢铁行业供需矛盾依旧突出,钢材价格震荡下行、持续低位,叠加铁矿石等原料价格易涨难跌的影响,行业利润同比明显下降。焦化市场走势趋同,原料焦煤价格下行一定程度缓解了焦化的成本压力,但由于终端地产与基建等需求的下滑,钢材价格重心呈现下调趋势,钢厂利润减少,焦炭需求下滑,焦炭价格亦有较大幅度下滑。从行业运行数据看,2024年,钢铁焦化市场延续整体弱势震荡局面,企业生产经营普遍艰难。具体行业情况详见下述“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和型钢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焦化主要生产设备为国内先进的JN60-6A型焦炉,并有配套完善的化产回收和干熄焦装置,可年产优质冶金焦240万吨,及焦油、粗苯、硫铵、硫膏等化产品。公司于2019年完成焦化MES系统建设,实现了各项生产数据的自动实时集成和系统的统一管理,有效提升了生产管理效率。同时,公司拥有120万吨大型H型钢生产线。其主轧设备及工艺技术引进德国西马克?米尔公司,可生产腹板高度100mm—1008mm的各种规格H型钢。H型钢产品作为一种新兴建筑钢材品种,主要应用于陆地和海洋钻井平台、大型桥梁、高层建筑、大型电力和水利建设、环保工业厂房等重要领域。另外,公司通过资源综合利用配套建有80万吨矿渣细粉生产线,以及综合利用园区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气、干熄焦余热及其他余热余压等资源进行发电,满足园区企业的生产运行所需。
(二)经营模式公司的焦化业务依托地域性的丰富焦煤资源、炉型可靠的优势、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采用以直销为主、贸易商为辅的销售模式,以优质的产品为客户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炼焦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化工产品如焦油、粗苯、硫铵直接外销,而焦炉煤气、干熄焦余热及其他余热余压等资源则用来发电,所发电力主要是满足园区内企业的生产运行所需。报告期内,公司为积极应对近年来煤焦市场波动风险,减少焦炭业务亏损,积极采取经营改善措施,阶段性采取将自产焦炭业务转为受托加工业务模式,有效降低经营风险。
公司型钢业务主要是采购园区企业新泰钢铁生产的专属钢坯(异形坯)生产H型钢,依托辐射中西部地区的区位优势和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采用以直销和贸易商结合的销售模式,并利用丰富的产品规格、材质和研发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便捷式采购服务。
多年来,公司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着力打造焦化钢铁生态工业园区。焦化、型钢、电力等各产业之间以“物料平衡”为基础,以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和转化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环境绩效为目的,通过“工艺衔接”和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接环补环”方式,使各工序与原材料和废弃物科学有机地组合为一体,使园区内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余热余压资源都得到了合理的应用,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安泰循环经济产业链,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了国家超低排放标准,焦化工序能耗超过了行业标杆水平。同时,公司通过实施工业废气CO
微藻养殖“碳中和”示范项目,为降低企业碳排放探索出了一条可行路径。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循环经济优势: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完善,公司以“物料平衡”为基础,以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转化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环境效益为目的,经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通过“工艺衔接”的方式来延长和拓宽生产链条,公司所在工业园区内企业将洗煤、焦化、化工、发电、特钢、矿渣粉等行业科学有机地组合为一体,形成了独特的循环经济模式。公司是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山西省首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清洁生产及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国家第五批“绿色工厂”,山西省首批创建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区试点。由于循环经济产业链的运行,不仅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而且使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同行业中保持较低水平,大大提高了资源的产出效益。
2、产品优势:公司目前的焦炭年生产能力为240万吨,炼焦采用的JN60-6A型焦炉在炭化室高度和装备水平上目前在我国均处于较先进水平,技术成熟可靠,同时配备的干熄焦等生产工艺也大大减少了环境污染,提高了产品品质。安泰型钢公司拥有年产120万吨大型H型钢生产能力,其轧钢工艺采用了国内外较为成熟可靠的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可生产多种H型钢产品规格,最大规格为腹板高度1008mm。公司生产的“安泰”牌冶金焦质量优异,曾连续多年被评为“山西省名牌产品”;“安泰”牌热轧H型钢荣获“山西精品”称号,并通过韩标、欧标系列产品认证,开发了能满足低温冲击性能的Q355C、Q355D、Q355E牌号产品。凭借多规格型号及过硬的质量,安泰型钢被优选应用于多个国家重点工程。
3、资源优势:晋中煤炭资源丰富,运输便利,大规模发展焦化工业有着优越的比较成本优势和物质供给条件,能够给公司的焦炭生产提供稳定、充足的原料来源。另一方面,园区内有钢铁生产企业,可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型钢生产所需的钢坯原料,从而进一步节约采购和运输成本。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面对因行业和市场低迷给公司带来的经营困局,一年来,公司上下知难而进,主动作为,守住经营安全底线,确保生产稳定顺行。2024年,公司共自产焦炭81.05万吨,销售82.16万吨,受托加工焦炭94.06万吨;生产型钢123.69万吨,销售122.56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66.76亿元,同比减少33.29%;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5亿元,较上年亏损大幅减少。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675,578,251.15 | 10,006,400,153.61 | -33.29 |
营业成本 | 6,713,243,695.09 | 10,294,530,737.66 | -34.79 |
销售费用 | 5,213,045.00 | 4,840,745.72 | 7.69 |
管理费用 | 78,449,224.65 | 93,058,140.98 | -15.70 |
财务费用 | 148,952,577.52 | 153,007,425.75 | -2.65 |
研发费用 | 28,322,885.91 | 55,419,141.95 | -48.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8,605,112.37 | 320,558,935.54 | -28.6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472,184.61 | -35,690,916.72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312,409.40 | -215,638,704.53 | /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焦炭业务从自产自销改为受托加工后,收取的加工费价格与焦炭价格相差较大,以及整体焦炭产量减少,致使焦化业务总体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大;型钢产品受销量减少、销售价格下跌影响,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焦炭业务从自产自销改为受托加工后,加工成本与焦炭成本相差较大,以及整体焦炭产量减少,致使焦化业务总体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大;型钢产品受销量减少,原材料采购价格降低综合影响,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发生业务招待费用、服务咨询费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中介机构费用、修理费用、环境保护及美化费用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贷款利息、租赁负债利息费用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随着研发项目的结项,项目减少,报告期内用于研发的材料、人工、设备等支出费用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幅大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的减幅,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出较上年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增加、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为积极应对煤焦市场波动风险,减少焦炭业务亏损,通过灵活转变经营模式以改善经营,阶段性采取将自产焦炭业务转为受托加工业务模式,最大程度规避了煤炭和焦炭价格波动风险,虽然在合作期内公司焦炭产品的销量及收入大幅减少,但同时可相应减少焦炭产品在当前市场下的经营亏损,有效改善了公司的经营业绩。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33,082.19万元、减幅33.29%,营业成本同比减少358,128.70万元、减幅34.79%。收入与成本的大幅下降,主要归因于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焦化业务模式发生重大调整,由原来自产自销转变为受托加工模式。由于加工费单价显著低于焦炭销售单价,且报告期内焦炭总产量下降,双重因素叠加导致焦化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另一方面,型钢作为公司另一核心产品,受产销量下滑、销售价格下跌,以及原材料钢坯价格走低的多重影响,其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也呈现同比下降趋势。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焦化 | 2,211,149,779.30 | 2,241,585,148.95 | -1.38 | -51.71 | -53.42 | 增加3.72个百分点 |
型钢 | 3,986,569,550.90 | 4,042,273,904.20 | -1.40 | -17.29 | -17.58 | 增加0.36个百分点 |
电力 | 153,062,713.98 | 140,157,773.96 | 8.43 | -50.36 | -56.85 | 增加13.78个百分点 |
其他 | 177,807,033.85 | 158,580,055.36 | 10.81 | 23.44 | 43.83 | 减少12.6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 | 3,612,486,488.66 | 3,648,462,264.24 | -1.00 | -33.58 | -35.29 | 增加2.67个百分点 |
华东 | 1,638,231,111.46 | 1,656,861,371.11 | -1.14 | -38.04 | -38.87 | 增加1.38个百分点 |
西北 | 520,984,656.27 | 517,538,473.73 | 0.66 | -43.76 | -44.68 | 增加1.66个百分点 |
华中 | 536,673,440.61 | 539,481,362.18 | -0.52 | 15.19 | 9.61 | 增加5.12个百分点 |
西南 | 161,197,500.10 | 162,352,754.02 | -0.72 | 318.57 | 354.76 | 减少8.02个百分点 |
华南 | 59,015,880.93 | 57,900,657.19 | 1.89 | -26.96 | -30.71 | 增加5.3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经营焦炭及化产品、型钢、电力等,其中:焦炭及化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
33.87%,型钢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61.06%,电力占主营业务收入2.35%,其他占主营业务收入
2.72%。焦化销售收入221,114.98万元,比上年同期457,861.84万元减少了236,746.86万元,主要是焦化业务模式发生重大调整,由原来自产自销转变为受托加工模式。自产自销焦炭销量为82.16万吨,比上年同期的191.26万吨减少109.10万吨,影响收入减少230,161.00万元;焦炭的平均售价为1,851.36元/吨(不含税),比上年同期的平均售价2,109.69元/吨(不含税)降低258.33元/吨,影响收入减少21,225.09万元;受托加工焦炭94.06万吨,增加加工费收入19,769.21万元,相比自产自销焦炭收入大幅减少;另外,化产品收入受焦炭总产量减少,化产品产量相应减少,影响收入减少5,129.98万元。型钢销售收入398,656.96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81,974.18万元减少了83,317.22万元。型钢销量为122.56万吨,比上年同期的137.16万吨减少14.60万吨,影响收入减少51,332.79万元;型钢的平均售价为3252.85元/吨(不含税),比上年同期的平均售价3,513.83元/吨(不含税)降低260.98元/吨,影响收入减少31,984.43万元。分地区来看,华北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最大,达55.33%,较上年占比增加0.11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地处山西,华北地区是公司销售距离相对较近的区域,公司基本保持了在华北地区的销售份额;华东地区收入占比达25.09%,主要是华东地区经济发达,消费能力较大,是公司第二大销售区域;总体来看,公司根据各区域的市场容量、盈利水平等进行市场份额优化调整,2024年退出了东北市场,也未发生出口业务,增加了华中与西南市场份额。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自产焦炭 | 万吨 | 81.05 | 82.16 | 0 | |||
受托加工焦炭 | 万吨 | 94.06 | |||||
型钢 | 万吨 | 123.69 | 122.56 | 5.18 | -10.91 | -10.64 | 27.59 |
产销量情况说明报告期内焦化业务模式发生调整,由原来自产自销转变为受托加工模式,受托加工模式所产的焦炭所有权归委托方所有,故报告期末焦炭无库存;报告期内合计共生产焦炭175.11万吨,同比减少7.98%,销量因业务模式变化不具有可比性;型钢产量同比减少10.91%、销量同比减少
10.64%、型钢库存同比增加1.12万吨、增幅27.59%。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与关联方新泰钢铁(含双方控股子公司)签署了2024年度的《焦炭销售协议》及《钢坯采购协议》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对全年交易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定价原则及结算政策等进行约定,并根据双方实际生产计划及需求,每月签署相应的焦炭销售及钢坯采购合同。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六节十二、重大关联交易”的披露。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焦炭及化产品(含受托加工) | 原辅材料 | 1,950,029,148.38 | 86.99 | 4,438,176,037.17 | 92.22 | -56.06 |
燃料动力 | 72,070,258.04 | 3.22 | 76,775,465.56 | 1.60 | -6.13 | |
人工 | 59,511,928.54 | 2.65 | 52,886,476.97 | 1.10 | 12.53 | |
折旧 | 81,393,208.69 | 3.63 | 85,520,834.44 | 1.78 | -4.83 | |
其他 | 67,588,552.89 | 3.02 | 69,505,464.94 | 1.44 | -2.76 | |
运输及装卸费 | 10,992,052.41 | 0.49 | 89,334,510.51 | 1.86 | -87.70 | |
小计 | 2,241,585,148.95 | 100.00 | 4,812,198,789.59 | 100.00 | -53.42 | |
型钢 | 原辅材料 | 3,743,534,560.23 | 92.61 | 4,595,037,184.76 | 93.69 | -18.53 |
燃料动力 | 79,168,625.77 | 1.96 | 87,340,212.76 | 1.78 | -9.36 | |
人工 | 23,402,092.64 | 0.58 | 23,272,790.24 | 0.47 | 0.56 | |
折旧 | 60,941,755.39 | 1.51 | 65,760,799.60 | 1.34 | -7.33 | |
其他 | 15,604,382.09 | 0.39 | 13,363,536.79 | 0.27 | 16.77 | |
运输及装卸费 | 119,622,488.08 | 2.95 | 119,910,366.46 | 2.45 | -0.24 | |
小计 | 4,042,273,904.20 | 100.00 | 4,904,684,890.61 | 100.00 | -17.58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与上年同期相比,焦化营业成本同比减少53.42%,主要是焦炭业务从自产自销改为受托加工后,加工成本与焦炭成本相差较大,以及整体焦炭产量减少,致使焦化业务总体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大;型钢营业成本同比减少17.58%,主要是型钢产品受销量减少,原材料采购价格降低综合影响所致。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见上述公司在报告期内将自产焦炭业务转为受托加工业务模式介绍。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67,806.7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0.1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60,221.4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4%。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934,658,045.02 | 14.00 |
2 | 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 | 667,556,355.91 | 10.00 |
3 | 山东叁陆玖智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62,993,117.31 | 8.43 |
4 |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物流中心 | 277,039,029.20 | 4.15 |
5 | 江苏岳洋通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 235,820,651.62 | 3.53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74,669.0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8.7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387,268.6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4.22%。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3,872,686,234.78 | 64.22 |
2 | 襄汾县昌昇平煤业有限公司 | 458,716,252.31 | 7.61 |
3 | 山西鑫泰能源有限公司 | 185,897,652.42 | 3.08 |
4 | 安泽金凯玉销售有限公司 | 134,342,168.93 | 2.23 |
5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中供电公司 | 95,048,605.78 | 1.58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3,872,686,234.78 | 64.22 |
3、费用
√适用□不适用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521.30万元,同比增加37.23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业务招待费用、服务咨询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7,844.92万元,同比减少1,460.89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中介机构费用、修理费用、环境保护及美化费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14,895.26万元,同比减少405.48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贷款利息、租赁负债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2,832.29万元,同比减少2,709.63万元,主要是随着研发项目的结项,项目减少,报告期内用于研发的材料、人工、设备等支出费用减少所致。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8,322,885.91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28,322,885.9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4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9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3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 |
硕士研究生 | 50 |
本科 | 34 |
专科 | 7 |
高中及以下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50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3 |
60岁及以上 | 1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860.51万元,同比减少9,195.38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幅大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的减幅,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出较上年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247.22万元,同比减少14,678.13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31.24万元,同比增加11,732.63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增加、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账款 | 16,495,114.16 | 0.36 | 10,100,197.16 | 0.20 | 63.31 | 主要是增加了贸易煤业务的应收款项 |
预付款项 | 34,078,371.19 | 0.74 | 135,698,664.96 | 2.73 | -74.89 | 报告期内预付采购原材料货款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51,138,340.80 | 3.29 | 1,124,550.00 | 0.02 | 13,339.90 | 报告期内增加了应收关联方资金拆借款 |
其他流动资产 | 20,263,040.94 | 0.44 | 101,998,487.28 | 2.05 | -80.13 | 主要是留抵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同比减少 |
在建工程 | 1,308,448.14 | 0.03 | 26,587,254.58 | 0.54 | -95.08 | 报告期内型钢加热炉富氧燃烧改造项目等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519,403,388.88 | 11.30 | 754,032,276.78 | 15.18 | -31.12 | 主要是部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效益分享期结束后,从使用权资产转入固定资产 |
应交税费 | 13,170,930.63 | 0.29 | 45,260,045.26 | 0.91 | -70.90 | 主要是核销了停征多年的价格调控基金、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以及以前年度特定事项形成的企业所得税适用分期纳税政策,报告期利润为负,剩余未缴纳所得税金额也相应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40,537,830.38 | 3.06 | 79,175,047.93 | 1.59 | 77.50 | 主要是增加了预收贸易往来款、履约保证金及代收代付往来款 |
其他流动负债 | 29,132,853.92 | 0.63 | 63,376,115.81 | 1.28 | -54.03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了融资租赁款项与待转销项税减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0,000,000.00 | 0.22 | 系焦炭受托加工业务收取的保证金,按协议约定的退还进度,将其中1000万元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负债所致 | |||
专项储备 | 9,543,502.27 | 0.21 | 2,877,621.40 | 0.06 | 231.65 | 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小于计提金额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58,749,648.22 | 1.28 | 6,881,078.69 | 0.14 | 753.79 | 主要是报告期内对结构化主体漳州龙泰合并所致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以自身拥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存货及子公司股权为公司及关联方新泰钢铁的融资借款提供担保(详见本报告财务报告附注“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及抵押资产情况)。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2024年是钢铁行业深度调整的关键一年,一系列新情况、新变化、新挑战不断出现,钢铁行业下行压力加大、原燃料价格易涨难跌,行业运行持续呈现高产量、高成本、高出口、低需求、低价格、低效益的“三高三低”局面,进入“减量发展、存量优化”阶段的特征日益明显。一方面,钢铁产量同比下降,国内消费持续下降。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4年,全国累计生产粗钢10.05亿吨,同比下降1.7%,实现了产量下降的预期目标。同时,受有效需求不足等影响,2024年粗钢表观消费量下降至8.92亿吨,较2020年的高点下降1.56亿吨。整体看,钢铁消费降幅大于产量降幅,市场供强需弱的态势未改。另一方面,钢材价格同比下降,铁矿石价格高位运行,经济效益同比下降。2024年,中国钢材价格指数(CSPI)平均值为102.47点,同比下降8.39%。从原燃料端看,我国进口铁矿石12.37亿吨,同比增长4.9%,进口量创历史新高;进口均价为106.93美元/吨,同比下降7.08%,降幅比钢价降幅小1.31个百分点。2024年,经中钢协初步统计,重点统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02万亿元,同比下降6.4%;营业成本5.71万亿元,同比下降5.9%,比收入降幅低0.5个百分点;利润总额429亿元,同比下降50.3%;平均销售利润率0.71%,同比下降0.63个百分点。从行业运行数据看,2024年,钢铁市场供强需弱态势明显,企业生产经营普遍艰难。
2024年国内焦炭市场总体供需两弱,量价齐跌。据统计数据,2024年全国焦炭产量4.89亿吨,同比减少0.8%;全年焦炭价格跌多涨少,重心下移,甚至跌破近五年低点。焦炭市场总体进入环保约束、需求疲软和成本压力下的深度调整期。钢铁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按加工工艺分类的钢材制造和销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按加工工艺区分的种类 | 产量(万吨) | 销量(万吨)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热轧钢材 | 123.69 | 138.84 | 122.56 | 137.16 | 398,656.96 | 481,974.18 | 404,227.39 | 490,468.49 | -1.40 | -1.76 |
2、按成品形态分类的钢材制造和销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按成品形态区分的种类 | 产量(万吨) | 销量(万吨)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型材 | 123.69 | 138.84 | 122.56 | 137.16 | 398,656.96 | 481,974.18 | 404,227.39 | 490,468.49 | -1.40 | -1.76 |
3、按销售渠道分类的钢材销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按销售渠道区分 | 营业收入 | 占总营业收入比例(%) | 净利润 | 占公司净利润比例(%) |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线下销售 | 398,656.96 | 481,974.18 | 100.00 | 100.00 | -9,756.96 | -12,930.49 | 29.17 | 19.06 |
4、铁矿石供应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废钢供应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共计5,400万元,分别是对控股子公司安泰恩懿增资500万元,以及出资4,900万元与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漳州龙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龙泰公司 | 服务业 | 否 | 新设 | 4,900.00 | 49%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 | 福建漳龙集团 | 196.48 | 否 | 2024-05-14 | 临2024-024号公告 |
合计 | / | / | / | 4,900.00 | / | / | / | / | / | 196.48 | / | / | / |
注:公司将龙泰公司列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情况见下述“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说明。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所处行业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宏安焦化 | 焦化 | 生产、销售焦炭及焦化副产品等 | 33,080 | 103,277.34 | 29,320.02 | 241,873.91 | -15,118.78 |
安泰型钢 | 钢铁 | 生产、销售H型钢、钢材 | 50,000 | 170,504.76 | 128,355.60 | 409,862.85 | -10,075.00 |
国贸公司 | 贸易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批发、零售等 | 10,000 | 17,654.42 | 11,387.52 | 5,572.10 | 734.32 |
安泰能源 | 投资 | 煤炭企业及焦化企业的投资管理;矿用设备、煤炭及制品、精煤、焦炭的经销 | 5,000 | 13,589.12 | 4,835.79 | 1.03 | -135.27 |
安泰云商 | 贸易 | 网上贸易代理,互联网零售;销售焦炭、钢材等产品;煤炭采购;货物运输代理等 | 5,000 | 82,521.24 | 5,386.11 | 163.39 | 223.86 |
龙泰公司 | 服务 | 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 10,000 | 13,671.67 | 10,196.48 | 361.73 | 196.48 |
注:安泰能源、安泰云商主要从事贸易业务,营业收入按净额法列报,故营业收入绝对额小于净利润绝对额。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了漳州龙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4,900.00万元,占比49%。龙泰公司设董事会,成员5名,其中本公司推荐2名。另外,龙泰公司目前的主要经营活动为通过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泰型钢签订《H型钢买卖合同》,为本公司产品销售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基于本公司对龙泰公司的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且对其特定经营活动承担主要风险,拥有实质控制权,故本公司将龙泰公司列入合并报表范围。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2025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国内需求不足,风险隐患仍然较多。但同时必须看到,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会议强调,明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扩大国内需求,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2024年11月,工信部发布《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了钢铁行业准入条件与分类规范标准,为落后产能治理提供了明确参考依据。“超低排放改造+碳交易”将倒逼落后产能退出。2025年,预计我国钢铁行业形势将在需求企稳、供给减量的双重作用下逐步回暖。从长期来看,产业集中度提升、技术创新、数智化改造等是钢铁行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焦化行业在市场需求增长和环保政策压力的双重影响下,呈现出复杂多变的市场现状和供给情况。尽管面临诸多挑战,但行业也在不断进行绿色化转型、智能化生产和产业链延伸,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政策要求。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短期发展战略:公司目前仍将以焦化和轧钢为核心业务,加强延链、补链、强链力度,进一步打造全产业链。在做大做强两大主业的同时,积极向上下游产业进行拓展,从而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未来将围绕行业整合、兼并重组、产业升级、高质量转型发展等长远发展规划,围绕主业持续深化战略投资,着力培育新兴产业,力争在碳减排及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寻求突破,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谋求企业可持续发展和战略转型,拓展盈利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智能制造规划:公司作为山西省首家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3A级认证的民营企业、山西省智能制造试点企业,将积极响应《中国制造2025》战略,继续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积极探索产业互联网大背景下的“互联网+数字化+产业”的合作场景,加快数字科技产业升级,推动人工智能与传统工业的深度融合,使公司在工业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5年总体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以“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国际化”为发展方向,多措并举稳运行,防风险,提质量,优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确保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稳步运行,力争改善公司业绩。
