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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张国清先生、独立董事周林彬先生、独立董事黄嫚丽女士,其中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国清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委员积极对相关议案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通过情况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1-26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2、《关于审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 通过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2024-4-8 |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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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2024-4-24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2024-8-17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处置资产的议案》 | 通过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 2024-10-24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提议公司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2024年的工作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与评估,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勤勉任职,体现了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定期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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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外部审计工作,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行督促职责,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了专业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依托自身专业素养,尽心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公司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张国清、周林彬、黄嫚丽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