2025年经营目标:全年计划受托加工焦炭185万吨,生产型钢135万吨、焦油7.09万吨、粗苯2.12万吨、硫铵2.12万吨。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钢铁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公司上下必将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迎难而上,深入挖掘灵活经营和开源节流潜力,努力实现经营绩效最大化。同时,公司也将围绕主业继续深化战略投资,合理规划产业布局,谋求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市场调控风险: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焦炭和H型钢业务,行业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有较大相关性,宏观政策导向的变化和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不确定因素会对钢铁行业的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通过产业链的延伸,提升产品的附加值。
2、资源供应风险:公司生产焦炭、型钢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原煤、精煤和钢坯。虽然公司已针对原材料因素加大与长期供应商的合作,确定原料采购计划,但是如果国内外煤炭市场和钢材市场发生较大波动,可能影响原料供应价格及供应量,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直接影响。公司通过加大与各大原料供应商的合作,力求为公司提供较为稳定的原料来源。
3、钢铁焦化行业及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此外,公司与关联方目前因产业链的原因存在大额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因双方融资需求存在大额的关联担保,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运营管理,提升现有业务盈利能力,以应对潜在的经营风险。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围绕行业整合、产业升级、转型发展等长远发展规划,力争开拓新业务,并解决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问题,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致力于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完善与有效执行,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与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独立。
1、资产方面:公司拥有开展业务所需的完整生产系统、场所及辅助设施、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机器设备、土地、房屋等重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控股股东维护公司资产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存在相关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控制及占用的情形。
2、人员方面: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3、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配置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管理公司财务档案,独立在银行开户,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公司共用银行账户,不干预公司的资金使用,不干涉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公司能够根据《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4、机构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各职能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公司机构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且独立运作,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完全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
5、业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和资质,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控股股东不干涉公司的业务活动。公司拥有完整的与经营相关的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和市场销售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具有独立的产、供、销体系,能够独立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尽管公司与控股股东各自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但鉴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新泰钢铁等关联方同处一个工业园区且互为上下游产业链的关系,故双方之间目前存在大额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就该等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且该等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政策及收付款与独立第三方不存在明显差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但为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近年来,公司与关联方一直在积极探索并落实解决关联交易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双方于2021年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最终因受当时相关产业政策等因素限制未能
实施。公司与关联方还将继续积极筹划解决关联交易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围绕行业整合、产业升级、转型发展等长远发展规划,力求通过资产或业务重组整合等方式,谋求上市公司的转型发展,并从根本上解决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05-21 | www.sse.com.cn | 2024-05-22 | 详见公司披露的编号为2024-027号决议公告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07-19 | 2024-07-20 | 详见公司披露的编号为2024-034号决议公告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08-21 | 2024-08-22 | 详见公司披露的编号为2024-039号决议公告 |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0-31 | 2024-11-01 | 详见公司披露的编号为2024-049号决议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杨锦龙 | 董事长 | 男 | 53 | 2016-06-30 | 2025-06-15 | 0 | 0 | 32.10 | 否 |
王风斌 | 副董事长 | 男 | 61 | 2019-06-01 | 2025-06-15 | 80 | 80 | 0 | 是 |
郭全虎 | 董事、总经理兼董秘 | 男 | 51 | 2019-06-01 | 2025-06-15 | 0 | 0 | 31.59 | 否 |
王成 | 职工代表董事 | 男 | 51 | 2024-08-01 | 2025-06-15 | 0 | 0 | 9.42 | 否 |
孙水泉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19-06-01 | 2025-06-15 | 0 | 0 | 8.0 | 否 |
邓蜀平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2019-06-01 | 2025-06-15 | 0 | 0 | 8.0 | 否 |
贾增峰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2-06-16 | 2025-06-15 | 0 | 0 | 8.0 | 否 |
赵军 | 监事会召集人 | 男 | 59 | 2016-06-30 | 2025-06-15 | 5 | 5 | 0 | 是 |
李炽亨 | 监事 | 男 | 74 | 2008-02-25 | 2025-06-15 | 18 | 18 | 0 | 是 |
赵凌俊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7 | 2019-06-01 | 2025-06-15 | 0 | 0 | 19.58 | 否 |
张安泰 | 财务负责人 | 男 | 63 | 2016-06-30 | 2025-06-15 | 0 | 0 | 14.65 | 否 |
段晓东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19-06-01 | 2025-06-15 | 0 | 0 | 20.40 | 否 |
范云强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19-06-01 | 2025-06-15 | 0 | 0 | 20.84 | 否 |
王俊峰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19-06-01 | 2025-06-15 | 0 | 0 | 21.50 | 否 |
郑安民 | 总工程师 | 男 | 46 | 2022-06-16 | 2025-06-15 | 0 | 0 | 19.50 | 否 |
黄敬花 | 原职工代表董事 | 女 | 62 | 2016-06-30 | 2024-07-31 | 0 | 0 | 0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03 | 103 | 213.58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杨锦龙 | 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2001年3月至2011年5月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2011年6月至2016年5月担任山西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6月30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
王风斌 | 本科学历,讲师,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本公司驻太原办事处主任、总办主任、工会主席、党委书记等职。2002年至2016年6月担任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2016年6月30日至2019年5月31日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6月1日起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10月起兼任山西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
郭全虎 | 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本公司驻北京办事处会计、证券部部长助理等职。2000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兼任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部长;2011年5月至2016年4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6年5月至2019年4月,担任山西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6月1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王成 |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6年11月至2018年8月担任安泰型钢公司生产安全副厂长;2018年9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部长。2024年8月1日起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
孙水泉 | 法学学士,高级律师。1993年起从事专职律师。现为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6月1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同时担任壶化股份、通宝能源的独立董事。 |
邓蜀平 | 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师。现任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能源战略与工程咨询中心主任,国家能源局专家,山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石油化工协会技术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工程咨询协会副会长,山西省能源经济学会副会长等职。2019年6月1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同时担任山西焦煤的独立董事。 |
贾增峰 | 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2003年7月起至今在山西中和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职,为该所出资人之一,具有多年审计、税务、财务管理咨询服务等从业经验。2022年6月16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赵军 | 中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外事处处长、秘书处处长等职。2016年6月30日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
李炽亨 | 高中文化,中共党员。曾任本公司保卫科科长、洗煤车间主任、工会主席、保卫部部长等职。2008年2月25日起担任本公司监事。 |
赵凌俊 | 专科学历,注册质量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本公司发电厂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等职;2011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19年6月1日起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张安泰 | 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本公司财务部会计员、会计处处长、计划财务部副部长等职。2016年6月30日起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
段晓东 | 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本公司发电厂技术员、车间主任、总工等职。2011年起担任本公司发电厂厂长;2019年6月1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范云强 | 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设备管理部部长。2013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物资分公司经理;2019年6月1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王俊峰 | 大专学历。曾任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副总经理等职;2010年至2019年5月在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9年6月1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郑安民 | 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本公司技术中心研究员、安泰型钢公司技术科科长、副总工、总工等职,现任本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22年6月16日起担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
黄敬花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8年2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08年2月至2011年5月担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11年6月至2024年7月担任本公司审计督察部部长。2016年6月30日至2024年7月31日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风斌 | 山西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常务副总经理 | 2020年10月 | |
山西绿源恒泰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6月 | 2024年8月 | |
山西绿源碳索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5月 | ||
山西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1年12月 | ||
山西绿源数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2月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贾增峰 | 山西中和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2003年7月 | |
孙水泉 |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 | 律师 | 2022年1月 | |
壶化股份 | 独立董事 | 2019年9月 | ||
通宝能源 | 独立董事 | 2022年5月 | ||
邓蜀平 | 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 能源战略与工程咨询中心主任 | 1990年7月 | |
山西焦煤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其他人员按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上述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认为该等薪酬方案制定合理,体现了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初对公司上一年度为上述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审查。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独立董事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固定津贴标准;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是公司根据其担任的具体岗位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董/监事津贴。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且在公司担任专职董/监事的,其薪酬在控股股东单位领取。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按照上述人员的薪酬标准及考核结果已实际予以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上述人员2024年度实际获得的报酬总额为213.58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黄敬花 | 离任职工代表董事 | 离任 | 退休离任 |
王成 | 现任职工代表董事 | 聘任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4-03-15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一次会议 | 2024-04-02 | 详见公司披露的编号为2024-006号决议公告 |
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二次会议 | 2024-04-26 | 详见公司披露的编号为2024-015号决议公告 |
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4-05-13 | 详见公司披露的编号为2024-022号决议公告 |
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4-07-03 | 详见公司披露的编号为2024-029号决议公告 |
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4-08-05 | 详见公司披露的编号为2024-036号决议公告 |
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三次会议 | 2024-08-29 | 详见公司披露的编号为2024-040号决议公告 |
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 2024-09-26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受让煤业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意向书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 2024-10-15 | 详见公司披露的编号为2024-044号决议公告 |
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四次会议 | 2024-10-25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杨锦龙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4 |
王风斌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4 |
郭全虎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4 |
黄敬花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王成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孙水泉 | 是 | 10 | 10 | 9 | 0 | 0 | 否 | 4 |
邓蜀平 | 是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4 |
贾增峰 | 是 | 10 | 10 | 9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0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贾增峰、孙水泉、杨锦龙 |
提名委员会 | 邓蜀平、贾增峰、王成(黄敬花于2024年7月底退休离任)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孙水泉、贾增峰、郭全虎 |
战略委员会 | 杨锦龙、王风斌、邓蜀平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4-01 | 审议《公司二○二三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公司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二○二三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二○二四年度内审工作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三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1、建议公司通过日常答复投资者咨询、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解释亏损原因和未来经营改善计划,增强市场信心;2、建议公司加强内控培训,提高全员内控执行力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内控措施落实到位;3、建议公司管理层切实督促公司内审部门按照计划开展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也会不定期进行询问和督查。 | 1、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确定公司2023年度年审工作计划;2、关注审计进展,就重点审计事项与会计师和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按计划完成年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
2024-04-25 | 审议《公司二○二四年第一季度报告》。 |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4-08-28 | 审议《公司二○二四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4-10-24 | 审议《公司二○二四年第三季度报告》。 |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三)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关注到公司存在涉及诉讼、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冻结及控股股东期间实际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监事会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了解,并将持续关注公司对有关措施的推进和落实情况,督促公司尽快解决相关问题,持续加强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27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7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14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408 |
销售人员 | 90 |
技术人员 | 276 |
财务人员 | 23 |
行政人员 | 150 |
其他人员 | 200 |
合计 | 214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以上 | 341 |
大专 | 602 |
中专高中 | 586 |
高中以下 | 618 |
合计 | 2147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目前的薪资结构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即在岗位工资的基础上,增加激励资金、效益奖金、管理技能津贴、年功工资、交通补助、人工成本分成、特殊岗位津贴等项目,构成了综合全面的工资体系。同时,再加以合理的绩效与激励机制考核,充分体现公平合理、透明公开、奖勤罚懒,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从而最大程度地调动干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年初根据人员知识结构和各单位培训需求,组织制定员工全年培训计划,采用自备讲师或聘请专业人士讲授等多种形式,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培养和训练,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在此基础上,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各自的培训计划并逐月分解,定期检查培训效果,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制定了利润分配的有关政策。因母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故未能实施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高管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贯彻执行公司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进行考评。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持续开展内控体系建设与完善工作,并确保各项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监会和上交所发布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应修订了《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制定了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未来随着公司内、外部环境以及经营状况的变化,公司将继续加强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内部控制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一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即存在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实际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及相关方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已消除,公司不存在其他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风险控制及评价手册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主要单位及业务范围涵盖了上市公司母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公司通过向子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定期查阅子公司财务信息,明确子公司财务管理、资金划拨等权限设置、制定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及内部报告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管控。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在治理专项行动中自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公司以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坚持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治理成果,定期组织开展自查,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上市公司“三会”及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意识,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8,988.27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列入国家重点排污企业名单的共2家(其中:列入废气国家重点排污企业2家,分别为:山西安泰集团煤化分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列入危险废物国家重点监控企业2家,分别为:山西安泰集团煤化分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在焦化、发电、矿渣、轧钢等生产工序排放的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苯并芘等污染物,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能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中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2024年全年无超标排放情况。2024年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点的排放情况如下表: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站点名称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限值(mg/m3) | 超标排放情况 | 执行的排放标准 | 排放量(t) | 核定排放量(t) | 防治污染措施建设 | 运行情况 |
1#焦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1#、2#焦炉西侧 | 9.38 | 30 | 无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标准 | 20.64 | 42.6 | 脱硫除尘一体化 | 正常运行 |
颗粒物 | 2.33 | 15 | 无 | 5.11 | 14.2 | |||||||
氮氧化物 | 71.1 | 150 | 无 | 158.2 | 213 | 脱硝 | ||||||
1#装煤地面站 | 二氧化硫 | 间断排放 | 1 | 1#、2#焦炉西侧 | 10.14 | 70 | 无 | 14.08 | 25.2 | 脱硫 | 正常运行 | |
颗粒物 | 1.85 | 30 | 无 | 2.35 | 3.6 | 布袋除尘 | ||||||
1#出焦地面站 | 二氧化硫 | 间断排放 | 1 | 1#、2#焦炉东侧 | 9.82 | 30 | 无 | 16.82 | 20.7 | 脱硫 | 正常运行 | |
颗粒物 | 2.06 | 30 | 无 | 2.61 | 6.9 | 布袋除尘 | ||||||
2#焦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3#、4#焦炉西侧 | 10.92 | 30 | 无 | 18.81 | 49.842 | 脱硫除尘一体化 | 正常运行 | |
颗粒物 | 2.88 | 15 | 无 | 4.79 | 16.614 | |||||||
氮氧化物 | 69.66 | 150 | 无 | 119.58 | 229.189 | 脱硝 | ||||||
2#装煤地面站 | 二氧化硫 | 间断排放 | 1 | 3#、4#焦炉西侧 | 8.87 | 70 | 无 | 17.78 | 29.484 | 脱硫 | 正常运行 | |
颗粒物 | 2.89 | 30 | 无 | 3.8 | 4.212 | 布袋除尘 | ||||||
2#出焦地面站 | 二氧化硫 | 间断排放 | 1 | 3#、4#焦炉东侧 | 11.71 | 30 | 无 | 23.74 | 24.219 | 脱硫 | 正常运行 | |
颗粒物 | 2.61 | 30 | 无 | 4.25 | 8.073 | 布袋除尘 |
为了严格控制废气污染物(烟粉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公司均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废气、废水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有煤、焦全封闭料棚,化产区VOCs治理设施,煤气脱硫、炉头烟布袋除尘器、焦化废水深度治理等设施。炼焦配套有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A
/O生化处理系统、干熄焦等装置,装煤出焦建设有除尘地面站;H型钢加热炉采用净化后的高炉、焦炉混合煤气为燃料。为了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响应国家超低排放要求,优化现场环境,完成了焦炉烟气脱硫除尘一体化、管状皮带、焦炭装车除尘、焦炉无组织综合治理、二期干熄焦、焦炉煤气精脱硫、BD轧机除尘、型钢加热炉烟气脱硝、运煤皮带除尘等改造项目。
公司建设有20000m
/d污水处理厂,可全部收集处理各生产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及周边村生活废水,处理后的水全部回用,全公司实现废水零排放。公司按照ISO14001标准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所有生产厂或生产车间都建立了环保设施台帐,有专职岗位人员按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监控、操作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和生产主机同时运行、同时检修、同时保养,并确保环保达标排放。各公司的环保设施运行率为100%,与生产主体设施的同步运转率达100%。
为了随时掌握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环保管理水平,在焦炉烟囱、装煤地面站、出焦地面站和电厂锅炉烟囱排放口都安装了颗粒物、SO
、NOX在线监测装置,在焦化厂化产区域上风向和下风向都安装有VOCs在线监测装置,在A
/O生化处理站出口、20000m
/d污水处理厂出口都安装有COD、氨氮在线监测装置,均已验收备案,实现了在线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联网,2024年全年公司各污染源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新、改、扩建项目均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各项目都有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已完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评审、备案工作。按照预案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预案的培训和演练。预防潜在环境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或紧急情况一旦发生时,使有关部门能迅速做出反应,最大程度地减少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公司采取外委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自行监测,自行监测方案已在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公司按照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频次对全公司各污染源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按要求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网站进行了公开。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5月24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以“市环罚[2024]512104号”文对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宏安焦化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数据异常,对宏安焦化处以罚款七万元。报告期内,宏安焦化已缴纳罚款并已完成整改。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多年来坚持循环经济绿色发展,先后建成了干熄焦及余热发电、高低压变频节电技术、日处理2万吨污水处理、焦化烟气脱硫脱硝、焦化VOC
S治理、原煤料场全封闭、脱硫废液制酸、焦炉上升管余热利用等环保节能工程,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了国家超低排放标准,能耗水平达到行业标杆水平,是山西省环保绩效A级企业。同时,公司通过实施工业废气CO
养藻“碳中和“示范项目,为降低企业碳排放探索出了一条可行路径。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3,532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实施焦化制冷机节能改造项目等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紧跟国家、省、市“十四五”发展战略,认真贯彻钢铁行业2025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环保底线思维,在继续推进集团超低排放改造的同时,全面提升对碳达峰、碳中和的认识,加快产业绿色发展布局,优化用能结构,积极探索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应用突破性低碳技术,夯实集团绿色低碳发展根基,全面推动集团转型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的干熄焦及余热发电、焦炉上升管余热回收、循环氨水余热制冷项目、制冷循环水电化学改造项目、碳中和电机节能改造项目、H型钢加热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等节能减排项目稳定运行。另外,公司2024年实施了焦化制冷机节能改造项目,该项目在2024年度实现二氧化碳减排量3,532吨,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系统性能提升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效果。(上述节能项目实现的碳减排量以项目实施当年统计,未累计计算。)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91.91 | |
其中:资金(万元) | 72.79 | 给介休市义安镇义安村周边学校等捐赠的助教、村民赞助等款项 |
物资折款(万元) | 19.12 | 免费为周边村供水等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率先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光彩事业”、“社会公益”等活动,多年来坚持向周边村及学校捐资助教、扶贫济困,竭力回报社会。2024年,公司为周边村村民赞助和学校助教捐款共计72.79万元;为周边村免费供水等共计19.12万元。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
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李安民 | 避免利用任何方式与公司展开同业竞争活动 | 2001-04-10 | 否 | 长期 | 是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及新泰钢铁 | 在2029年底之前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和业务重组整合等方式解决关联交易 | 2024-10-31 | 是 | 2029年底之前 | 是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股东或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余额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余额 | 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
新泰钢铁 | 其他关联方 | 2024-09-28至2025-04-15 | 资金拆借 | 0 | 1.5 | 0 | 1.5 | 0 |
合计 | / | / | / | 0 | 1.5 | 0 | 1.5 | 0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9.91% |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 无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详见公司《关于自查关联方资金往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临2025—017号)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已清偿 |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有) | 详见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上述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3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杨爱斌、董新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杨爱斌(2年)、董新明(1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安泰能源持有汾西瑞泰14%股权,因汾西瑞泰及其控股股东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安泰能源向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汾西瑞泰收购安泰能源所持股份。 | 临2024—050号《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
公司及控股股东为新泰钢铁在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下的借款提供了相应担保。民生银行因其内部要求,着手处置对新泰钢铁的债权。经过债权债务双方充分沟通,民生银行依照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将在诉讼过程中协调配合,加快推进后续债权处置安排。 | 临2025—002号《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安泰能源诉山西汾西瑞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借款合同纠纷案(借款情况详见本附注其他非流动资产之长期往来款项说明),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本公司借款本金余额1,644.58万元及相应的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等。2024年7月,介休市人民法院作出了(2024)晋0781民初67号民事判决,判令汾西瑞泰偿还借款本金16,445,765.78元、借款利息1,824,290.43元、违约金2,118,214.63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目前正在执行中。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25—002号公告)。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新泰钢铁冶炼公司富安新材 | 销售商品 | 焦炭 | 市场价 | 1,118,586,984.34 | 73.53 | 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二○二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电力 | 国家定价 | 150,739,848.56 | 98.48 | |||
焦炉煤气 | 当地基准价 | 113,811,926.15 | 100.00 | |||
废钢 | 市场价 | 118,149,117.86 | 100.00 | |||
提供劳务 | 运输劳务 | 协议价 | 19,804,730.32 | 100.00 | ||
委托加工 | 水渣加工 | 成本加成 | 37,444,035.65 | 100.00 | ||
煤气发电 | 成本加成 | 140,343,732.14 | 100.00 | |||
合计 | / | 1,698,880,375.02 | / | |||
新泰钢铁富安新材 | 采购商品 | 钢坯 | 市场价加成本差价 | 3,858,465,393.47 | 100.00 | |
高炉煤气 | 当地基准价 | 14,220,841.31 | 100.00 | |||
线材 | 市场价 | 5,153,007.46 | 100.00 | |||
合计 | / | 3,877,839,242.24 | /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关于二○二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临2024-010号公告 |
关于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临2024—017号公告 |
关于自查关联方资金往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临2025—017号公告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该事项带来的损益达到当年利润总额的1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河北环亚化工建材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2X45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机组 | 38,172.11 | 2022-04 | 2029-02 | / | 合同约定 | 缓解公司长期资产投资的资金压力,同时增加了公司财务费用 | 否 |
租赁情况说明
公司与河北环亚化工建材有限公司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2×45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项目,2022年4月投入运行,具体合作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1—004号公告。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安泰集团及控股子公司 | 新泰钢铁 | 49,400,000.00 | 2023-06-19 | 2023-11-29 | 2029-11-28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就公司向新泰钢铁提供的该等担保,新泰钢铁的控股股东山西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 | 是 |
108,800,000.00 | 2023-06-19 | 2023-11-30 | 2029-11-29 | 无 | 否 | 否 | 是 | ||||
78,800,000.00 | 2023-06-19 | 2023-11-30 | 2029-11-29 | 无 | 否 | 否 | 是 | ||||
81,900,000.00 | 2023-06-19 | 2023-12-01 | 2029-11-25 | 无 | 否 | 否 | 是 | ||||
63,400,000.00 | 2023-06-19 | 2023-12-04 | 2029-11-25 | 无 | 否 | 否 | 是 | ||||
49,200,000.00 | 2023-06-19 | 2023-12-04 | 2029-12-03 | 无 | 否 | 否 | 是 | ||||
54,000,000.00 | 2023-06-19 | 2023-06-19 | 2028-06-17 | 无 | 否 | 否 | 是 | ||||
48,000,000.00 | 2023-06-19 | 2023-06-20 | 2028-06-18 | 无 | 否 | 否 | 是 | ||||
48,000,000.00 | 2023-06-19 | 2023-06-20 | 2028-06-16 | 无 | 否 | 否 | 是 | ||||
48,000,000.00 | 2023-06-19 | 2023-06-21 | 2028-06-19 | 无 | 否 | 否 | 是 | ||||
48,000,000.00 | 2023-06-19 | 2023-06-21 | 2028-06-13 | 无 | 否 | 否 | 是 | ||||
48,000,000.00 | 2023-06-19 | 2023-06-25 | 2028-06-23 | 无 | 否 | 否 | 是 | ||||
48,000,000.00 | 2023-06-19 | 2023-06-25 | 2028-06-20 | 无 | 否 | 否 | 是 | ||||
48,000,000.00 | 2023-06-19 | 2023-06-26 | 2028-06-24 | 无 | 否 | 否 | 是 | ||||
64,000,000.00 | 2022-12-21 | 2022-12-22 | 2028-12-20 | 存货 | 否 | 否 | 是 | ||||
100,000,000.00 | 2016-06-29 | 2018-03-20 | 2027-06-20 | 无 | 否 | 是 | 是 | ||||
300,000,000.00 | 2020-03-31 | 2020-03-31 | 2028-06-20 | 无 | 否 | 是 | 是 | ||||
42,800,000.00 | 2024-08-08 | 2024-08-09 | 2028-08-07 | 无 | 否 | 否 | 是 | ||||
139,200,000.00 | 2025-01-24 | 2024-08-09 | 2028-08-07 | 无 | 否 | 否 | 是 | ||||
193,500,000.00 | 2024-11-07 | 2024-11-08 | 2028-11-04 | 无 | 否 | 否 | 是 | ||||
7,890,000.00 | 2024-08-08 | 2024-08-09 | 2028-08-07 | 无 | 否 | 否 | 是 | ||||
74,500,000.00 | 2024-08-08 | 2024-08-09 | 2028-08-07 | 无 | 否 | 否 | 是 | ||||
29,700,000.00 | 2024-08-08 | 2024-08-09 | 2028-08-07 | 无 | 否 | 否 | 是 | ||||
112,410,000.00 | 2024-08-08 | 2024-08-09 | 2028-08-07 | 无 | 否 | 否 | 是 | ||||
550,821,800.00 | 2023-11-28 | 2023-11-28 | 2029-11-16 | 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 否 | 否 | 是 | ||||
10,000,000.00 | 2023-11-28 | 2023-11-29 | 2029-11-16 | 否 | 否 | 是 | |||||
177,835,956.33 | 2018-06-28 | 2018-06-28 | 2031-06-20 | 固定资产 | 否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600,000,00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624,157,756.33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0.0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624,157,756.33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73.4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2,624,157,756.33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624,157,756.33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1,880,321,800.0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624,157,756.33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上述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中,公司为新泰钢铁在民生银行的部分债务提供了最高额4亿元保证担保。2025年,民生银行着手处置对新泰钢铁的债权,经过债权债务双方充分沟通,民生银行依照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5—002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新泰钢铁正在积极与民生银行及相关方协商妥善的债务化解方案。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7,83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5,318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李安民 | 0 | 317,807,116 | 31.57 | 0 | 冻结 | 317,807,116 | 境内自然人 | ||
闫海滨 | 7,537,600 | 17,537,600 | 1.74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郑帮雄 | 2,052,580 | 15,000,052 | 1.49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黎咏璋 | 630,000 | 14,628,800 | 1.45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张晓琦 | 8,500,000 | 8,500,000 | 0.84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吴绍金 | 1,820,000 | 8,008,880 | 0.80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徐开东 | 0 | 7,608,720 | 0.76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高少华 | 1,565,000 | 5,536,992 | 0.55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 | 4,793,800 | 4,793,800 | 0.48 | 0 | 未知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王春明 | 4,699,900 | 4,700,000 | 0.47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李安民 | 317,807,116 | 人民币普通股 | 317,807,116 | ||||||
闫海滨 | 17,53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37,600 | ||||||
郑帮雄 | 15,000,0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052 | ||||||
黎咏璋 | 14,62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28,800 | ||||||
张晓琦 | 8,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500,000 | ||||||
吴绍金 | 8,008,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8,880 | ||||||
徐开东 | 7,608,720 | 人民币普通股 | 7,608,720 | ||||||
高少华 | 5,536,992 | 人民币普通股 | 5,536,992 | ||||||
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 | 4,79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93,800 | ||||||
王春明 | 4,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0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李安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李安民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高级工程师,2000年起至2014年10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曾先后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中国十佳民营企业家”、“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称号,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曾当选为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委员、中华全国工商联常委、中国民生银行董事等职。除直接控制本公司外,李安民先生还直接持有山西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5%的股权(其子李猛持股55%)和山西安泰高盛实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并通过山西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持股100%)、山西绿源恒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山西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99%)、介休市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90%)等公司,同时担任山西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李安民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详见上述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除本公司外,控股股东未控股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同为自然人李安民先生,控制关系见上图所示。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股东名称 | 股票质押融资总额 | 具体用途 | 偿还期限 | 还款资金来源 | 是否存在偿债或平仓风险 | 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
李安民 | 247,236.77 | 融资担保 | 2025-06-20 | 债务人自筹 | 否 | 否 |
注:公司控股股东李安民先生自2016年7月19日起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17,807,116股全部质押给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为关联方新泰钢铁在该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下的融资业务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底融资本金余额为161,655.00万元。该质押合同中未设置警戒线和平仓线的有关条款,而且新泰钢铁为民生银行的该笔债权提供了多重担保措施,首先新泰钢铁以其自身的机器设备、土地房产进行了抵押,同时,安泰园区企业为其提供了多项资产及股权的抵质押担保及保证担保,该等抵质押物价值能够覆盖新泰钢铁的债务余额。
2025年,民生银行着手处置对新泰钢铁的债权,经过债权债务双方充分沟通,民生银行依照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冻结了李安民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目前,新泰钢铁及控股股东正在积极与民生银行及相关方协商沟通化解本次债务问题的妥善解决方案,本案件目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稳定。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以下内容均摘自审计报告,如有引用的附注序号与本报告不符,请结合审计报告阅读。】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640号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安泰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安泰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2024年度,安泰集团关联销售发生额16.99亿元,占安泰集团营业收入66.76亿元的25.46%,关联采购发生额38.78亿元,占安泰集团营业成本67.13亿元的57.77%。上述关联交易涉及不同交易类别且金额重大,对公司经营成果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执行了如下的审计程序:1、了解安泰集团识别关联方的程序,评估并测试了安泰集团识别和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内部控制;2、向管理层及治理层获取信息以识别所有已知关联方的名字,并就该信息的完整性执行以下审计程序:将其与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对;复核重大的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合同,以识别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复核股东记录、股东名册、股东或治理层会议纪要等法定记录,识别是否存在管理层未告知的关联方;3、取得管理层提供的关联交易发生额及余额明细,将其与财务记录进行核对;函证关联交易发生额及余额;4、检查关联交易中涉及的价格、结算政策等内容是否与独立第三方存在异常差异,核实关联交易的公允性;5、检查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充分披露。 |
(二)收入确认 |
收入确认政策及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四)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附注五、(三十六)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024年度,安泰集团营业收入66.7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31亿元,安泰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由于营业收入系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可能操纵收入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该关键审计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了解和评价安泰集团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或服务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结合产品或服务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4、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及出库单,函证发生额,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档,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
(三)预计负债 | |
预计负债的会计政策及具体金额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三)所述的会计政策及附注五、(二十七)预计负债。关联方担保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一)2、已签订的正在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泰集团存在对关联方的大额担保,期后,民生银行就安泰集团向关联方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4亿元对安泰集团提起诉讼,要求安泰集团承担担保责任。管理层年末对关联方的信用状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了解和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及年末担保余额确认了预计负债。管理层在进行测试时使用的关键假设包括关联方的未来现金流量、关联方的持续经营能力、关联方与金融机构就借款达成的安排。由于对关联方提供担保计提预计负债涉及复杂而重大的判断,我们在审计中予以重点关注并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执行了如下的审计程序:1、了解预计负债的确认及计量相关的授权审批制度及复核流程;2、了解形成预计负债的原因,并与管理层就预计负债计提的完整性和充分性进行讨论,以确定计提假设、方法是否合理;3、向管理层询问、了解为关联方的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的担保事项(性质、金额、时间),以及存在或有损失的可能性,检查其是否满足预计负债确认的条件,如是,会计处理是否正确;4、检查安泰集团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合同及实际需承担担保义务的债务金额,以确定相应的债务是否在担保合同范围内;5、对关联方提供担保计提预计负债需要管理层做出的重大会计估计,获取关联方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企业信用报告,对管理层的估计过程进行复核和测试以评价该估计的合理性。 |
四、其他信息安泰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安泰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安泰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安泰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安泰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安泰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安泰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杨爱斌
(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董新明中国?上海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注释1 | 134,166,816.64 | 175,791,964.4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注释5 | 16,495,114.16 | 10,100,197.16 |
应收款项融资 | 注释7 | ||
预付款项 | 注释8 | 34,078,371.19 | 135,698,664.9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注释9 | 151,138,340.80 | 1,124,55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注释10 | 225,285,152.05 | 313,878,057.8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注释13 | 20,263,040.94 | 101,998,487.28 |
流动资产合计 | 581,426,835.78 | 738,591,921.6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注释17 | 573,419,394.80 | 570,060,812.2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注释18 | 120,620,000.00 | 120,62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注释21 | 2,635,278,396.38 | 2,587,848,864.43 |
在建工程 | 注释22 | 1,308,448.14 | 26,587,254.5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注释25 | 519,403,388.88 | 754,032,276.78 |
无形资产 | 注释26 | 144,691,053.94 | 148,821,182.0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注释2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注释30 | 18,833,482.25 | 20,061,486.4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13,554,164.39 | 4,228,031,876.51 | |
资产总计 | 4,594,981,000.17 | 4,966,623,798.1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注释32 | 243,350,000.00 | 268,85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注释36 | 910,309,427.17 | 809,970,258.0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注释38 | 221,092,182.86 | 288,992,475.5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注释39 | 242,415,615.18 | 204,122,755.77 |
应交税费 | 注释40 | 13,170,930.63 | 45,260,045.26 |
其他应付款 | 注释41 | 140,537,830.38 | 79,175,047.9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注释43 | 333,903,451.76 | 470,636,381.01 |
其他流动负债 | 注释44 | 29,132,853.92 | 63,376,115.81 |
流动负债合计 | 2,133,912,291.90 | 2,230,383,079.3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注释45 | 278,900,000.00 | 217,88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注释47 | 253,024,490.90 | 341,279,461.19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注释50 | 186,094,374.44 | 186,094,374.44 |
递延收益 | 注释51 | 48,550,555.87 | 53,989,003.6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注释29 | 112,351,298.74 | 89,860,823.1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注释52 | 10,0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88,920,719.95 | 889,103,662.40 | |
负债合计 | 3,022,833,011.85 | 3,119,486,741.7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注释53 | 1,006,800,000.00 | 1,006,8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注释55 | 1,706,005,426.21 | 1,704,567,523.9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注释57 | -6,000,000.00 | -6,000,000.00 |
专项储备 | 注释58 | 9,543,502.27 | 2,877,621.40 |
盈余公积 | 注释59 | 132,478,102.05 | 132,478,102.0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注释60 | -1,335,428,690.43 | -1,000,467,269.7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13,398,340.10 | 1,840,255,977.71 | |
少数股东权益 | 58,749,648.22 | 6,881,078.6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72,147,988.32 | 1,847,137,056.4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594,981,000.17 | 4,966,623,798.16 |
公司负责人:杨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安泰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安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207,696.08 | 1,569,971.6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注释1 | 3,488,687.59 | 10,003,369.8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912,632.03 | 7,090,773.96 | |
其他应收款 | 注释2 | 150,030,800.00 | 20,00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5,087,995.66 | 39,781,814.2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458,628.21 | 59,457,227.59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9,186,439.57 | 117,923,157.3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注释3 | 2,647,733,919.47 | 2,590,375,336.9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24,922,100.80 | 885,433,141.97 | |
在建工程 | 20,389.71 | 12,848,491.6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39,606,724.52 | 669,478,279.89 | |
无形资产 | 100,825,229.96 | 102,949,330.7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032,963.34 | 11,978,184.5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29,141,327.80 | 4,277,062,765.67 | |
资产总计 | 4,398,327,767.37 | 4,394,985,923.0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13,550,000.00 | 222,35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73,866,331.55 | 237,484,137.3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899,209.40 | 7,395,159.2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8,904,308.43 | 129,050,700.47 | |
应交税费 | 4,207,629.53 | 36,472,312.92 | |
其他应付款 | 784,277,438.00 | 674,789,422.2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1,488,217.63 | 431,364,602.65 | |
其他流动负债 | 725,961.66 | 13,997,337.97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30,919,096.20 | 1,752,903,672.7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78,900,000.00 | 217,88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68,593,389.83 | 336,474,540.4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86,094,374.44 | 186,094,374.44 | |
递延收益 | 12,867,842.97 | 14,760,489.2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3,153,461.28 | 64,682,445.3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29,609,068.52 | 819,891,849.44 | |
负债合计 | 2,660,528,164.72 | 2,572,795,522.1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06,800,000.00 | 1,006,8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16,570,487.51 | 1,714,756,993.3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4,907,224.89 | 1,104,248.68 | |
盈余公积 | 99,104,294.97 | 99,104,294.97 | |
未分配利润 | -1,089,582,404.72 | -999,575,136.0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37,799,602.65 | 1,822,190,400.8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398,327,767.37 | 4,394,985,923.05 |
公司负责人:杨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安泰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安泰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675,578,251.15 | 10,006,400,153.61 | |
其中:营业收入 | 注释61 | 6,675,578,251.15 | 10,006,400,153.6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989,581,608.06 | 10,616,798,973.20 | |
其中:营业成本 | 注释61 | 6,713,243,695.09 | 10,294,530,737.6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注释62 | 15,400,179.89 | 15,942,781.14 |
销售费用 | 注释63 | 5,213,045.00 | 4,840,745.72 |
管理费用 | 注释64 | 78,449,224.65 | 93,058,140.98 |
研发费用 | 注释65 | 28,322,885.91 | 55,419,141.95 |
财务费用 | 注释66 | 148,952,577.52 | 153,007,425.75 |
其中:利息费用 | 150,635,356.59 | 154,511,493.10 | |
利息收入 | 1,803,387.59 | 1,715,149.56 | |
加:其他收益 | 注释67 | 5,902,894.58 | 7,639,178.6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68 | 1,845,973.31 | 4,666,439.6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45,088.35 | 4,666,439.6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71 | 612,680.07 | 1,811,379.8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72 | -28,633,088.83 | -72,429,070.4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73 | 645,462.7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3,629,435.03 | -668,710,891.91 | |
加:营业外收入 | 注释74 | 18,348,515.53 | 2,172,093.55 |
减:营业外支出 | 注释75 | 9,844,306.56 | 1,797,862.8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5,125,226.06 | -668,336,661.16 | |
减:所得税费用 | 注释76 | 9,343,217.10 | 9,977,336.9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4,468,443.16 | -678,313,998.1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4,468,443.16 | -678,313,998.1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4,961,420.70 | -677,711,800.4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2,977.54 | -602,197.6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34,468,443.16 | -678,313,998.1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4,961,420.70 | -677,711,800.4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92,977.54 | -602,197.6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6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67 |
公司负责人:杨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安泰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安泰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注释4 | 1,045,687,781.09 | 3,208,361,845.89 |
减:营业成本 | 注释4 | 949,437,667.08 | 3,278,413,137.83 |
税金及附加 | 7,859,432.19 | 8,224,816.94 | |
销售费用 | 705,544.97 | 487,759.18 | |
管理费用 | 67,575,836.43 | 86,478,992.82 | |
研发费用 | 2,463,416.79 | 16,073,925.22 | |
财务费用 | 116,610,499.03 | 124,712,206.20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6,626,076.97 | 124,674,300.71 | |
利息收入 | 45,586.70 | 12,662.40 | |
加:其他收益 | 2,341,555.97 | 4,418,740.5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5 | 1,845,973.31 | 4,666,439.6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45,088.35 | 4,666,439.6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99,785.07 | 1,608,309.6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311,823.85 | -11,357,552.7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9,289,124.90 | -306,693,055.28 | |
加:营业外收入 | 16,615,634.91 | 1,816,163.30 | |
减:营业外支出 | 6,043,953.11 | 1,641,624.4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8,717,443.10 | -306,518,516.4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289,825.55 | 3,518,212.7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007,268.65 | -310,036,729.2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007,268.65 | -310,036,729.2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0,007,268.65 | -310,036,729.2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杨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安泰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安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009,274,392.61 | 10,956,242,538.2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3,848,854.2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8 | 69,993,912.01 | 23,679,270.9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63,117,158.84 | 10,979,921,809.1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707,040,199.68 | 10,427,864,285.8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1,500,091.35 | 178,880,133.5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2,395,644.84 | 21,440,509.6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8 | 53,576,110.60 | 31,177,944.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34,512,046.47 | 10,659,362,873.6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8,605,112.37 | 320,558,935.5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46,828.00 | 25,519,166.4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8 | 1,472,230.1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19,058.14 | 25,519,166.4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3,275,057.96 | 61,210,083.1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8 | 151,516,184.7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4,791,242.75 | 61,210,083.1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472,184.61 | -35,690,916.7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1,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51,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48,650,000.00 | 386,2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8 | 159,147,537.50 | 29,715,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8,797,537.50 | 415,915,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89,350,000.00 | 398,723,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2,178,807.52 | 51,286,840.5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8 | 225,581,139.38 | 181,543,864.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7,109,946.90 | 631,553,704.5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312,409.40 | -215,638,704.5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36.67 | 1,042.8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178,644.97 | 69,230,357.1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5,791,964.40 | 106,561,607.2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3,613,319.43 | 175,791,964.40 |
公司负责人:杨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安泰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安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63,905,540.84 | 2,721,292,441.5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2,120,560.7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65,588,879.72 | 697,857,669.2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81,614,981.28 | 3,419,150,110.8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25,565,667.56 | 945,232,118.7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512,178.23 | 25,993,272.3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516,958.90 | 10,836,610.4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1,603,549.70 | 2,264,155,980.0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71,198,354.39 | 3,246,217,981.5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416,626.89 | 172,932,129.2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56,527.00 | 22,530,868.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6,527.00 | 22,530,868.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243,701.35 | 16,437,772.4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4,000,000.00 | 3,1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3,243,701.35 | 19,537,772.4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887,174.35 | 2,993,095.5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18,850,000.00 | 318,2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62,930.00 | 15,154,65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3,512,930.00 | 333,354,65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42,850,000.00 | 348,223,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8,825,523.85 | 48,190,252.9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729,970.95 | 113,219,743.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7,405,494.80 | 509,632,995.9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892,564.80 | -176,278,345.9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36.66 | 934.0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37,724.40 | -352,187.2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69,971.68 | 1,922,158.8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07,696.08 | 1,569,971.68 |
公司负责人:杨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安泰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安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6,800,000.00 | 1,704,567,523.99 | -6,000,000.00 | 2,877,621.40 | 132,478,102.05 | -1,000,467,269.73 | 1,840,255,977.71 | 6,881,078.69 | 1,847,137,056.4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6,800,000.00 | 1,704,567,523.99 | -6,000,000.00 | 2,877,621.40 | 132,478,102.05 | -1,000,467,269.73 | 1,840,255,977.71 | 6,881,078.69 | 1,847,137,056.4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37,902.22 | 6,665,880.87 | -334,961,420.70 | -326,857,637.61 | 51,868,569.53 | -274,989,068.0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4,961,420.70 | -334,961,420.70 | 492,977.54 | -334,468,443.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1,000,000.00 | 51,0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1,000,000.00 | 51,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665,880.87 | 6,665,880.87 | 6,665,880.87 | ||||||||||||
1.本期提取 | 39,991,774.66 | 39,991,774.66 | 39,991,774.66 | ||||||||||||
2.本期使用 | 33,325,893.79 | 33,325,893.79 | 33,325,893.79 | ||||||||||||
(六)其他 | 1,437,902.22 | 1,437,902.22 | 375,591.99 | 1,813,494.2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6,800,000.00 | 1,706,005,426.21 | -6,000,000.00 | 9,543,502.27 | 132,478,102.05 | -1,335,428,690.43 | 1,513,398,340.10 | 58,749,648.22 | 1,572,147,988.32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6,800,000.00 | 1,706,451,343.27 | -6,000,000.00 | 2,281,884.65 | 132,478,102.05 | -322,755,469.30 | 2,519,255,860.67 | 7,213,724.03 | 2,526,469,584.7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6,800,000.00 | 1,706,451,343.27 | -6,000,000.00 | 2,281,884.65 | 132,478,102.05 | -322,755,469.30 | 2,519,255,860.67 | 7,213,724.03 | 2,526,469,584.7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83,819.28 | 595,736.75 | -677,711,800.43 | -678,999,882.96 | -332,645.34 | -679,332,528.3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77,711,800.43 | -677,711,800.43 | -602,197.68 | -678,313,998.1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95,736.75 | 595,736.75 | 595,736.75 | ||||||||||||
1.本期提取 | 45,393,775.58 | 45,393,775.58 | 45,393,775.58 | ||||||||||||
2.本期使用 | 44,798,038.83 | 44,798,038.83 | 44,798,038.83 | ||||||||||||
(六)其他 | -1,883,819.28 | -1,883,819.28 | 269,552.34 | -1,614,266.9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6,800,000.00 | 1,704,567,523.99 | -6,000,000.00 | 2,877,621.40 | 132,478,102.05 | -1,000,467,269.73 | 1,840,255,977.71 | 6,881,078.69 | 1,847,137,056.40 |
公司负责人:杨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安泰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安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6,800,000.00 | 1,714,756,993.30 | 1,104,248.68 | 99,104,294.97 | -999,575,136.07 | 1,822,190,400.8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6,800,000.00 | 1,714,756,993.30 | 1,104,248.68 | 99,104,294.97 | -999,575,136.07 | 1,822,190,400.8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13,494.21 | 3,802,976.21 | -90,007,268.65 | -84,390,798.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0,007,268.65 | -90,007,268.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802,976.21 | 3,802,976.21 | |||||||||
1.本期提取 | 15,196,473.36 | 15,196,473.36 | |||||||||
2.本期使用 | 11,393,497.15 | 11,393,497.15 | |||||||||
(六)其他 | 1,813,494.21 | 1,813,494.2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6,800,000.00 | 1,716,570,487.51 | 4,907,224.89 | 99,104,294.97 | -1,089,582,404.72 | 1,737,799,602.65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6,800,000.00 | 1,716,371,260.24 | 909,496.57 | 99,104,294.97 | -689,538,406.87 | 2,133,646,644.9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6,800,000.00 | 1,716,371,260.24 | 909,496.57 | 99,104,294.97 | -689,538,406.87 | 2,133,646,644.9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14,266.94 | 194,752.11 | -310,036,729.20 | -311,456,244.0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0,036,729.20 | -310,036,729.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94,752.11 | 194,752.11 | |||||||||
1.本期提取 | 16,773,060.98 | 16,773,060.98 | |||||||||
2.本期使用 | 16,578,308.87 | 16,578,308.87 | |||||||||
(六)其他 | -1,614,266.94 | -1,614,266.9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6,800,000.00 | 1,714,756,993.30 | 1,104,248.68 | 99,104,294.97 | -999,575,136.07 | 1,822,190,400.88 |
公司负责人:杨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安泰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安泰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一九九三年七月经批准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三年二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3036931N。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一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通过: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股的股份对价。实施上述送股对价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变,股份结构发生相应变化,原非流通股份全部转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根据本公司二〇〇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42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5,900.00万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00,68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100,680.00万股,全部系无限售流通股份。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00,680.00万元,许可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焦炭、焦炭副产品、热轧H型钢、电力、矿渣细粉、碳素制品、化工产品(国家限制品除外);煤炭洗选;石灰石开采、加工;石料、石粉及白云石轻烧、加工、经营;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新产品开发;批发零售矿产品(除国家专控品)、化工原料(除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普通机械、汽车(除小轿车)、日杂百货、农副产品(除国家专控品);进出口: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主要产品为焦炭和型钢。公司注册地: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义安村义安镇政府西100米。总部办公地:山西省介休市义安镇。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安民。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公司2022、2023、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97亿元、-6.78亿元、-3.35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13.35亿元,归母股东权益15.13亿,资产负债率为65.79%;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15.52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24亿元,且公司存在未按约定结算账期支付的应付账款、未及时缴纳社保等事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为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钢铁)提供26.24亿元担保,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13亿元的173.40%。新泰钢铁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85.26%。2025年1月,民生银行对新泰钢铁、本公司及其他担保方提起诉讼,并冻结了控股股东为民生银行质押的所持本公司股票317,807,116股,要求新泰钢铁偿还债务,公司作为担保人承担最高额4亿元连带保证责任,截至财务报告日,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述公司财务状况、为新泰钢铁提供的大额担保以及新泰钢铁的财务状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管理层评估了公司及新泰钢铁的流动性压力、持续经营能力以及应对计划,并进一步评估了相关情况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同时,公司及新泰钢铁计划在2025年实施多项措施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减少公司为新泰钢铁提供担保的金额,包括:
(一)公司改善财务状况的措施
1、对于焦化主业,通过签订中长期合作加工焦炭协议,实现焦化业务减亏目的,同时可以缓解采购原材料资金需求压力。
2、对于型钢主业,发挥品牌优势,以提高高附加值合金钢占比、定制化生产异形尺寸产品等方式提高产品利润率;同时,在生产环节通过提高钢坯热装热送率、成材率、合格品率、提高余热回收利用率等措施降低生产成本。
3、积极利用公司资源,拓展铁路代理收发货运输业务,利用公司掌握的煤炭客户资源,开展煤炭贸易业务,扩大高毛利业务的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4、基于公司与金融机构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继续获取合作银行稳定存量授信,并结合业务开展情况,拓展多渠道增量融资合作,提高公司流动性。
5、公司将通过积极处置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非主业资产;积极收回相关应收往来等措施增加公司现金流入。
6、对于期后诉讼事项,公司已与其他相关金融机构积极沟通,截至本财务报表报出日,其他金融负债未发生提前到期等情形。
7、对于未及时缴纳社保事项,一方面向职工做好沟通解释工作,针对不同类别人员分别采取措施,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同时,在国家加大对民营企业扶持发展的政策支持下,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寻求社保贷等专项贷款资金、专款专用,解决社保欠缴费问题。
8、对于未按约定结算支付的应付账款,在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业务稳健运营的基础上,主动与相关债权人协商通过分期或者延期支付等方式达成债务重组,缓解流动性压力。
(二)新泰钢铁改善财务状况的措施
1、深化执行品种钢战略,充分利用已取得的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山西省重点产业链特钢材料产业链“链主”企业地位,持续进行钢种结构优化,提高产品档次,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增收增利;同时,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完成招商引资,将下游工业线材用户招商引资到新泰钢铁所在地工业园区,实现新泰钢铁产业链的延伸,增加新泰钢铁与客户的粘合度,实现新泰钢铁与客户的双赢。
2、持续做好制造成本对标工作,及时将行业内先进经验借鉴运用到新泰钢铁中;同时,提前研判市场,根据市场涨跌情况,结合长协、期货、现货价格变化趋势,做好采购与销售节点控制;不断优化供应商结构与采购模式,逐步用生产厂家直供替代贸易商供应,运用平台扩大招投标采购范围,实现采购成本的有效降低。
3、利用自身的装备优势、技术优势、产品优势等特点积极寻求战略合作方,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实现新泰钢铁可持续发展,并同步降低新泰钢铁债务规模,提高新泰钢铁抗风险能力。
4、针对民生银行债务涉诉事宜,在省地市三级政府的协调下,新泰钢铁积极与资产管理公司沟通对接,确定了由资产管理公司承接该笔债务,再由资产管理公司与新泰钢铁进行债务重组的解决方案。截至目前,债务重组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预期民生银行债务能得到妥善解决,不会对公司与新泰钢铁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且在该笔债务重组完成后,新泰钢铁的财务指标将得到大幅度改善。
5、新泰钢铁将通过提前与金融机构积极沟通,保证在存量贷款到期前完成续贷审批;同时,进一步与地方金融机构落实新增授信、以自有资产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与行业内大型供应链业务企业开展公司相关产品的战略性采购与销售合作业务,缓解新泰钢铁流动性压力。
(三)减少公司关联担保的措施
1、公司为新泰钢铁提供关联担保过程中,除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同时,在新泰钢铁及控股股东对同一债务同时提供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声明优先于公司履行担保义务,有效降低了公司担保风险。
2、在公司与新泰钢铁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为新泰钢铁的关联担保余额逐年降低,截至2024年末降至26.24亿元。新泰钢铁将继续与债权银行积极沟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债务重组等方式降低自身债务,进而减少公司对新泰钢铁的担保金额。
3、近年地方政府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式给予新泰钢铁发展支持,新泰钢铁将进一步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通过置换担保等方式逐步减少公司为新泰钢铁提供的担保金额。
4、新泰钢铁及控股股东将继续处置非主业资产或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用于偿还公司提供担保的债务。
5、新泰钢铁将与债权银行积极沟通,通过提高自有资产的抵质押率,将释放出的抵押物用于替代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董事会已审阅管理层编制的本公司现金流量预测,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能够获得足够的营运资金及融资来源以确保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后12个月内能够清偿到期债务,且在党中央、国务院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会议精神下,在省地市各级政府的部署协调下,通过积极实施上述措施,公司管理层确信能够有效化解民生银行诉讼风险,改善公司及新泰钢铁财务状况,并逐步减少公司为新泰钢铁提供的担保金额,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4.收入”、“五、39.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应收款项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00%以上且金额大于2,000.00万元。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应收款项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00%以上且金额大于2,000.00万元。 |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账面余额5.0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预算占最近一期资产总额1.00%且超过5,000.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项合同负债金额占合同负债总额的10.00%以上且金额大于2,000.00万元。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同类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期初合同负债余额3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项逾期金额占应付款项总额的2%以上且金额大于2,000.00万元。 |
重要的预计负债 | 单项预计负债占预计负债总额的30.00%以上且金额大于2,000.00万元。 |
重要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2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00万元。 |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 公司将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总收入/利润总额的20.00%。 |
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 |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5.00%以上且超过20,000.00万元。 |
重要承诺事项 |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相关承诺事项。 |
重要或有事项 | 诉讼引起预期损失金额占净资产1.00%且超过2,000.00万元。 |
重要日后事项 | 股票和债券发行;单个对外投资金额占资产总额5.00%以上且超过20,000.0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
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除外),企业也可以选择采用一般金融资产的减值方法,即按照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分别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一)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二和阶段三)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 账龄组合 | 按先进先出法计算往来发生账龄 |
其他应收款 | 无风险组合 | 押金、保证金、代收代付款项等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完工下线无法称重的存货采用实地盘存制,其他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用于轧制钢坯的辊类周转材料采用产量摊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45 | 5 | 2.11-9.50 |
机械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8 | 5 | 5.28-1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5 | 11.88-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2-15 | 5 | 6.33-7.92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8 | 5 | 3.39-19.00 |
固定资产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满足建筑完工验收标准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年限平均法 | 土地权证限定的年限 |
软件 | 5年 | 年限平均法 | 估计能受益的使用寿命年限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并按以下方式进行归集:
(1)人员人工费用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2)直接投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折旧费用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4)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公司焦炭及其副产品、型钢的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收入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将货权转移至客户、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外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公司提供委托加工服务、运输服务业务在公司完成履约义务并与客户确认结算、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类型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时点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
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
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4.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租赁期开始日后,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及租赁变更详见本附注“五、38.租赁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公司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会导致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债务重组本公司作为债权人本公司在收取债权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力终止时终止确认债权。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初始确认受让的非金融资产时,以成本计量。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导致债权人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本公司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首先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前述方法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债务人本公司在债务的现时义务解除时终止确认债务。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本公司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前述方法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安全生产费用公司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本公司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 见如下说明 | |
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 见如下说明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见如下说明 |
其他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第17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2,542.18 | 95,764.02 |
银行存款 | 134,049,504.31 | 175,651,796.76 |
其他货币资金 | 44,770.15 | 44,403.62 |
合计 | 134,166,816.64 | 175,791,964.4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诉讼冻结银行存款 | 10,553,497.21 |
截至财务报告日,上述诉讼事项已经法院调解,公司已按调解书履行付款义务,相关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093,761.04 | 10,202,219.35 |
1年以内小计 | 15,093,761.04 | 10,202,219.35 |
1至2年 | 1,690,695.24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6,784,456.28 | 10,202,219.3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6,705.00 | 0.34 | 56,705.00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6,705.00 | 0.34 | 56,705.00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727,751.28 | 99.66 | 232,637.12 | 1.39 | 16,495,114.16 | 10,202,219.35 | 100.00 | 102,022.19 | 1.00 | 10,100,197.1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6,727,751.28 | 99.66 | 232,637.12 | 1.39 | 16,495,114.16 | 10,202,219.35 | 100.00 | 102,022.19 | 1.00 | 10,100,197.16 |
合计
合计 | 16,784,456.28 | 100.00 | 289,342.12 | / | 16,495,114.16 | 10,202,219.35 | 100.00 | 102,022.19 | / | 10,100,197.1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6,705.00 | 56,705.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合计 | 56,705.00 | 56,705.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093,761.04 | 150,937.61 | 1.00 |
1至2年 | 1,633,990.24 | 81,699.51 | 5.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6,727,751.28 | 232,637.1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6,137.95 | 567.05 | 56,705.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2,022.19 | 196,807.84 | 65,625.86 | -567.05 | 232,637.12 | |
合计 | 102,022.19 | 252,945.79 | 65,625.86 | 289,342.1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介休市杰安煤化有限公司 | 9,596,823.69 | 9,596,823.69 | 57.18 | 95,968.24 | |
介休华炎绿色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3,220,635.24 | 3,220,635.24 | 19.19 | 97,565.96 | |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 | 2,741,675.20 | 2,741,675.20 | 16.33 | 27,416.75 | |
山西晋钢智造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370,975.01 | 370,975.01 | 2.21 | 3,709.75 |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362,989.00 | 362,989.00 | 2.16 | 3,629.89 | |
合计 | 16,293,098.14 | 16,293,098.14 | 97.07 | 228,290.5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应收票据 | 67,700,000.00 |
合计
合计 | 67,700,000.00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年新增 | 本年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160,740,000.00 | 160,740,000.00 |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1,050,571.98 | 91.12 | 135,125,757.99 | 99.58 |
1至2年 | 2,467,439.41 | 7.24 | 29,839.20 | 0.02 |
2至3年 | 22,952.41 | 0.07 | 6,786.41 | 0.01 |
3年以上 | 537,407.39 | 1.57 | 536,281.36 | 0.39 |
合计 | 34,078,371.19 | 100.00 | 135,698,664.96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16,454,985.34 | 48.29 |
山西柳林兴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7,379,226.25 | 21.65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介休车务段 | 2,436,126.62 | 7.15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82,275.25 | 5.52 |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680,051.94 | 4.93 |
合计 | 29,832,665.40 | 87.5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51,138,340.80 | 1,124,550.00 |
合计 | 151,138,340.80 | 1,124,55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0,333,790.80 | 424,550.00 |
1年以内小计 | 150,333,790.80 | 424,550.00 |
1至2年 | 404,550.00 | 400,000.00 |
2至3年 | 400,000.00 | |
3年以上 | 21,138,300.84 | 22,238,300.84 |
合计 | 172,276,641.64 | 23,062,850.84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资金拆借款 | 150,000,000.00 | |
往来款 | 20,690,380.72 | 21,490,380.72 |
抵押金、保证金 | 824,550.00 | 1,124,550.00 |
结算尾款 | 431,783.12 | 431,783.12 |
代收代付款项 | 313,790.80 | |
其他 | 16,137.00 | 16,137.00 |
合计 | 172,276,641.64 | 23,062,850.84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1,938,300.84 | 21,938,300.8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800,000.00 | 800,000.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1,138,300.84 | 21,138,300.8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账面余额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上年年末余额 | 1,124,550.00 | 21,938,300.84 | 23,062,850.84 | |
上年年末余额在本年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新增 | 150,333,790.80 | 150,333,790.80 | ||
本年终止确认 | 320,000.00 | 800,000.00 | 1,120,000.00 | |
其他变动 | ||||
年末余额 | 151,138,340.80 | 21,138,300.84 | 172,276,641.64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1,938,300.84 | 800,000.00 | 21,138,300.84 |
合计
合计 | 21,938,300.84 | 800,000.00 | 21,138,300.8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87.07 | 关联方资金拆借款 | 1年以内 | |
上海宽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90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5,000,000.00 |
太原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 3,524,406.00 | 2.05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3,524,406.00 |
中冶华天南京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1.16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2,000,000.00 |
太原嘉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1,900,000.00 | 1.10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900,000.00 |
合计 | 162,424,406.00 | 94.28 | / | / | 12,424,406.0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1,277,073.54 | 230,307.72 | 31,046,765.82 | 139,997,866.11 | 18,173,841.86 | 121,824,024.25 |
库存商品 | 175,095,692.01 | 11,335,489.88 | 163,760,202.13 | 181,058,583.11 | 6,018,116.26 | 175,040,466.85 |
周转材料 | 26,796,431.26 | 26,796,431.26 | 14,677,145.77 | 14,677,145.77 | ||
合同履约成本 | 3,681,752.84 | 3,681,752.84 | 2,336,420.98 | 2,336,420.98 | ||
合计 | 236,850,949.65 | 11,565,797.60 | 225,285,152.05 | 338,070,015.97 | 24,191,958.12 | 313,878,057.85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8,173,841.86 | 8,310,644.98 | 26,254,179.12 | 230,307.72 | ||
库存商品 | 6,018,116.26 | 17,592,439.37 | 12,275,065.75 | 11,335,489.88 | ||
合计 | 24,191,958.12 | 25,903,084.35 | 38,529,244.87 | 11,565,797.60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留抵增值税 | 14,308,644.80 | 28,582,293.27 |
待认证进项税 | 5,954,396.14 | 73,416,194.01 |
合计 | 20,263,040.94 | 101,998,487.28 |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小计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富安新材 | 570,060,812.24 | 1,545,088.35 | 1,813,494.21 | 573,419,394.80 |
小计
小计 | 570,060,812.24 | 1,545,088.35 | 1,813,494.21 | 573,419,394.80 | |||
合计 | 570,060,812.24 | 1,545,088.35 | 1,813,494.21 | 573,419,394.80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山西焦煤焦炭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非交易目的持有 | ||||||||
山西汾西瑞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6,620,000.00 | 116,620,000.00 | 非交易目的持有 | ||||||||
山西联合煤焦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非交易目的持有 | |||||||||
合计 | 120,620,000.00 | 120,620,000.00 | 6,000,000.00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635,154,241.64 | 2,587,799,890.77 |
固定资产清理 | 124,154.74 | 48,973.66 |
合计 | 2,635,278,396.38 | 2,587,848,864.4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65,695,304.34 | 618,699,679.05 | 1,761,628,223.18 | 75,138,906.49 | 36,825,517.27 | 5,157,987,630.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462,772.39 | 46,983,882.80 | 151,137,146.35 | 1,136,075.70 | 232,719,877.24 | |
(1)购置 | 1,185,557.57 | 4,142,704.67 | 47,604.44 | 5,375,866.6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231,134.00 | 16,218,853.20 | 18,518,298.93 | 154,523.05 | 37,122,809.1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其他 | 31,231,638.39 | 29,579,472.03 | 128,476,142.75 | 933,948.21 | 190,221,201.38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2,918,591.03 | 9,831,494.41 | 2,093,420.17 | 13,793.10 | 14,857,298.71 | |
(1)处置或报废 | 2,918,591.03 | 9,831,494.41 | 2,093,420.17 | 13,793.10 | 14,857,298.71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699,158,076.73 | 662,764,970.82 | 1,902,933,875.12 | 73,045,486.32 | 37,947,799.87 | 5,375,850,208.8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61,541,156.54 | 417,451,478.46 | 1,197,631,654.18 | 61,734,890.00 | 27,179,559.53 | 2,565,538,738.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772,649.91 | 28,051,269.75 | 83,797,437.88 | 1,540,433.32 | 1,596,109.01 | 182,757,899.87 |
(1)计提 | 67,772,649.91 | 28,051,269.75 | 83,797,437.88 | 1,540,433.32 | 1,596,109.01 | 182,757,899.87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2,381,513.13 | 7,866,642.40 | 1,992,780.68 | 8,736.00 | 12,249,672.21 | |
(1)处置或报废 | 2,381,513.13 | 7,866,642.40 | 1,992,780.68 | 8,736.00 | 12,249,672.21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929,313,806.45 | 443,121,235.08 | 1,273,562,449.66 | 61,282,542.64 | 28,766,932.54 | 2,736,046,966.3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25,350.48 | 4,423,650.37 | 4,649,000.8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25,350.48 | 4,423,650.37 | 4,649,000.8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69,618,919.80 | 219,643,735.74 | 624,947,775.09 | 11,762,943.68 | 9,180,867.33 | 2,635,154,241.6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03,928,797.32 | 201,248,200.59 | 559,572,918.63 | 13,404,016.49 | 9,645,957.74 | 2,587,799,890.77 |
注:本年增加金额其他为使用权资产在效益分享期结束后转入固定资产。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171,505,582.72 | 未及时办理产权证书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通用设备 | 6,255.34 | |
机械设备 | 85,375.36 | 48,973.66 |
运输设备 | 32,524.04 | |
合计 | 124,154.74 | 48,973.66 |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308,448.14 | 26,587,254.58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308,448.14 | 26,587,254.5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120万吨中小型型钢项目 | 2,730,004.48 | 2,730,004.48 | ||||
发电厂侧调度远动通信系统及新建干熄焦35kV变电站项目 | 11,998,871.49 | 11,998,871.49 | ||||
零星工程 | 1,308,448.14 | 1,308,448.14 | 11,858,378.61 | 11,858,378.61 | ||
合计 | 1,308,448.14 | 1,308,448.14 | 26,587,254.58 | 26,587,254.58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120万吨中小型型钢项目 | 700,000,000.00 | 2,730,004.48 | 2,730,004.48 | 0.39 | 停建清理 | 自筹 |
合计
合计 | 700,000,000.00 | 2,730,004.48 | 2,730,004.48 | / | / | / | / |
注:本年,公司管理层决策停建120万吨中小型型钢项目,并对前期投入完成清理。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120万吨中小型型钢项目 | 2,730,004.48 | 2,730,004.48 | 停建清理 |
合计
合计 | 2,730,004.48 | 2,730,004.48 | / |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机械设备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5,520.00 | 1,983,291.62 | 900,150,042.70 | 943,396.23 | 903,292,250.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745.51 | 6,716,002.12 | 6,783,747.63 | ||
—新增租赁 | 67,745.51 | 6,516,074.53 | 6,583,820.04 | ||
—重估调整 | 199,927.59 | 199,927.5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6,320.00 | 1,745,145.29 | 268,953,658.54 | 943,396.23 | 271,748,520.06 |
—转出至固定资产 | 268,953,658.54 | 943,396.23 | 269,897,054.77 | ||
—处置 | 106,320.00 | 1,745,145.29 | 1,851,465.29 | ||
4.期末余额 | 109,200.00 | 305,891.84 | 637,912,386.28 | 638,327,478.12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8,400.00 | 1,198,870.79 | 147,605,949.97 | 326,753.01 | 149,259,973.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520.00 | 584,081.48 | 50,513,825.12 | 28,007.55 | 51,191,434.15 |
(1)计提 | 65,520.00 | 584,081.48 | 50,513,825.12 | 28,007.55 | 51,191,434.1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6,320.00 | 1,745,145.29 | 79,321,092.83 | 354,760.56 | 81,527,318.68 |
(1)处置 | 106,320.00 | 1,745,145.29 | 1,851,465.29 | ||
(2)转出至固定资产 | 79,321,092.83 | 354,760.56 | 79,675,853.39 | ||
4.期末余额 | 87,600.00 | 37,806.98 | 118,798,682.26 | 118,924,089.2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600.00 | 268,084.86 | 519,113,704.02 | 519,403,388.8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7,120.00 | 784,420.83 | 752,544,092.73 | 616,643.22 | 754,032,276.78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9,585,937.42 | 17,616,392.70 | 217,202,330.1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99,240.28 | 1,699,240.28 | |||
(1)购置 | 1,699,240.28 | 1,699,240.2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99,585,937.42 | 19,315,632.98 | 218,901,570.4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4,110,116.46 | 11,407,046.01 | 65,517,162.4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65,945.79 | 1,963,422.63 | 5,829,368.42 | ||
(1)计提 | 3,865,945.79 | 1,963,422.63 | 5,829,368.4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7,976,062.25 | 13,370,468.64 | 71,346,530.8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863,985.57 | 2,863,985.5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863,985.57 | 2,863,985.5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8,745,889.60 | 5,945,164.34 | 144,691,053.9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2,611,835.39 | 6,209,346.69 | 148,821,182.08 |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租赁负债 | 353,153,271.88 | 88,288,317.97 | 571,056,981.09 | 142,764,245.28 |
资产减值准备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合计 | 353,153,271.88 | 88,288,317.97 | 571,056,981.09 | 142,764,245.2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500万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 101,927,563.56 | 25,481,890.89 | 112,413,392.20 | 28,103,348.05 |
租赁形成长期资产 | 700,114,984.24 | 175,028,746.06 | 817,570,962.36 | 204,392,740.59 |
长期股权投资未转回时间性差异 | 515,919.04 | 128,979.76 | 515,919.02 | 128,979.76 |
合计 | 802,558,466.84 | 200,639,616.71 | 930,500,273.58 | 232,625,068.40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8,288,317.97 | 142,764,245.2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8,288,317.97 | 112,351,298.74 | 142,764,245.28 | 89,860,823.1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94,390,390.59 | 74,828,240.67 |
可抵扣亏损 | 1,581,764,732.80 | 1,216,845,234.88 |
合计 | 1,676,155,123.39 | 1,291,673,475.55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年 | 32,680.00 | 32,680.00 | |
2026年 | 36,243,574.01 | 36,243,574.01 |
2027年 | 423,692,709.86 | 423,692,709.86 | |
2028年 | 756,876,271.01 | 756,876,271.01 | |
2029年 | 364,919,497.92 | ||
合计 | 1,581,764,732.80 | 1,216,845,234.8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336,548.67 | 336,548.67 | 246,371.68 | 246,371.68 | ||
应收购置土地款项 | 11,978,184.58 | 11,978,184.58 | 11,978,184.58 | 11,978,184.58 | ||
长期往来款项 | 6,518,749.00 | 6,518,749.00 | 7,836,930.14 | 7,836,930.14 | ||
合计 | 18,833,482.25 | 18,833,482.25 | 20,061,486.40 | 20,061,486.40 |
其他说明:
应收购置土地款项:2021年10月,《介休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40号)会议议定:公司在实施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刘家寨村移民搬迁过程中,因搬迁方案由新建小区方式调整为购置保障性住房安置等方式,针对公司前期支付的新建小区占地费、测绘费等1,197.82万元,待有企业开发占用该宗土地时,由使用土地企业将该相关费用支付至本公司,故公司将该应收款项列报至其他非流动资产。长期往来款项:2021年5月,公司与山西汾西瑞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将公司与山西汾西瑞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于2013年12月往来应收款项1,120.00万元按照借款年限和人民银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上浮30%(6.37%)确认借款日至2021年2月28日的利息524.58万元一并作为延期借款本金,并延长该笔往来借款支付期限至2023年2月28日,延期借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上浮30%(6.37%)结算,利息按季支付,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公司本金及剩余利息。2023年,公司为山西汾西瑞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具了含税金额为524.58万元的借款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回借款30.00万元。本年,公司就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山西汾西瑞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7月11日介休市人民法院作出了(2024)晋0781民初67号民事判决,判令山西汾西瑞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6,445,765.78元、借款利息1,824,290.43元、违约金2,118,214.63元。2024年10月,公司收到法院执行款106.80万元,12月收到法院执行款25.02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日,公司将该往来款项按账面价值继续列报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未确认判决生效的延期借款本金524.58万元及借款利息和违约金,也未转回该往来款已计提的坏账准备336.00万元。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0,553,497.21 | 10,553,497.21 | 冻结 | 不可正常使用 | ||||
存货 | 31,854,080.00 | 31,854,080.00 | 质押 | 循环质押 | 46,930,080.00 | 46,930,080.00 | 质押 | 循环质押 |
固定资产 | 3,038,664,383.77 | 1,135,860,487.62 | 抵押 | 可正常使用 | 3,193,472,498.57 | 1,296,023,587.10 | 抵押 | 可正常使用 |
无形资产 | 71,693,945.14 | 45,977,439.47 | 抵押 | 可正常使用 | 162,371,358.96 | 113,192,632.72 | 抵押 | 可正常使用 |
使用权资产 | 638,327,478.12 | 519,403,388.88 | 其他 | 可正常使用 | 903,292,250.55 | 754,032,276.78 | 其他 | 可正常使用 |
已转入固定资产的使用权资产 | 194,561,201.38 | 191,100,848.33 | 其他 | 可正常使用 | ||||
合计 | 3,985,654,585.62 | 1,934,749,741.51 | / | / | 4,306,066,188.08 | 2,210,178,576.60 | / | /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6,500,000.00 | |
保证借款 | 243,350,000.00 | 252,350,000.00 |
合计 | 243,350,000.00 | 268,850,000.00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715,882,996.35 | 676,191,673.79 |
1-2年 | 94,547,659.96 | 76,629,533.96 |
2-3年 | 52,283,654.84 | 15,968,180.21 |
3年以上 | 47,595,116.02 | 41,180,870.07 |
合计 | 910,309,427.17 | 809,970,258.03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河北环亚化工建材有限公司 | 194,522,538.96 | 延迟付款 |
介休思安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54,759,076.00 | 延迟付款 |
山东环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26,672,975.42 | 延迟付款 |
北京晨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1,774,724.77 | 延迟付款 |
合计 | 297,729,315.1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焦炭化产款项 | 10,035,360.00 | 36,356,371.49 |
预收型钢款项 | 200,144,662.20 | 249,092,003.56 |
预收其他款 | 10,912,160.66 | 3,544,100.50 |
合计 | 221,092,182.86 | 288,992,475.55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2,679,913.93 | 164,951,352.91 | 136,917,435.63 | 90,713,831.2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41,442,841.84 | 16,389,266.14 | 6,130,324.01 | 151,701,783.97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04,122,755.77 | 181,340,619.05 | 143,047,759.64 | 242,415,615.18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2,348,314.67 | 147,996,309.66 | 123,020,880.46 | 47,323,743.87 |
二、职工福利费 | 2,676,712.04 | 2,676,712.04 | ||
三、社会保险费 | 684,440.85 | 8,013,618.84 | 7,896,220.55 | 801,839.1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67,280.66 | 5,753,573.16 | 5,611,851.08 | 609,002.74 |
工伤保险费 | 217,160.19 | 2,260,045.68 | 2,284,369.47 | 192,836.40 |
四、住房公积金 | 178,740.00 | 1,090,888.00 | 1,180,528.00 | 89,10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9,468,418.41 | 5,173,824.37 | 2,143,094.58 | 42,499,148.2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62,679,913.93 | 164,951,352.91 | 136,917,435.63 | 90,713,831.21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及时发放2024年9至12月工资0.47亿元。截至财务报告日,已发放2024年9至11月工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及时缴纳2024年12月医疗保险企业部分及计入其他应付款的个人部分共计84.66万元;未及时缴纳2024年12月工伤保险19.28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日,上述未及时缴纳的保险已完成补缴。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41,275,366.21 | 15,568,980.32 | 5,650,625.03 | 151,193,721.50 |
2、失业保险费 | 167,475.63 | 809,561.82 | 468,974.98 | 508,062.47 |
3、企业年金缴费 | 10,724.00 | 10,724.00 | ||
合计 | 141,442,841.84 | 16,389,266.14 | 6,130,324.01 | 151,701,783.9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企业部分1.51亿元及计入其他应付款的个人部分0.14亿元,共计1.65亿元,其中2023年2至12月已申报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0.32亿元,2024年度已申报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0.37亿元,待解决历史遗留未缴纳养老保险0.96亿元。截至财务报告日,已申报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补缴至2023年2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及时缴纳2024年4至12月失业保险企业部分及计入其他应付款的个人部分共计72.38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日,已补缴至2024年6月。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190,834.20 | 291,266.88 |
企业所得税 | 4,020,212.42 | 21,281,736.99 |
个人所得税 | 106,446.63 | 35,172.6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0,764.39 | 7,666.46 |
房产税 | 1,678,661.81 | |
教育费附加 | 65,452.83 | 4,599.88 |
土地使用税 | 2,282,867.36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3,635.22 | 3,066.59 |
印花税 | 822,401.50 | 1,738,965.18 |
环境保护税 | 370,399.87 | 290,955.05 |
价格调控基金 | 15,956,008.39 | |
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 | 1,567,650.68 | |
水利建设基金 | 440,783.57 | 121,427.33 |
合计 | 13,170,930.63 | 45,260,045.26 |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40,537,830.38 | 79,175,047.93 |
合计 | 140,537,830.38 | 79,175,047.9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贸易往来款 | 45,000,000.00 | |
税收、社保滞纳金 | 41,079,064.47 | 55,560,611.02 |
保证金 | 27,030,000.00 | 7,400,000.00 |
代收代付款项 | 16,413,585.92 | 6,791,260.45 |
往来款 | 9,005,688.30 | 9,286,439.49 |
其他 | 2,009,491.69 | 136,736.97 |
合计 | 140,537,830.38 | 79,175,047.93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国家税务总局介休市税务局 | 41,079,064.47 | 资金紧张未支付 |
合计
合计 | 41,079,064.4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33,739,036.53 | 308,111,389.73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0,164,415.23 | 162,524,991.28 |
合计 | 333,903,451.76 | 470,636,381.01 |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租赁款项 | 428,577.34 | 25,821,446.29 |
待转销项税 | 28,704,276.58 | 37,554,669.52 |
合计 | 29,132,853.92 | 63,376,115.81 |
注:2023年12月18日,公司、公司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及山西安泰型钢有限公司(乙方)与厦门建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甲方)签订合同编号为XY23106-租赁-安泰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甲方购买乙方出售的租赁物并回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租赁物须付租金给甲方,该售后回租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公司确认被转让资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支付的本金及利息共计42.86万元确认为金融负债列报至其他流动负债。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78,900,000.00 | 217,880,000.00 |
合计
合计 | 278,900,000.00 | 217,88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532,498,334.23 | 765,052,422.75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79,309,428.10 | -261,247,970.28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0,164,415.23 | -162,524,991.28 |
合计 | 253,024,490.90 | 341,279,461.19 |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186,094,374.44 | 186,094,374.44 | 见下 |
未决诉讼 | |||
合计 | 186,094,374.44 | 186,094,374.44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重要预计负债说明:对外提供担保详细情况参见本附注十四、5.(4)关联担保情况,本年末,公司对关联被担保方的偿债能力进行了评估分析,被担保方债务在有自身或第三方担保物的情况下,优先使用担保物的估计可变现金额偿还,通过分析,得出需公司承担担保义务的债务金额;根据被担保方自身资产的估计可变现金额及债务分析得出其债务无法清偿比例。公司根据需承担担保义务的债务金额中被担保方无法清偿部分计提预计负债。本年根据关联被担保方财务状况及信用风险变化,基于谨慎性原则,未根据无法清偿债务金额的减少调整预计负债。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3,989,003.65 | 5,438,447.78 | 48,550,555.87 | 财政拨款 |
合计
合计 | 53,989,003.65 | 5,438,447.78 | 48,550,555.8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保证金 | 1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本年,本公司子公司宏安焦化与介休市杰安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安煤化)签订《委托加工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委托加工焦炭业务合作期限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杰安煤化向本公司宏安焦化支付3,000.00万元保证金,本协议完整履行8个月后,保证金金额降为1,000.00万元,直至本协议结束后一个月内,双方结算完毕,宏安焦化退还保证金,故公司将1,000.00万元保证金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负债。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06,800,000.00 | 1,006,800,000.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671,587,092.12 | 375,591.99 | 1,671,211,500.13 | |
其他资本公积 | 32,980,431.87 | 1,813,494.21 | 34,793,926.08 | |
合计 | 1,704,567,523.99 | 1,813,494.21 | 375,591.99 | 1,706,005,426.2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溢价减少37.56万元系本年本公司单方面增资子公司山西安泰恩懿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所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181.35万元系本年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其他权益变动形成。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000,000.00 | -6,000,000.00 |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877,621.40 | 39,991,774.66 | 33,325,893.79 | 9,543,502.27 |
合计
合计 | 2,877,621.40 | 39,991,774.66 | 33,325,893.79 | 9,543,502.27 |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32,478,102.05 | 132,478,102.0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合计 | 132,478,102.05 | 132,478,102.05 |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00,467,269.73 | -322,755,469.3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00,467,269.73 | -322,755,469.3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34,961,420.70 | -677,711,800.4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35,428,690.43 | -1,000,467,269.73 |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528,589,078.03 | 6,582,596,882.47 | 9,850,741,197.74 | 10,151,984,850.12 |
其他业务 | 146,989,173.12 | 130,646,812.62 | 155,658,955.87 | 142,545,887.54 |
合计 | 6,675,578,251.15 | 6,713,243,695.09 | 10,006,400,153.61 | 10,294,530,737.66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667,557.83 | 1,000,640.02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482.78 | 881.9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07 | / | 0.09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52.96 | 供热气体销售收入143.91万元;呆废料等处理收入5.52万元;场地使用费1.72万元;电力辅助调峰服务收入1.20万元;外部单位用水0.61万元。 | 881.90 | 减排气体收益416.60万;供热乏汽销售收入324.22万;呆废料等处理收入127.86万;废水处理服务收入7.88万;场地使用费3.36万;藻种销售1.97万元。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329.82 | 公司本年新增焦炭贸易业务,确认代理收入301.35万元;新增煤炭贸易业务,确认代理收入28.47万元。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482.78 | 881.90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667,075.05 | 999,758.12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型钢 | 3,986,569,550.90 | 4,042,273,904.20 |
自产焦炭及化产 | 1,752,677,971.72 | 1,841,078,107.63 |
焦炭加工及化产 | 458,471,807.58 | 400,507,041.32 |
电力加工 | 140,343,732.14 | 122,052,907.26 |
电力 | 153,062,713.98 | 140,157,773.96 |
废钢 | 117,960,547.76 | 117,863,015.41 |
其他 | 66,491,927.07 | 49,310,945.31 |
合计 | 6,675,578,251.15 | 6,713,243,695.0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23,029.37 | 195,093.76 |
教育费附加 | 188,048.78 | 117,056.26 |
环境保护税 | 1,491,428.30 | 1,270,534.5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25,365.88 | 78,037.51 |
房产税 | 3,974,122.30 | 3,482,965.29 |
土地使用税 | 4,545,329.36 | 4,664,049.85 |
车船使用税 | 42,916.48 | 56,438.13 |
印花税 | 2,809,616.70 | 4,806,374.11 |
水利建设基金 | 1,900,322.72 | 1,272,231.68 |
合计 | 15,400,179.89 | 15,942,781.14 |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及附加 | 3,661,911.20 | 3,706,692.42 |
业务招待费 | 353,532.01 | 146,150.86 |
服务费 | 553,773.58 | 293,847.54 |
差旅费 | 300,285.09 | 337,741.85 |
办公费 | 292,763.47 | 349,515.76 |
修理费 | 45,150.46 | |
物料消耗 | 1,826.93 | 2,688.06 |
折旧费 | 1,534.08 | 2,185.73 |
其他 | 2,268.18 | 1,923.50 |
合计 | 5,213,045.00 | 4,840,745.72 |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及附加 | 27,184,058.43 | 26,977,640.33 |
保险费 | 4,729,770.74 | 5,059,363.14 |
低耗及物料消耗 | 3,576,015.47 | 3,851,856.65 |
福利及医药费 | 2,757,157.28 | 2,485,626.53 |
中介机构费用 | 4,463,009.23 | 11,007,727.61 |
折旧费 | 6,353,048.19 | 6,580,250.78 |
办公费 | 449,025.39 | 738,739.58 |
电讯费 | 449,554.31 | 385,933.74 |
差旅费 | 400,704.42 | 398,405.65 |
业务招待费 | 952,115.21 | 1,381,590.07 |
董事会费 | 240,000.00 | 240,000.00 |
车辆使用费 | 2,108,398.59 | 2,317,784.61 |
修理费 | 2,754,112.00 | 7,926,882.28 |
环境保护费 | 3,785,928.44 | 4,658,191.39 |
宣传费 | 124,447.56 | 1,977,282.00 |
检验费 | 146,158.54 | 615,863.36 |
其他资产摊销 | 6,413,449.90 | 6,780,401.22 |
服务费 | 7,666,142.78 | 1,092,301.71 |
安全生产费 | 569,999.09 | 2,701,131.99 |
劳务费 | 117,017.46 | |
环境美化费 | 1,665,841.41 | 3,696,376.79 |
其他 | 1,660,287.67 | 2,067,774.09 |
合计 | 78,449,224.65 | 93,058,140.98 |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人工 | 3,641,307.06 | 6,539,278.60 |
直接材料动力消耗 | 23,091,300.58 | 41,672,696.83 |
折旧费 | 1,478,588.46 | 7,142,926.50 |
其他 | 111,689.81 | 64,240.02 |
合计 | 28,322,885.91 | 55,419,141.95 |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50,635,356.59 | 154,511,493.10 |
利息收入 | -1,803,387.59 | -1,715,149.56 |
汇兑损益 | 2,912.87 | 17,276.02 |
其他 | 117,695.65 | 193,806.19 |
合计 | 148,952,577.52 | 153,007,425.75 |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883,670.78 | 7,453,501.02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9,223.80 | 27,916.88 |
债务重组收益 | 157,760.76 | |
合计 | 5,902,894.58 | 7,639,178.66 |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45,088.35 | 4,666,439.62 |
债务重组收益 | 300,884.96 | |
合计 | 1,845,973.31 | 4,666,439.62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87,319.93 | -136,836.6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00,000.00 | -1,674,543.19 |
合计 | -612,680.07 | -1,811,379.82 |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5,903,084.35 | 66,084,056.4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6,345,013.95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2,730,004.48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8,633,088.83 | 72,429,070.42 |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 | 645,462.75 |
合计
合计 | 645,462.75 |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41,431.34 | 750,644.49 | 241,431.34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41,431.34 | 750,644.49 | 241,431.34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00,000.00 | 180,000.00 | 100,000.00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172,567.70 | 860,315.17 | 172,567.70 |
罚没利得 | 207,132.80 | 231,277.43 | 207,132.80 |
其他 | 17,627,383.69 | 149,856.46 | 17,627,383.69 |
合计 | 18,348,515.53 | 2,172,093.55 | 18,348,515.5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889,863.10 | 630,910.96 | 2,889,863.1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889,863.10 | 630,910.96 | 2,889,863.10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919,144.89 | 960,021.55 | 919,144.89 |
罚款 | 70,840.00 | 870.00 | 70,840.00 |
滞纳金 | 5,934,458.26 | 119,489.13 | 5,934,458.26 |
其他 | 30,000.31 | 86,571.16 | 30,000.31 |
合计 | 9,844,306.56 | 1,797,862.80 | 9,844,306.56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3,147,258.52 | -13,077,265.3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2,490,475.62 | 23,054,602.34 |
合计 | 9,343,217.10 | 9,977,336.95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25,125,226.0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1,281,306.5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651,102.3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139,400.8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7,790,331.95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及其他 | -8,654,106.79 |
所得税费用 | 9,343,217.1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代收代付及往来款等 | 67,417,691.64 | 15,251,372.25 |
利息收入 | 1,785,498.69 | 1,715,149.56 |
政府补助 | 545,223.00 | 6,382,965.00 |
其他 | 245,498.68 | 329,784.14 |
合计 | 69,993,912.01 | 23,679,270.9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办公费 | 336,564.35 | 566,579.51 |
差旅费 | 759,289.81 | 908,222.94 |
车辆使用费 | 1,221,408.45 | 1,625,474.80 |
电讯费 | 607,633.57 | 501,138.70 |
罚款 | 70,720.00 | |
服务费 | 1,155,059.61 | 1,999,845.29 |
检验费 | 520,594.18 | 459,479.34 |
金融业务手续费 | 119,977.67 | 216,347.19 |
捐赠支出 | 21,000.00 | 824,500.00 |
培训及咨询费 | 3,389,913.90 | 6,452,510.80 |
保证金、代收代付及往来款等 | 19,090,855.34 | 10,135,658.63 |
业务招待费 | 1,039,770.62 | 691,408.77 |
医药费 | 70,052.08 | 39,328.04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2,745,000.00 | 3,662,000.00 |
租赁服务费 | 994,895.64 | 810,860.40 |
滞纳金 | 20,282,652.46 | 5,986.75 |
其他 | 1,150,722.92 | 2,278,603.36 |
合计 | 53,576,110.60 | 31,177,944.52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方资金拆借款 | 150,000,000.00 |
合计
合计 | 150,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往来借款 | 1,318,181.14 | |
诉讼费退回 | 154,049.00 | |
合计 | 1,472,230.14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方资金拆借款 | 150,000,000.00 | |
投资相关诉讼费用 | 1,516,184.79 | |
合计 | 151,516,184.79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供应链贸易货款 | 75,301,804.19 | |
贸易往来借款 | 45,000,000.00 | |
云商开票-贴现票据 | 29,702,733.31 | |
售后回租收到 | 9,143,000.00 | 29,715,000.00 |
合计 | 159,147,537.50 | 29,715,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负债 | 146,655,828.38 | 177,527,864.00 |
售后回租支付 | 35,941,454.78 | |
银行承兑保证金 | 30,000,000.00 | |
供应链利息费用 | 12,983,856.22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4,016,000.00 | |
合计 | 225,581,139.38 | 181,543,864.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68,850,000.00 | 169,450,000.00 | 33,953,115.99 | 210,503,115.99 | 18,400,000.00 | 243,350,000.00 |
长期借款 | 217,880,000.00 | 279,200,000.00 | 12,900,000.00 | 100,000.00 | 230,980,000.00 | 278,900,000.00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470,636,381.01 | 359,617,753.56 | 320,925,691.53 | 175,424,991.28 | 333,903,451.76 | |
租赁负债 | 341,279,461.19 | 107,854,188.43 | 196,109,158.72 | 253,024,490.90 | ||
应付账款 | 192,100,523.72 | 388,338,670.95 | 159,639,684.60 | 38,557,215.34 | 382,242,294.73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821,446.29 | 9,143,000.00 | 1,405,585.83 | 35,941,454.78 | 428,577.34 | |
其他应付款 | 45,000,000.00 | 2,642,082.80 | 2,642,082.80 | 45,000,000.00 |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 75,301,804.19 | 75,301,804.19 | ||||
应付票据 | 29,702,733.31 | 297,266.69 | 30,000,000.00 | |||
合计 | 1,516,567,812.21 | 607,797,537.50 | 907,008,664.25 | 757,109,946.90 | 737,415,252.33 | 1,536,848,814.73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34,468,443.16 | -678,313,998.1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8,633,088.83 | 72,429,070.42 |
信用减值损失 | -612,680.07 | -1,811,379.8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82,757,899.87 | 211,531,942.1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1,191,434.15 | 49,239,138.73 |
无形资产摊销 | 5,829,368.42 | 6,260,948.7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45,462.75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48,431.76 | -119,733.5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50,635,356.59 | 154,511,493.1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45,973.31 | -4,666,439.6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2,490,475.62 | 23,054,602.3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2,689,821.45 | 434,624.9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3,051,359.67 | 218,430,381.9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2,353,154.64 | 269,578,284.3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8,605,112.37 | 320,558,935.5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3,613,319.43 | 175,791,964.4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5,791,964.40 | 106,561,607.2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178,644.97 | 69,230,357.1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23,613,319.43 | 175,791,964.40 |
其中:库存现金 | 72,542.18 | 95,764.0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3,496,007.10 | 175,651,796.7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4,770.15 | 44,403.62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3,613,319.43 | 175,791,964.4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诉讼冻结银行存款 | 10,553,497.21 | 使用受限 |
合计
合计 | 10,553,497.2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及财务影响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代收代付客户运费 | 公司在代理发运业务过程中,代客户支付铁路运费 |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现金可以按照净额列报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减少2,722.62万元 |
代收代付货款 | 公司在代理采购精煤、销售焦炭过程中,代客户收付货款 |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现金可以按照净额列报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减少90,113.94万元 |
供应商融资安排
(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公司供应商结算条款为预付货款、货到付款,公司供应商融资安排均为延长付款期限,其中部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由公司关联方新泰钢铁提供担保,详见十四、7.关联方承诺注2。
(2)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
列报项目 | 年末余额 |
应付账款 | 84,121,307.02 |
其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的款项 | 84,268,715.79 |
(3)付款到期日区间
年末 | |
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 | 1、批次货物入库后60个自然日内提请该批货物,提货后的45个自然日内付款。2、到货后60天内按照双方结算开票金额付清全部款项。3、单笔合同最长账期为45天。 |
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金融负债 | 预付货款、货到付款等 |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56,908.27 |
其中:美元 | 7,916.66 | 7.1884 | 56,908.12 |
欧元 | 0.02 | 7.5257 | 0.15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91,504,491.49 | 98,706,828.83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46,655,828.38 | 177,527,864.00 |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46,655,828.38(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 | 17,216.19 |
合计
合计 | 17,216.19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人工 | 3,641,307.06 | 6,539,278.60 |
直接材料动力消耗 | 23,091,300.58 | 41,672,696.83 |
折旧费 | 1,478,588.46 | 7,142,926.50 |
其他 | 111,689.81 | 64,240.02 |
合计 | 28,322,885.91 | 55,419,141.95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8,322,885.91 | 55,419,141.95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4年5月1日,本公司与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漳州龙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泰供应链),本公司出资4,900.00万元,占股49%,龙泰供应链主要经营活动为通过与本公司子公司山西安泰型钢有限公司签订《H型钢买卖合同》对本公司产品销售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基于本公司对龙泰供应链的特定经营活动承担主要风险,拥有实质控制权,故本公司合并了漳州龙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 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 | 330,800,000.00 | 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 | 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山西安泰型钢有限公司 | 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 | 500,000,000.00 | 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 | 生产 | 100.00 | 设立 |
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 | 100,000,000.00 | 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 | 贸易 | 97.00 | 设立 | |
山西安泰集团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 | 50,000,000.00 | 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 | 投资 | 100.00 | 设立 | |
山西安泰集团云商有限公司 | 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 | 50,000,000.00 | 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山西安泰恩懿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 | 20,000,000.00 | 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安泰焦化区 | 生产 | 77.5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漳州龙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333号综合楼5103室 | 100,000,000.00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333号综合楼5103室 | 服务 | 49.00 | 设立 |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本年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为漳州龙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依据详见附注九、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2024年8月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漳州龙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2.45亿元最高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2024年8月21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上述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漳州龙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借款,公司未签订担保协议。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3年12月1日,山西安泰恩懿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恩懿)股东会通过同意公司以货币形式单方面增资500.00万元,山西科金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放弃对安泰恩懿同比例增资的决议。公司于2024年6月底完成实缴出资500.00万元,安泰恩懿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500.00万元变更为2,000.00万元,故公司对子公司安泰恩懿投资比例由原来70%增加至
77.50%。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山西安泰恩懿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1,5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500,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124,408.01 |
差额 | 375,591.99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375,591.99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 | 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 | 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义安村 | 生产 | 27.60 | 权益法 |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 | 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409,151,468.88 | 1,179,607,026.53 |
非流动资产 | 1,790,005,497.64 | 1,866,531,639.24 |
资产合计 | 3,199,156,966.52 | 3,046,138,665.77 |
流动负债 | 725,500,868.87 | 695,331,484.19 |
非流动负债 | 127,258,458.60 | 11,936,179.30 |
负债合计 | 852,759,327.47 | 707,267,663.49 |
少数股东权益 | 267,721,614.95 | 272,281,847.0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078,676,024.10 | 2,066,589,155.2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73,714,582.65 | 570,378,606.85 |
调整事项 | -295,187.85 | -317,794.61 |
--商誉 | 558,217.35 | 558,217.3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53,405.20 | -876,011.96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73,419,394.80 | 570,060,812.24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4,565,892,011.90 | 4,852,657,746.19 |
净利润 | 956,005.58 | 12,627,506.5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956,005.58 | 12,627,506.5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53,989,003.65 | 5,438,447.78 | 48,550,555.87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合计 | 53,989,003.65 | 5,438,447.78 | 48,550,555.87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5,438,447.78 | 7,209,036.02 |
与收益相关 | 545,223.00 | 424,465.00 |
合计 | 5,983,670.78 | 7,633,501.02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一)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资产负债表表外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履行财务担保所需支付的最大金额26.24亿元。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
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254,609,634.33 | 254,609,634.33 | 243,35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26,782,191.10 | 426,782,191.10 | 333,903,451.76 | |||
其他流动负债 | 431,306.48 | 431,306.48 | 428,577.34 | |||
长期借款 | 16,594,618.33 | 283,123,225.00 | 299,717,843.33 | 278,900,000.00 | ||
租赁负债 | 121,814,742.56 | 111,147,587.20 | 128,661,317.40 | 361,623,647.16 | 253,024,490.90 | |
应付账款 | 910,309,427.17 | 910,309,427.17 | 910,309,427.17 | |||
其他应付款 | 140,537,830.38 | 140,537,830.38 | 140,537,830.3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1,732,670,389.46 | 138,409,360.89 | 404,270,812.20 | 128,661,317.40 | 2,404,011,879.95 | 2,170,453,777.55 |
项目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281,415,922.06 | 281,415,922.06 | 268,85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6,777,498.97 | 576,777,498.97 | 470,636,381.01 | |||
其他流动负债 | 26,931,413.79 | 26,931,413.79 | 25,821,446.29 | |||
长期借款 | 223,658,957.08 | 223,658,957.08 | 217,880,000.00 | |||
租赁负债 | 156,488,771.53 | 122,123,624.40 | 234,082,842.58 | 512,695,238.51 | 341,279,461.19 | |
应付账款 | 809,970,258.03 | 809,970,258.03 | 809,970,258.03 | |||
其他应付款 | 79,175,047.93 | 79,175,047.93 | 79,175,047.93 | |||
合计 | 1,774,270,140.78 | 380,147,728.61 | 122,123,624.40 | 234,082,842.58 | 2,510,624,336.37 | 2,213,612,594.45 |
3、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2)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银行存款 | 7,916.66 | 0.02 | 7,916.68 | 7,912.64 | 0.02 | 7,912.66 |
应收账款 | 535,647.75 | 535,647.75 | ||||
合计 | 7,916.66 | 0.02 | 7,916.68 | 7,912.64 | 535,647.77 | 543,560.41 |
(3)其他价格风险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本集团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如下:
项目 | 年末金额 | 上年年末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0,620,000.00 | 120,620,000.00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0,620,000.00 | 120,62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20,620,000.00 | 120,620,000.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在满足相关条件情况下,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估值技术。对在有限情况下,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以成本作为对公允价值的估计。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年末余额 | 对于在报告年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变动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0,620,000.00 | 120,620,000.00 |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李安民 | 31.57 | 31.5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安民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17,807,116股全部质押。2025年1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对新泰钢铁、本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提起诉讼,并将实际控制人李安民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17,807,116股予以冻结。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李安民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山西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山西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介休市衡展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山西绿源碳索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山西低碳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下属公司之联营企业 |
范秋莲、李猛、胡敏薇 |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钢坯 | 3,858,465,393.47 | 4,828,000,000.00 | 否 | 4,758,555,164.05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高炉煤气 | 14,220,841.31 | 15,600,000.00 | 否 | 121,136,788.89 |
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 | 高炉煤气 | 否 | 1,944,080.71 |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转炉煤气 | 30,160,107.12 | |||
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 | 线材 | 5,153,007.46 | 7,500,000.00 | 否 | 5,869,857.70 |
山西绿源碳索科技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 | 101,886.79 | |||
山西绿源碳索科技有限公司 | 物资材料 | 116,916.81 | 199,690.28 | ||
山西绿源碳索科技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 | 105,295.37 | 1,327,166.2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焦炭 | 535,860,269.39 | 1,460,815,410.32 |
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 | 焦炭 | 582,726,714.95 | 765,038,591.67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废钢 | 118,149,117.86 | 129,648,089.12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电力 | 588,376.99 | 135,028,960.01 |
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 | 电力 | 76,120,622.46 | 92,547,888.41 |
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 | 电力 | 74,030,849.11 | 77,705,562.16 |
山西低碳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电力 | 38,880.00 | |
山西低碳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水 | 5,687.34 |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焦炉煤气 | 85,992,295.35 | 97,127,866.55 |
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 | 焦炉煤气 | 8,709,018.50 | 10,270,477.10 |
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 | 焦炉煤气 | 19,110,612.30 | 24,867,552.45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运输劳务 | 15,928,624.78 | 13,568,481.98 |
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 | 运输劳务 | 3,418,731.86 | |
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 | 运输劳务 | 3,876,105.54 | 3,369,357.12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型钢 | 351,592.86 | 1,437,533.47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委托加工矿渣 | 37,444,035.65 | 55,767,052.47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委托加工电力 | 140,343,732.14 | 82,809,542.4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焦炭11.19亿元,其中包括通过供应链公司收款并结算焦炭款1.34亿元(含税),另外通过关联方向供应链公司结算资金利息264.21万元。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49,400,000.00 | 2023-11-29 | 2029-11-28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108,800,000.00 | 2023-11-30 | 2029-11-29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78,800,000.00 | 2023-11-30 | 2029-11-29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81,900,000.00 | 2023-12-01 | 2029-11-25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63,400,000.00 | 2023-12-04 | 2029-11-25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49,200,000.00 | 2023-12-04 | 2029-12-03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54,000,000.00 | 2023-06-19 | 2028-06-17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2023-06-20 | 2028-06-18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2023-06-20 | 2028-06-16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2023-06-21 | 2028-06-19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2023-06-21 | 2028-06-13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2023-06-25 | 2028-06-23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2023-06-25 | 2028-06-20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2023-06-26 | 2028-06-24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64,000,000.00 | 2022-12-22 | 2028-12-20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8-03-20 | 2027-06-20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0-03-31 | 2028-06-20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42,800,000.00 | 2024-08-09 | 2028-08-07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139,200,000.00 | 2024-08-09 | 2028-08-07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193,500,000.00 | 2024-11-08 | 2028-11-04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7,890,000.00 | 2024-08-09 | 2028-08-07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74,500,000.00 | 2024-08-09 | 2028-08-07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29,700,000.00 | 2024-08-09 | 2028-08-07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112,410,000.00 | 2024-08-09 | 2028-08-07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550,821,800.00 | 2023-11-28 | 2029-11-16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11-29 | 2029-11-16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177,835,956.33 | 2018-06-28 | 2031-06-20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介休市衡展贸易有限公司、李安民、范秋莲、李猛、胡敏薇 | 19,000,000.00 | 2024-11-21 | 2028-11-21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介休市衡展贸易有限公司、李安民、范秋莲、李猛、胡敏薇 | 16,000,000.00 | 2024-11-20 | 2028-11-20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介休市衡展贸易有限公司、李安民、范秋莲、李猛、胡敏薇 | 20,000,000.00 | 2024-11-26 | 2028-11-26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介休市衡展贸易有限公司、李安民、范秋莲、李猛、胡敏薇 | 18,000,000.00 | 2024-11-22 | 2028-11-22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介休市衡展贸易有限公司、李安民、范秋莲、李猛、胡敏薇 | 11,950,000.00 | 2024-11-27 | 2028-11-27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山西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猛、胡敏薇、李安民、范秋莲 | 56,000,000.00 | 2023-06-27 | 2028-06-25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李安民、范秋莲、李猛、胡敏薇 | 17,900,000.00 | 2024-07-17 | 2028-07-12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山西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安民、李猛 | 54,700,000.00 | 2024-12-12 | 2028-12-11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李安民、李猛、范秋莲、胡敏薇 | 160,780,000.00 | 2023-06-15 | 2028-06-15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李安民、范秋莲 | 10,500,000.00 | 2022-12-16 | 2028-12-15 | 否 |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李安民、范秋莲、李猛、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 | 59,500,000.00 | 2022-10-21 | 2028-10-20 | 否 |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李安民、范秋莲、李猛、胡敏薇 | 70,000,000.00 | 2024-04-02 | 2030-04-02 | 否 |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李安民、范秋莲、李猛、胡敏薇 | 69,500,000.00 | 2024-04-03 | 2030-04-02 | 否 |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李安民、范秋莲、李猛、胡敏薇 | 70,000,000.00 | 2024-04-17 | 2030-04-17 | 否 |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李安民、范秋莲、李猛、胡敏薇 | 69,600,000.00 | 2024-04-18 | 2030-04-17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李安民、范秋莲、李猛、胡敏薇 | 9,900,000.00 | 2024-09-13 | 2028-09-12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李安民、范秋莲、李猛、胡敏薇 | 10,000,000.00 | 2024-02-23 | 2028-02-22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李安民、范秋莲、李猛、胡敏薇 | 9,900,000.00 | 2024-09-13 | 2028-09-12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105,370,531.26 | 2023-11-17 | 2027-12-31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李猛 | 219,064.44 | 2024-02-07 | 2027-02-10 | 否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李猛 | 209,512.90 | 2024-02-07 | 2027-02-10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4-9-29 |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2024-10-28 |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2024-10-29 |
2024年9月至10月期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累计从本公司拆借资金15,000.00万元,形成2024年年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15,000.00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日,本公司已将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5,000.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435.19万元全部以现金形式收回。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135,815.00 | 2,078,926.00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362,989.00 | 3,629.89 | ||
应收账款 | 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 | 270,239.82 | 2,702.40 | 41,100.34 | 411.00 |
应收账款 | 山西低碳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133.60 | 501.33 | |
预付款项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16,454,985.34 | 105,036,061.32 | |
其他应收款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山西绿源碳索科技有限公司 | 54,778.76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 | 459,926.15 | |
应付账款 | 山西绿源碳索科技有限公司 | 21,000.00 | 148,240.00 |
合同负债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5,056,875.45 | 6,071,174.71 |
合同负债 | 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 | 1,521,913.68 | 1,420,290.41 |
合同负债 | 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 | 70,083.02 | 563,706.15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以下为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与关联方有关的承诺事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担保 | |||
—提供担保 |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2,624,157,756.33 | 2,868,212,662.36 | |
漳州龙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1] | 245,000,000.00 | ||
—接受担保 |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注2] | 218,000,000.00 | 80,000,000.00 |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注3] | 38,858,000.00 | 38,858,000.00 |
注1:2024年8月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漳州龙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2.45亿元最高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2024年8月21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上述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漳州龙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借款,公司未签订担保协议。注2:2024年1月1日,本公司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DC-ZT-HA-20240101的《原料购销框架协议》,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就炼焦煤采购业务和/或运输业务达成合作;2024年3月21日,本公司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A-ZT-20240321的《框架协议》,在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就焦炭销售业务达成合作。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向上述合作期间形成的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一切债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数额为人民币
21,8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基于上述协议向本公司提供担保债务金额10,537.05万元。注3:2023年12月18日,公司、公司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及山西安泰型钢有限公司与厦门建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XY23106-租赁-安泰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甲方购买乙方出售的租赁物并回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租赁物须付租金给甲方,租赁期为1年共12期,租赁成本4,858.00万元,首付款972.20万元。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乙方)与厦门建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甲方)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乙方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甲方对债务人的全部债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后两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基于上述合同向本公司提供担保债务金额42.86万元。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抵押资产情况
(1)公司本年以自身拥有的房产21,377,296.61元,土地使用权4,499,628.85元,机器设备55,020,573.06元为公司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水西门街支行16,078.00万元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本公司持有的宏安焦化的账面价值为429,368,050.00元的100%股权、全资子公司宏安焦化以拥有的房产193,223,221.31元,土地使用权15,078,662.60元,机器设备43,688,336.03元共同为公司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介休支行长期借款27,910.00万元提供担保;本公司以自身拥有的机器设备24,074,778.11元为公司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1,050.00万元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2)本公司本年以自身拥有的机器设备25,521,468.65元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的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贷款17,783.60万元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安泰型钢以自身拥有的房产
569,238,299.82元,土地使用权26,399,148.02元,机器设备162,517,875.76元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的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56,082.18万元提供担保。
(3)本公司本年以自身拥有的存货31,854,080.00元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贷款6,40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4)本公司本年以自身拥有的机器设备41,198,638.27元为公司与厦门建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应付租赁款余额42.86万元提供担保。
2、已签订的正在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
(1)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召开的二〇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债务重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新泰钢铁和公司进行债务重组,通过债务转移或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将公司目前在部分金融机构的借款合计不超过20亿元债务转移到新泰钢铁名下,以偿还等额的新泰钢铁对公司的经营性欠款及相应的违约金。上述债务转移后,新泰钢铁将与相关金融机构重新签署借款协议,原公司签署的相关《借款协议》相应解除。为满足本次债务重组的需要,公司需为本次转移给新泰钢铁的债务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相应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为新泰钢铁在债务重组担保额度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783.60万元。
(2)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的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新泰钢铁提供担保的部分主债权共计20.83亿元将陆续到期,新泰钢铁将在该等主债权到期前办理续贷手续,基于双方长期以来的互保需求,在关联担保得以彻底解决之前,公司还需继续为新泰钢铁在上述债权银行续贷的该等借款提供担保,续保的主债权金额不超过20.83亿元,其中:光大银行所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0.73亿元,借款期限为自主合同签署之日起不超过3年。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宏安焦化和安泰型钢分别提供精煤和型钢存货质押担保。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从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为新泰钢铁在本年续保范围内提供的担保主债权余额为6,400.00万元。
(3)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二〇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新泰钢铁提供担保的部分主债权共计25.03亿元将陆续到期,新泰钢铁将在该等主债权到期前办理续贷手续,公司届时将继续为新泰钢铁提供担保,续保的主债权金额不超过24.96亿元,其中①介休农商行所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5.7亿元,借款期限为自主合同签署之日起3年;担保方式:本公司对上述全部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主债权其中的19,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安泰型钢有限公司以其不动产权和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保证范围: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三年;抵押担保期间为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②晋商银行所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84,58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自主合同签署之日起不超过3年;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为新泰钢铁在本年续保范围内提供的担保主债权余额为138,232.18万元。
(4)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新泰钢铁提供担保的部分主债权共计10亿元陆续到期,新泰钢铁将在该等主债权到期前后向债权人申请办理续贷、展期或债权人认可的其他方式的手续,届时公司拟继续为新泰钢铁提供担保,续保金额不超过10亿元。①民生银行所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借款金额中合计不超过4亿元,借款期限均为自主合同签署之日起不超过3年。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保证期间:从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②工商银行介休支行所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6亿元,借款期限均为自主合同签
署之日起1年;担保方式: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为新泰钢铁在本年续保范围内提供的担保主债权余额为100,000.00万元。
3、其他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与关联方解决关联交易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原公司与关联方新泰钢铁承诺在2024年底之前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和业务重组整合等方式解决关联交易。承诺期限将至,因各种客观因素所致,原承诺事项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公司与关联方将继续按照上述思路积极寻求解决关联交易的办法与措施,争取尽早解决关联交易,提高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但重组方案需要更充分的时间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论证,且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进展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与关联方新泰钢铁在充分考虑当前的经济环境和钢铁、焦化行业的市场形势以及双方的履约能力的前提下,拟将原承诺期限延长5年,即调整为:
在2029年底之前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和业务重组整合等方式解决关联交易。公司将充分把握政策导向,抓好当前并购重组的有利时机和市场机遇,积极谋划发展,以求彻底解决关联交易,并同步实现公司的中长期战略转型发展目标。一方面,公司将密切关注钢铁市场变化及监管动态,若未来条件具备时,公司与关联方将再协商择机筹划重组事宜,收购关联方钢铁类资产,使上市公司业务形成完整产业链;另一方面,公司也在持续围绕行业整合、产业升级、转型发展等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寻求战略合作方和优质资产,力求通过资产或业务重组整合等方式,谋求上市公司的转型发展,并从根本上解决关联交易。总之,关联交易解决方案的具体制定和实施将秉持着结合公司经营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以优化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为基本原则,并进一步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证券监管规则的要求,在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适当时机予以推进,以期以最优方案解决关联交易。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诉讼事项 | 见如下说明 |
公司关联方新泰钢铁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债务(暂计至2024年12月21日的本金16.17亿元及利息罚息等7.15亿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情形,公司对该项债务提
供最高额4亿元保证担保,2025年1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对新泰钢铁、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提起诉讼,冻结了实际控制人李安民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17,807,116股,要求新泰钢铁偿还债务,公司作为担保人在最高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财务报告日,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5年4月28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经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未及时缴纳保险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及时缴纳保险情况详见附注七、39.(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针对历史遗留未及时缴纳保险问题,公司积极主动地向介休地方政府和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门汇报和请示,取得了政府及社保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结合国内企业相近案例的解决思路,针对不同参保员工群体,公司已制定了集团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予以实施。针对本年因行业性亏损、公司资金流较为紧张未及时缴纳保险,公司将在经营好转、资金流得到缓解后及时缴纳,在此期间,将妥善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做好员工的沟通工作,保证到龄退休人员享受退休待遇不受影响。2024年,公司不存在因未及时缴纳保险产生劳动纠纷、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955,956.42 | 10,104,414.01 |
1年以内小计 | 1,955,956.42 | 10,104,414.01 |
1至2年 | 1,633,990.24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589,946.66 | 10,104,414.0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89,946.66 | 100.00 | 101,259.07 | 2.82 | 3,488,687.59 | 10,104,414.01 | 100.00 | 101,044.14 | 1.00 | 10,003,369.8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589,946.66 | 100.00 | 101,259.07 | 2.82 | 3,488,687.59 | 10,104,414.01 | 100.00 | 101,044.14 | 1.00 | 10,003,369.87 |
合计
合计 | 3,589,946.66 | 100.00 | 101,259.07 | / | 3,488,687.59 | 10,104,414.01 | 100.00 | 101,044.14 | / | 10,003,369.8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955,956.42 | 19,559.56 | 1.00 |
1至2年 | 1,633,990.24 | 81,699.51 | 5.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589,946.66 | 101,259.0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1,044.14 | 65,429.78 | 65,214.85 | 101,259.07 |
合计
合计 | 101,044.14 | 65,429.78 | 65,214.85 | 101,259.0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介休华炎绿色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3,220,635.24 | 3,220,635.24 | 89.71 | 97,565.96 | |
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 | 270,239.82 | 270,239.82 | 7.53 | 2,702.40 | |
山西低碳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133.60 | 50,133.60 | 1.40 | 501.33 | |
山西鑫泰能源有限公司 | 35,879.00 | 35,879.00 | 1.00 | 358.79 | |
山西晟辉铝矾土加工有限公司 | 6,636.00 | 6,636.00 | 0.18 | 66.36 | |
合计 | 3,583,523.66 | 3,583,523.66 | 99.82 | 101,194.8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50,030,800.00 | 20,000.00 |
合计 | 150,030,800.00 | 2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0,030,800.00 | 20,000.00 |
1年以内小计 | 150,030,800.00 | 20,000.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20,413,448.68 | 21,213,448.68 |
合计 | 170,444,248.68 | 21,233,448.68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资金拆借款 | 150,000,000.00 | |
往来款 | 20,397,311.68 | 21,197,311.68 |
代收代付款项 | 10,800.00 | |
抵押金、保证金 | 20,000.00 | 20,000.00 |
其他 | 16,137.00 | 16,137.00 |
合计 | 170,444,248.68 | 21,233,448.68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1,213,448.68 | 21,213,448.68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800,000.00 | 800,000.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0,413,448.68 | 20,413,448.6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账面余额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上年年末余额 | 20,000.00 | 21,213,448.68 | 21,233,448.68 | |
上年年末余额在本年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新增 | 150,030,800.00 | 150,030,800.00 | ||
本年终止确认 | 20,000.00 | 800,000.00 | 820,000.00 | |
其他变动 | ||||
年末余额 | 150,030,800.00 | 20,413,448.68 | 170,444,248.68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1,213,448.68 | 800,000.00 | 20,413,448.68 |
合计
合计 | 21,213,448.68 | 800,000.00 | 20,413,448.6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88.01 | 关联方资金拆借款 | 1年以内 | |
上海宽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93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5,000,000.00 |
太原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 3,524,406.00 | 2.07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3,524,406.00 |
中冶华天南京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1.17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2,000,000.00 |
太原嘉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1,900,000.00 | 1.11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900,000.00 |
合计 | 162,424,406.00 | 95.29 | / | / | 12,424,406.0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074,314,524.67 | 2,074,314,524.67 | 2,020,314,524.67 | 2,020,314,524.6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73,419,394.80 | 573,419,394.80 | 570,060,812.24 | 570,060,812.24 | ||
合计 | 2,647,733,919.47 | 2,647,733,919.47 | 2,590,375,336.91 | 2,590,375,336.91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 429,368,050.00 | 429,368,050.00 | ||||||
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72,000,000.00 | 72,000,000.00 | ||||||
山西安泰集团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山西安泰型钢有限公司 | 1,408,430,555.65 | 1,408,430,555.65 | ||||||
山西安泰集团云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山西安泰恩懿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10,515,919.02 | 5,000,000.00 | 15,515,919.02 | |||||
漳州龙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9,000,000.00 | 49,000,000.00 | ||||||
合计 | 2,020,314,524.67 | 54,000,000.00 | 2,074,314,524.67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小计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富安新材 | 570,060,812.24 | 1,545,088.35 | 1,813,494.21 | 573,419,394.80 | ||||
小计 | 570,060,812.24 | 1,545,088.35 | 1,813,494.21 | 573,419,394.80 | ||||
合计 | 570,060,812.24 | 1,545,088.35 | 1,813,494.21 | 573,419,394.80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00,777,108.63 | 903,356,384.62 | 3,122,352,644.53 | 3,197,209,559.57 |
其他业务 | 44,910,672.46 | 46,081,282.46 | 86,009,201.36 | 81,203,578.26 |
合计 | 1,045,687,781.09 | 949,437,667.08 | 3,208,361,845.89 | 3,278,413,137.83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自产焦炭及化产 | 422,934,593.69 | 446,758,415.71 |
电力 | 224,510,710.94 | 205,627,958.36 |
焦炭加工及化产 | 167,480,524.39 | 86,761,590.92 |
电力加工 | 140,343,732.14 | 122,052,907.26 |
其他 | 90,418,219.93 | 88,236,794.83 |
合计 | 1,045,687,781.09 | 949,437,667.0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45,088.35 | 4,666,439.62 |
债务重组收益 | 300,884.96 | |
合计 | 1,845,973.31 | 4,666,439.62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002,969.0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983,670.7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800,000.00 | |
债务重组损益 | 300,884.9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052,640.7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9,514.2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5,503.83 | |
合计 | 15,799,209.4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98 | -0.3327 | -0.33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02 | -0.3484 | -0.348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杨锦龙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8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